泉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泉州市2013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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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司〔2014〕3号

 

 

泉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

泉州市2013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台商投资区政法综治工作办、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泉州市2013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进一步总结经验,弘扬先进典型,克服不足,努力推动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水平。

 

 

                            泉州市司法局

                           2014年1月10

泉州市2013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13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司法厅的指导下,围绕市委、市政府增强忧患意识、推动长远发展大讨论活动和法律服务到一线,司法行政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的职能作用,大力创新社会管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努力促进社会发展,为服务民营企业二次创业金改区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一、加强大调解体系建设,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工作再上新台阶

全市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受理调处各类民间纠纷22037件,调解成功21561件,成功率达98%;调解案件录入率100%,防止群体性上访1222350人;防止群体性械斗22401人;防止民转刑案件93289人;防止非正常死亡2212人。

(一)人民调解的基础作用充分发挥。全市共建立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2878个,现有调解员17018名,专职调解员311名,完善了市县乡村四级工作平台11个县(市、区)和台商投资区建立矛盾纠纷多元调处联动中心,一年来分流调处矛盾纠纷1289件,实现辖区内矛盾纠纷实时掌控,发挥纠纷化解多方联动的平台效用。建立20家以全国、全省人民调解能手名字命名的人民调解工作室,一年来调解矛盾纠纷1134件,以占全市0.1%的调解员化解6%的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100%,树立了调解骨干的品牌形象。成立泉州市人民调解员协会,探索司法行政机关和协会行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全市所有县(市、区)全面落实“一案一解”工作机制,调动了调解员的积极性。全市有1个集体和3名个人获评全国人民调解先进称号,3个集体和7名个人获评全省基层建设先进,173个集体和28名个人获评全省人民调解先进,32名个人获评泉州市人民调解能手。

(二)“三大调解”的衔接更加紧密。11个县级人民法院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聘请调解员37人,一年以来法院系统共对711件人民调解协议案件进行司法确认。市局联合市综治办、公安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与治安行政调解对接工作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调解工作的通知》,在全省率先全面推行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室和加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多元调解工作,推动落实公调对接。建立法律服务和矛盾调处对接机制,引导法律服务机构与当地的医患纠纷调解中心、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立合作机制。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受理案件77件,调解结案65件,调解成功59件,调解成功率90.77%。晋江市开发了全省首个大调解管理平台,延伸到晋江全市各类基层调委会,完善了市、镇、村、组、企五级信息报送网络。

(三)集中排查调处活动持续深入坚持围绕党委政府关注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在做好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传统民间纠纷调处的同时,积极介入房屋征地、拆迁补偿、医疗卫生、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环境保护、服务民营企业二次创业等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的调处,不断拓宽调解领域。在两节两会、海峡论坛等重要活动期间,开展百千万化解社会矛盾,争创百乡千村四无等专项活动,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晋江市在各大拆迁项目中成立专门调解组织27个,直接进驻征地拆迁指挥部,为晋江实现和谐拆迁、零上访作出突出贡献。

二、加强特殊人群教育帮扶,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质量再上新台阶

全市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0386人,累计解除6042人,正在矫正的人员4344人,今年来重新犯罪11人,重新犯罪率仅为0.25%2013年新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6477名,已安置6474名,安置率达99.9%;列入帮教6477名,帮教率为100%。省委《海峡通讯》第3期专刊报道我市安置帮教工作经验。完成司法部《社区矫正中政法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研究》课题工作,是全省设区市司法局唯一入选课题。

(一)初步形成部门协作机制。市、县两级建立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制度,市局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由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监狱和劳教所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县级联席会议每个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进一步解决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问题。市、县两级司法局联合检察院、公安局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防止矫正人员脱管、漏管。乡镇公安派出所与司法所每半月互通一次信息,建立健全信息交换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来泉开展社区矫正专题调研,促进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发展。泉州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社区矫正工作情况专项报告,提出加强机构人员建设、制定社区矫正最低经费保障标准等要求,为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保障。省政协来泉州调研,薛为民副主席对我市司法协理员队伍建设、推动社区矫正队伍“三位一体”体系的建立给予充分肯定。经市局积极协调,泉州开发区按辖区社区矫正人员的人数拨付经费,委托鲤城区司法局进行监管,解决了未设司法行政机构的地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难题。晋江市司法局设立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科,实现全市县(市、区)司法局均设立社区矫正工作机构的工作目标。

(二)严格落实排查管控措施。全市实行社区矫正人员手机定位4313部,定位率达99.3%,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出现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各地采取定人包案形式对重点人员进行重点跟踪管控和帮教,确保重点人员不漏管、不失控、不滋事。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实地排查走访活动,深入社区、企业、工地、监所进行排查走访,全面掌握具体情况,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县级司法局共开展社区矫正适用前调查评估2023起,为决定机关适用社区矫正提供了重要参考。公、检、法、司等执法部门互相配合,对社区矫正人员治安处罚9起、撤销缓刑7起、收监执行6起,对社区矫正人员形成有效的威慑。

(三)主动创新教育帮扶形式。全系统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中途之家建设作为司法行政机关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项目。市级中途之家落实了场所和启动经费,已经进入装修工作阶段,2014年第一季度将完工并投入使用。全市已经建成4个县级中途之家39个安置帮教基地、162个社区服务基地、72个教育基地和31个就业基地,对重点人群对象进行人性化帮扶。丰泽区、石狮市试点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已完成装修。我市在全省率先举办社区矫正法律文书评比活动,成为省综治考评加分项目。市局在石狮召开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现场会,推动全市社区矫正日常管理进一步规范。

三、加强普治并举,普法依法治市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普治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市依法治市办与44家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签订谁执法 谁普法责任状,并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纳入年度普法检查考核体系,实行年终自查、定期考核的考评办法,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普法中的任务与责任,巩固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为全面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和深化法治泉州创建打下良好基础。深入开展第四个五年依法治市规划调研,起草《泉州市2013-2017年依法治市规划》,经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并由市委印发。省三五依法治省规划和六五普法中期督导组来泉督导工作,对我市有关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我市和市局分别被省上推荐申报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

(二)“法律六进”活动有新举措。全市开展为期一年的深化‘法律六进’、建设法治泉州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结合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每两个月组织一次活动。先后开展了深化法制教育、助推二次创业、服务产业集群、综治平安建设、省人口计生条例、构建和谐交通、社区矫正、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等主题宣传活动,以及“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市局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投入近20万元在泉州广播电视台开辟普法栏目,开展有奖知识征答,每天播放10次法制宣传公益广告等,力争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投入20多万元制作青少年法制动漫宣传教育片1万盒,分发到全市中小学,该动漫获第十届全国法制漫画动画微电影作品征集活动三等奖。开通泉州司法在线泉州微普法官方微博,第一时间报道司法行政系统的有关动向、简讯,开展法制宣传,发布便民信息等。各县(市、区)依法治理办征订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系列学习宣讲活动光盘200余套用于当地开展学习宣讲活动,并征订70套赠送市直各成员单位组织开展学习活动,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举办全市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进一步增强了青少年的法律素质。

(三)“法治泉州”建设有新成效。扎实推进具有司法行政行业特色和泉州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建设。已建成11个规模较大的法治文化广场(公园、长廊),在建2个,提前两年完成省六五普法规划要求的任务,数量居全省前列,对培育全市人民法治精神,增强全市人民法治信仰起到重要作用。各地各行业扎实推进法治县(市、区)、法治单位、法治行业、法治村居(社区)创建活动,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鲤城区被评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泉州市和永春县、石狮市、洛江区被评为全省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25个村被命名为第三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50个村被表彰为第五批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四、加强法律服务监管,服务经济发展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法律服务管理进一步创新。完成全市律师所和律师、公证机构和公证员、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年度考核检查工作。对全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年检注册。在全省率先建立律师事务所诚信等级评定工作体系,评定5A级律师所3家、4A级律师所19家,3A级律师所38家,深化行业诚信等级建设。完成全市第四次律师代表大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健全完善协会行业自律管理体制。将通淮公证处、晋江市公证处、石狮市公证处、永春县公证处列为示范单位,加强公证机构窗口规范化建设。成立泉州市司法鉴定人协会法医类专业委员会,制定下发《泉州市司法鉴定人协会法医类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增强法医类司法鉴定活动的科学性、权威性。将7项行政审批项目纳入省、市两级网上审批联动系统,派员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办件,提高行政审批工作的效率。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我市共报名1854人,参加考试1461人,合格上线人数287人(含12个放宽地区人员),合格率达19.64%;首次实行考生和考卷的电子化管理试点工作,实现平稳、安全、顺利、有效,在全省考评中列居第一名。

(二)法律服务业务进一步拓展。办理批准设立律师事务所(含分所)6家,办理律师事务所变更许可及备案12项,办理律师事务所注销许可1项;办理各类律师执业证申领许可99件,办理律师变更执业机构许可50件,办理律师中止执业手续6项;办理司法鉴定机构的延续登记、增项和变更5件,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的申领、延续、变更2件,把好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的入口关和执业关。全市现有律师事务所94家、律师1040人,共办理各类案件28026件,其中民事案件18778件,刑事案件6488件,行政诉讼544件,非诉讼1775件,仲裁案件441件;共担任法律顾问2231家,代写法律文书3146件,业务创收14747.49万元。全市现有司法鉴定机构15家,执业司法鉴定人90人,办理各类鉴定28472件,收费2578.88万元。全市公证处共办结各类公证38702件,收费2107.1万元。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352家,代理诉讼案件2245件、代理非诉讼案件781件,代写法律文书3378份,解答法律咨询13765人。

(三)法律服务作用进一步发挥。全市律师事务所全部建立健全敏感案件和群体性事件接案审查和请示报告制度,办理敏感案件和群体性案件16件。律师行业全力配合信访制度改革,共组织律师170人次参加涉法涉诉信访接访、电视电台接访、联合接访等活动,接待信访群众数872人次,调处解决涉法纠纷463件,推动社会矛盾纳入法制化轨道解决。深入开展百所千企结对服务和法律体检活动,为民营企业二次创业提供法律服务1012件次,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436件,审查合同536件。市局出台《服务金改区建设暂行规则》,成立金改区律师服务团,召开金改法律服务专题研讨会,推动各公证处采取集中办证、上门服务和政策引导等方式为金融机构提供服务。出台《公证工作服务全市重点培育科技小巨人企业的实施意见》,为科技小巨人企业申请办理公证事项开通绿色通道,出证时间压缩至46%。全市公证机构办理经济公证办证量占业务总量的11.7%,办理重点项目公证204件,涉及标的113.8亿元。

五、加强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为民惠民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规范了法律援助便民窗口。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在全市已构筑四级法律援助工作网络的基础上,大力加强法律援助中心窗口规范化建设,并在窗口设置服务评价器,以便来访群众在接受服务后对窗口值班人员服务质量作出实时反馈,主动接受来访群众的监督。市法律援助中心、泉港、晋江、石狮、南安、安溪、永春、德化、丰泽等9个中心完成临街一层法律援助接待室建设,全市法律援助中心窗口一层临街率达到75%,位居全省第一。惠安法援中心在办公室一楼设置了接待大厅。

(二)扩大了法律援助覆盖面。继续将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农民、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等特殊困难对象列为重点援助对象,针对其不同特点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服务。继续做好涉及有关土地、滩涂、农业山林承包、拆迁、征地以及就业就学纠纷等关系社会稳定、关注民生的民事法律援助工作。贯彻落实新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实施工作,依法围绕扩大援助对象、提前介入时段、落实援助机构指派权等三个方面重点开展工作,共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884件。洛江区司法局与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关于检察阶段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实施法律援助工作办法》,鲤城区、石狮市等与公安局、检察院联合下发《开展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试行)》,保障侦查、审查起诉阶段法律援助的衔接工作。

(三)实现了法律援助办案目标。实行法律援助办案数总量目标管理,全市共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940件,同比增长11.9%,受援人数6297人次。全市“123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先后接受群众电话法律咨询9971人次,接待来访咨询3345人次,提供上门服务98人次。为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全市组织法律援助案件抽查检查工作,市中心首次实行中心律师案件互评制度。开展法律援助案件大回访活动,对全市2012年度的129件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案件中的70件案件进行回访,建立法律援助质量管理档案,促进服务质量的改进和提高。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授予第四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泉州市首届“敬老文明号”荣誉称号。

六、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司法行政的基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全面完成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目标。2013年是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的收官之年,全市认真贯彻落实市两办关于加强全市司法所建设的实施意见,把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健全完善人、财、物向基层倾斜的保障机制,继续采取一房一策措施推进基层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市局争取到180万元市级补助资金扶持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全年35个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任务全部完成,全面完成全市163个司法所建设任务。省、市、县、乡四级合计共投入5712万元,总建设面积达到41402平方米,所均面积254平方米,其中新建合建67个,调整和购置96个,拥有独立司法小楼44幢。

(二)总体提升基层司法行政队伍配备率。全市已配备副科级司法所长132名,配备率81%。其中,鲤城区、洛江区、晋江市、石狮市、惠安县、永春县配备率100%,洛江、永春、惠安等地副科级司法所长还兼任乡镇(街道)党委委员。全市原有司法助理员专项编制371个,配备345名,编制使用率92.99%;省编办新下达给我市16个司法助理员专项编制,增编后编制达到387个。全市现有专职人民调解员262人,比去年底新增聘用91人。各县(市、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公务员局和司法局联合向社会招聘207个司法协理员和1379个社区矫正村级协管员。此外,还向社会招募志愿者3041人,基本建立了以司法行政机关执法工作者为核心、社会工作者为辅助、社会志愿者为补充的三位一体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

(三)稳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市局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作为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的龙头地位来抓,下发《在全市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活动的通知》,要求今年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石狮市、永春县5个县(市、区)司法所100%要达到规范化标准,其他县(市、区)最少要有40%司法所达到规范化标准,至2015年底,全市163个司法所要全部达到规范化司法所标准。我市通过抓中心城区司法所建设以点带面,一所一策等措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走在全省前列。3月初,全省基层司法行政总结表彰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推进会在我市召开,市局在会上作典型经验介绍。鲤城、洛江、石狮司法局被省厅评为基层建设先进司法局。

七、加强党风廉政和队伍建设,司法行政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得到加强。全系统通过专题培训、研讨交流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增强忧患意识、推动长远发展大讨论活动,研究确定5个具体调研课题,查找忧患点、收集改进意见,形成推动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的长效机制。以机关道德讲堂活动和网络文明传播行动为载体,深入学习詹红荔、吴一心、李彬、赖水顺和清流监狱直属六中队等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营造学先进、创先进的良好氛围。加大本系统先进典型的挖掘和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向泉港区峰尾镇优秀人民调解员林秀圭同志学习活动,激发全体干部职工奋勇争先的热情。同时以创建文明行业和青年文明号、青少年维权岗等为载体,进一步加强直属各窗口单位软硬件建设。

(二)干部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素质得到加强。全面落实《泉州市司法行政系统20112015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健全完善培训机制,加强岗位培训力度。先后组织81名干部参加司法部、省厅举办的各类培训班,组织1名处级干部和5名科级干部参加市委党校任职培训班。分两期在市委党校对全市163名乡镇调委会副主任进行了集中培训,提高基层司法行政人员的整体素质。抓好法律服务队伍的教育培训,先后组织全市三级以上公证员参加省公协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举办全市四级以下公证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律师论坛,在司法鉴定队伍中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执业纪律职业道德教育,有效提高了法律服务队伍依法规范诚信执业意识。全系统共举办培训班1173期(班),累计培训人员38041人次。组织首届泉州市律师论辩赛,与华侨大学法学院联办独角兽杯论辩赛,特别是在与市检察院、市电视台联办的首届泉州市公诉人与律师电视论辩赛中,律师代表队取得优秀成绩,荣获团队一等奖和三等奖,在10名“优秀辩手”中,律师代表队就荣获1名“最佳辩手”和6名“优秀辩手”。

(三)党风廉政和依法行政建设得到加强。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市局党组与各县(市、区)局及机关科室、直属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出台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召开全市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抓好任务立项分解,健全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分头抓和科长、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一岗双责两手抓的工作格局。开展班子成员公开承诺廉政从政活动。全系统开展以认真学习党章、模范遵守党章为主题的五个一廉政教育月活动,先后举办两场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讲座,采取视频授课的方式,共1000多名党员干部收听收看了讲座,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没有接到反映局机关和本系统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举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市局制定权力运行图8幅,进一步梳理廉政风险点369个,做到组织领导“全力以赴”、岗位风险“全员查找”、权力监控“全面覆盖”。特别是制定《社区矫正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意见》,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延伸到基层司法所。今年来,局机关及直属三个事业单位没有发现违法违纪现象。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活动。参加“政风行风直通车”、“政风行风热线”活动,受理咨询51件次,办结率100%。组织行评代表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开展明察暗访,发放《问卷调查表》,满意率达95%以上。市局被评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免评不免建”单位。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等“七项制度”的基础上,推动领导干部“四下基层”和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活动,压缩审批时限到规定期限的54%全局全年办理涉及证照审批事项233件,共缩短219个工作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市局提出6大项18小项的具体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改进调查研究方式,强化会风会纪,规范公务活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与去年相比,市局累计减少会议34次、减少文件、简报数71份、减少公务接待852人次、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1.61万元,共节约经费43.91万元。提高机关党建科学化水平。健全三级联创机制,延伸1263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市局被市委、市政府授予2010-2012年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一年来,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有的县(市、区)副科级司法所长配备率偏低,还存在司法助理员专编难以专用、身兼多职的问题。司法协理员工资待遇普遍偏低,导致队伍流动性大,影响队伍稳定。二是社区矫正人员追查、押解、司法惩处等工作配合机制也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律师的执业环境还要进一步改善。四是个别窗口接待人员服务态度不够热情、解答咨询不够耐心。

 

 

 

泉州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4年1月10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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