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司法局2013年绩效管理工作报告
时间:2014-02-13 11:32 浏览量:

 

泉州市司法局2013年绩效管理工作报告

 

市政府:

2013年,我局围绕市委、市政府增强忧患意识、推动长远发展大讨论活动,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到一线,司法行政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的职能作用,大力创新社会管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努力促进社会发展,为服务民营企业二次创业金改区建设提供坚强保障。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社会治理创新有新局面

(一)“大调解”工作体系基本建成。一是人民调解的基础作用充分发挥。全市共建立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2878个,现有调解员17018名,完善了市县乡村四级工作平台11个县(市、区)和台商投资区建立矛盾纠纷多元调处联动中心,分流调处矛盾纠纷1289件,实现辖区内矛盾纠纷实时掌控。建立20家以全国、全省人民调解能手名字命名的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矛盾纠纷1134件,以占全市0.1%的调解员化解6%的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100%,树立了调解骨干的品牌形象。泉州市成立人民调解员协会,探索司法行政机关和协会行业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全市有1个集体和3名个人获评全国人民调解先进称号,173个集体和28名个人获评全省人民调解先进称号。二是“三大调解”的衔接更加紧密。11个县级人民法院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聘请调解员37人,共对711件人民调解协议案件进行司法确认。泉州市在全省率先全面推行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室和加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多元调解工作,推动落实公调对接。建立法律服务和矛盾调处对接机制,引导法律服务机构与医患纠纷调解中心、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立合作机制。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受理案件77件,调解结案65件,调解成功59件,调解成功率90.77%,得到省综治考评组的充分肯定。三是集中排查调处活动持续深入。两节两会、海峡论坛等重要活动期间,开展百千万化解社会矛盾,争创百乡千村四无等专项活动,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全市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受理调处民间纠纷22037件,调解成功21561件,成功率达98%;调解案件录入率100%

(二)特殊人群帮扶教育持续创新。全市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0386人,累计解除6042人,正在矫正的人员4344人;今年来重新犯罪11人,重新犯罪率仅为0.25%2013年新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6477名,已安置6474名,安置率达99.9%;列入帮教6477名,帮教率为100%。一是形成部门协作机制。市、县两级建立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解决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来全开展社区矫正专题调研,促进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发展。泉州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社区矫正工作情况专项报告,并针对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保障提出审议意见。经市局积极协调,泉州开发区按辖区社区矫正人员的人数拨付经费,委托鲤城区司法局进行监管,解决了未设司法行政机构的地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难题。市局《社区矫正中政法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研究 》列入司法部重点课题,是全省设区市司法局唯一入选课题。二是落实排查管控措施。全市实行社区矫正人员手机定位管理,发放定位手机4313部,定位率达99.3%,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出现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各地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实地排查走访活动,全面掌握具体情况,确保底数清,情况明。采取定人包案形式对重点人员进行重点跟踪管控和帮教,确保重点人员不漏管、不失控、不滋事。三是创新教育帮扶形式。市级中途之家开工建设,2014年第一季度将完工并投入使用。丰泽区、石狮市试点社区矫正中心建设项目完成装修。全市已经建成4个县级中途之家39个安置帮教基地、162个社区服务基地、72个教育基地和31个就业基地,对重点人群对象进行人性化帮扶。我市在全省率先举办社区矫正法律文书评比活动,成为省综治考评加分项目。省委《海峡通讯》第3期专刊报道我市安置帮教工作经验。

(三)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推进。一是普治工作责任有新加强。市依法治市办与44家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签订谁执法 谁普法责任状,并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纳入年度普法检查考核体系,巩固大普法工作格局。市委印发《泉州市2013-2017年依法治市规划》,启动开展第四个五年依法治市规划。省三五依法治省规划和六五普法中期督导组来泉督导工作,对我市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泉州市和市局分别被省上推荐申报“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二是“法律六进”活动有新举措。全市开展为期一年的深化‘法律六进’、建设法治泉州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结合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每两个月组织一次活动。先后开展了深化法制教育、助推二次创业、服务产业集群、综治平安建设、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市局开通泉州司法在线泉州微普法官方微博。全市举办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进一步增强了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市局制作的法制动漫《小明和你一起来学法》获第十届全国法制漫画动画微电影作品征集活动三等奖。三是“法治泉州”建设有新成效。扎实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已建成11个规模较大的法治文化广场(公园、长廊),在建2个,提前两年完成省六五普法规划要求的任务,数量居全省前列。扎实推进法治县(市、区)、法治单位、法治行业、法治村居(社区)创建活动,鲤城区被评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泉州市和永春县、石狮市、洛江区被评为全省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25个村被命名为第三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二、法律服务水平有新提高

(一)法律服务管理进一步创新。在全省率先建立律师事务所诚信等级评定工作体系,评定5A级律师所3家、4A级律师所19家,3A级律师所38家,深化行业诚信等级建设。将通淮公证处、晋江市公证处、石狮市公证处、永春县公证处列为示范单位,推动公证机构窗口规范化建设。成立泉州市司法鉴定人协会法医类专业委员会,制定下发《泉州市司法鉴定人协会法医类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增强法医类司法鉴定活动的科学性、权威性。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首次实行考生和考卷的电子化管理试点工作,合格上线人数287人,合格率达19.64%,在全省考评中位列第一名。全省司法鉴定专项检查工作现场会在泉州召开,市局在会上做典型发言。我市公证绩效工作试点经验在全省公证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二)法律服务业务进一步拓展。批准设立律师事务所(含分所)6家,办理各类律师执业证申领许可99件;办理司法鉴定机构的延续登记、增项和变更5件,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的申领、延续、变更2件,把好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的入口关和执业关。全市现有律师事务所94家、律师1040人,共办理各类案件28026件;司法鉴定机构15家,执业司法鉴定人90人,办理各类鉴定28472件。全市公证处共办结各类公证38702件。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共代理案件3026件,代写法律文书3378份。

(三)法律服务作用进一步发挥。一是助力维护稳定。全市律师事务所全部建立健全敏感案件和群体性事件接案审查和请示报告制度,办理敏感案件和群体性案件13件。共组织律师153人次参加涉法涉诉信访接访、电视电台接访、联合接访等活动,接待信访群众数749人次,调处解决涉法纠纷463件,推动社会矛盾纳入法制化轨道解决。二是助力经济发展。深入开展百所千企结对服务和法律体检活动,为民营企业二次创业提供法律服务534件次,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166件,审查合同454件。出台《服务金改区建设暂行规则》,成立金改区律师服务团,采取集中办证、上门服务和政策引导等方式为金融机构提供服务。出台《公证工作服务全市重点培育科技小巨人企业的实施意见》,为科技小巨人企业申请办理公证事项开通绿色通道,出证时间压缩至46%。全市公证机构办理经济公证办证量占业务总量的11.3%,办理重点项目公证204件,涉及标的113.8亿元。三是助力保障民生。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大力开展法律援助中心窗口规范化建设, 9个中心完成临街一层法律援助接待室建设,全市法律援助中心窗口一层临街率达到75%,数量居全省之首。实行法律援助办案数总量目标管理,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940件,同比增长11.9%,受援人数6297人次。“123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先后接受群众电话法律咨询9971人次,接待来访咨询3345人次。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授予第四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泉州市首届“敬老文明号”荣誉称号。

三、司法行政保障有新加强

(一)全面完成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目标。2013年是司法所业务用户建设的收官之年,全市认真贯彻落实市两办关于加强全市司法所建设的实施意见,把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健全完善人、财、物向基层倾斜的保障机制,继续采取一房一策措施推进基层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全年35个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任务全部完成,全面完成全市163个司法所建设任务。自2009年以来,省、市、县、乡四级合计共投入5712万元,司法所业务用房总建设面积达到41402平方米,所均面积254平方米。

(二)总体提升基层司法行政队伍配备率。全市已配备副科级司法所长132名,配备率81%。其中,鲤城区、洛江区、晋江市、石狮市、惠安县、永春县配备率100%;洛江、永春、惠安等地副科级司法所长还兼任乡镇(街道)党委委员。全市有司法助理员专项编制371个,配备345名,编制使用率92.99%;获省编办新增给我市16个司法助理员专项编制。全市有专职人民调解员262人,比去年底新增聘用91人。各县(市、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聘207司法协理员,招募1379名社区矫正村级协管员和3041名志愿者,建立以司法行政机关执法工作者为核心、社会工作者为辅助、社会志愿者为补充的三位一体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省政协薛卫民副主席来泉调研时对我市司法协理员(专职社工)工作给予高度赞赏。

(三)稳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任务。制定《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推动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石狮市、永春县5个县(市、区)司法所100%达到规范化,其他县(市、区)40%的司法所达到规范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走在全省前列。3月初,全省基层司法行政总结表彰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推进会在我市召开,市局在会上作典型经验介绍。鲤城、洛江、石狮等地司法局被省厅评为基层建设先进司法局。

四、行政能力建设有新成效

(一)党风廉政和依法行政工作得到加强。以提高机关党建科学化水平为抓手,促进科学行政。提升延伸“168”机制,延伸1263工作机制。被市委授予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以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为抓手,促进依法行政。将律师证照审批等7项行政审批项目纳入省、市两级网上审批联动系统,派员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办件,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抓手,促进高效行政。推动领导干部“四下基层”和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活动,压缩审批时限到规定期限的54%,全局全年办理涉及证照审批事项233件,共缩短219个工作日。与去年相比,市局累计减少会议34次、精简2类文件简报71份、减少公务接待852人次、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共节约经费43.91万元。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和政风行风建设为抓手,促进廉洁行政。制定权力行图8幅,进一步梳理廉政风险点369个,做到组织领导“全力以赴”、岗位风险“全员查找”、权力监控“全面覆盖”。特别是制定《社区矫正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意见》,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延伸到基层司法所。没有接到对局机关及直属三个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行为的反映。市局被评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免评不免建单位。

(二)干部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素质得到提升。全面落实“服务型政府”教育培训工程,先后组织81名干部参加司法部、省厅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分两期在市委党校对全市163名乡镇调委会副主任进行了集中培训,提高基层司法行政人员的整体素质。全系统共举办培训班1173期(班),累计培训人员38041人次。市局与市检察院、市电视台联办的首届泉州市公诉人与律师电视论辩赛,律师代表队荣获团队一等奖和三等奖,在评出的10名“优秀辩手”中,律师代表队1名获“最佳辩手”、 6名获“优秀辩手”。

(三)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成效得到巩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增强忧患意识、推动长远发展大讨论活动。以机关道德讲堂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道德文明传播和实践活动,加大本系统先进典型的挖掘和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向泉港区峰尾镇优秀人民调解员林秀圭同志学习活动,激发全体干部职工奋勇争先的热情。市局在省级文明单位成果的基础上,以创建文明行业和青年文明号为载体,进一步加强各窗口单位建设。

 

 

泉州市司法局

2014110

 

 

 

 

 

 

 

 

 

 

 

 

 

 

 

 

 

 

 

 

 

 

 

 

 

 

 

 

 

 

 

 

 

 

 

 

 

 

 

 

 

 

 

抄送:市效能办,市公务员局。

泉州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4年1月10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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