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司法局领导2014年工作分解立项抓任务落实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4-03-14 11:49 浏览量:





泉司〔2014〕12号

关于印发《泉州市司法局领导2014年工作分解立项抓任务落实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台商投资区政法综治办,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事业单位,市律师协会、公证协会、司法鉴定人协会、人民调解员协会:
为确保2014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意见所确定的目标任务顺利实现,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继续对重点工作进行分解立项抓任务落实。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按照市局统一部署要求,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和平安泉州、法治泉州、过硬队伍三大建设,强化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全力打造泉州经济升级版、改革创新示范区、生态宜居幸福城作出新贡献。

泉州市司法局
2014年2月12日

泉州市司法局领导2014年
工作分解立项抓任务落实计划

根据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2014年市局党组分解立项抓的重点工作任务共83项,具体分解如下:
郑建辉局长:负责全面工作。
林锦清调研员(共12项):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1.全面贯彻落实《泉州市2013-2017年依法治市规划》。
承办单位:法制宣传科 时限:全年
2.探索制定我市贯彻《法治福建建设纲要》的实施意见,扎实推进市、县两级法治创建活动。
承办单位:法制宣传科 时限:全年
3.组织对全市各县(市、区)年度“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社会调查,准确评估法治泉州建设工作实效。
承办单位:法制宣传科 时限:年底前
4.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持续深入开展“四民主、两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民主法治村(居、社区)”创建活动。
承办单位:法制宣传科 时限:全年
5.加大对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法治文化园地建设的指导和扶持,适时召开美丽乡村法治文化园地建设现场会,助推美丽乡村建设。
承办单位:法制宣传科 时限:全年
6.认真组织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以及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
承办单位:法制宣传科 时限:全年
7.深化“法律六进”,健全“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和流动人口为重点,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
承办单位:法制宣传科 时限:全年
8.巩固提升县(市、区)法治文化公园(长廊、广场)工作,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增加法治文化公园(长廊、广场)建设的数量和质量。
承办单位:法制宣传科 时限:全年
9.继续有序运作刺桐法制教育网、“泉州司法在线”及“泉州微普法”官方微博,第一时间报道司法行政系统的有关动向、简讯。
承办单位:法制宣传科、办公室 时限:全年
(二)公证管理工作
10.健全完善公证机构人员、业务、财务、投诉查处等管理制度,加强公证执业监督和公证质量管理,切实维护和增强公证公信力。
承办单位:公证管理科、公证协会 时限:全年
11.加强公证窗口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和公证信息平台建设。
承办单位:公证管理科 时限:全年
12.推行公证窗口“绿色通道”、节假日值班和办证时间压缩至46%等各项措施,服务“二次创业”、“金改区”建设,推动培育“科技小巨人”企业。
承办单位:公证管理科、市直公证处 时限:全年
赵运军副局长(共16项)
(一)办公室工作
13.主动与市财政部门协调,进一步落实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等专项经费保障。
承办单位:办公室 时限:全年
14.切实改进文风,精简文件简报,把关全局文件、简报,不发没有实质内容的文件、简报。
承办单位:办公室 时限:全年
15.规范全市司法所执法执勤用车工作,出台执法执勤用车管理规定。
承办单位:办公室 时限:全年
16.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
承办单位:办公室、市法律援助中心、监察室
时限:全年
(二)社区矫正工作
17.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协调配合,建立社区矫正执法督查、重大事项报告和社区矫正情况分析例会等制度,完善社区矫正综治工作考评内容。
承办单位: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科 时限:全年
18.市级“中途之家”项目在第二季度正式运行,开展临时性救济工作,每季度举办1期规模为100人的培训。
承办单位: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科 时限:年内
19.推动丰泽、石狮社区矫正中心投入使用。
承办单位: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科 时限:上半年
20.加快推进县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再指导1-2个县(市、区)试行社区矫正中心建设。
承办单位: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科 时限:年内
21.召开全市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现场推进会。
承办单位: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科 时限:4月份
22.加强县级社区矫正机构人员配备,确保每个司法所至少有1名司法助理员专职从事社区矫正工作。根据社区矫正人员数量增加的实际,巩固社区矫正司法协理员和每个村居(社区)1名以上协管员的配备工作。
承办单位: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科、政治部 时限:全年
23.探索社区矫正审前调查的工作要素,提高社区矫正适用前调查评估质量。
承办单位: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科 时限:年内
24.继续推行社区矫正人员手机定位系统管理,确保社区矫正人员不脱管、漏管,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内。
承办单位: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科 时限:全年
25.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岗位大练兵活动,评选优秀社区矫正工作者。
承办单位: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科、政治部 时限:全年
(三)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26.推行派出所、司法所、村居(社区)、家庭“四帮一”帮教模式,发挥安置帮教基地作用,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
承办单位: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科 时限:全年
27.落实刑释解教人员无缝衔接机制和分类帮教办法,一般帮教对象联系落实家庭成员及村居(社区)代表按期接回,重点帮教对象严格执行出监所必接必送。
承办单位: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科 时限:全年
28.落实刑释解教人员社会保障、临时性救济、就业培训等政策措施,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安置。
承办单位: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科 时限:全年
郭惠昆主任(共14项)
(一)政工人事工作
29.深入学习实践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推动广大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上来。
承办单位:政治部、机关党委 时限:全年
30.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四下基层”活动、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和纪念建国65周年爱国主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继续落实局领导分片挂点责任制,着力解决“四风”问题。
承办单位:政治部、机关党委、监察室 时限:全年
31.继续开展“我评议推荐身边好人”活动和“道德讲堂”活动,加大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典型的培育宣传力度,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承办单位:政治部 时限:全年
32.完善后备干部推荐和管理办法,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落实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制度。
承办单位:政治部、监察室 时限:全年
33.加强法律服务队伍思想政治教育,认真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
承办单位:政治部、公证管理科、律师管理科、法规与司法鉴定科、基层工作科、直属事业单位 时限:全年
34.全面落实《泉州市司法局行政系统2011-2015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深入开展专业培训、岗位练兵、技能训练、创先争优、集中轮训等活动,抓好干部教育培训。
承办单位:政治部、相关业务科室 时限:全年
35.力争实现副科级所长配备率95%以上,确保司法助理员专项编制使用率达98%以上。
承办单位:政治部、基层工作科 时限:年底前
(二)精神文明建设
36.深入实施文明行业、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创建规划,加大对省、市、县三级文明示范点建设指导力度,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全系统新一轮文明创建活动。
承办单位:政治部、各有关单位 时限:全年
(三)司法鉴定工作
37.探索建立由鉴定机构评价、同行专家评价、管理部门评价、第三方评价和法庭质证等环节构成的鉴定质量评价机制,不断提高司法鉴定水平。
承办单位:法规与司法鉴定科 时限:全年
38.探索完善司法鉴定人协会专业专门委员会和“两结合”的管理体制。
承办单位:法规与司法鉴定科、司法鉴定人协会
时限:年底前
39.严格落实布局总体控制目标,严把司法鉴定机构的设立和司法鉴定人执业资格申请的初审关口。
承办单位:法规与司法鉴定科 时限:全年
40.推进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鼓励引导鉴定机构参加认证认可,力争实现我市司法鉴定机构通过国家试验室认证认可和省级计量认证认可的突破。
承办单位:法规与司法鉴定科、司法鉴定人协会
时限:全年
(四)司法考试工作
41.加强司法考试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强化试卷安全保密工作,保持泉州考区各项考务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确保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平稳、安全、顺利、有序。
承办单位:法规与司法鉴定科 时限:6-12月
42.认真做好法律职业资格的申请、审核及证书的领取、网上备案审核、变更和调档工作。
承办单位:法规与司法鉴定科 时限:全年
黄惠聪副局长(共21项)
(一)人民调解工作
43.继续推行以全国、全省“人民调解能手”名字命名的人民调解工作室,争取各县(市、区)再建1-2个工作室。
承办单位:基层工作科 时限:全年
44.继续深入开展“百千万”化解社会矛盾和百乡千村创“四无”专项活动,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常态化,努力实现全市民间纠纷调解率达到98%以上,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的目标。
承办单位:基层工作科 时限:全年
45.在各乡镇(街道)成立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小组,建立乡镇(街道)、村居(社区)每周一排查、半月一汇报和突发事件立即上报制度。
承办单位:基层工作科 时限:全年
46.进一步健全完善县级人民调解中心建设,确保工作经费保障落实到位,形成与县级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乡镇(街道)维稳中心对接的中心枢纽和专业调解平台。
承办单位:基层工作科 时限:全年
47.继续落实“公调对接”,巩固全市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室工作成果。
承办单位:基层工作科 时限:全年
48.通过在基层人民法院设立人民调解室和诉前告知人民调解、刑事和解、司法确认等方式,开展诉调对接、检调对接工作,实现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联动。
承办单位:基层工作科 时限:全年
49.大力发展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和企事业单位调委会,在纠纷量大的涉农、山林、海洋渔业、环境保护、物业管理、食品药品安全、住房和城乡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子商务等行业领域和矛盾多发区域、“两新”组织建立人民调解组织。
承办单位:基层工作科 时限:全年
50.召开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现场会。
承办单位:基层工作科 时限:4月份
51.出台全市人民调解与法律援助衔接工作意见。
承办单位:基层工作科、市法律援助中心
时限:4月份
52.全面实行调委会标牌、印章、标识(徽章)、工作制度、工作程序“五统一”,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
承办单位:基层工作科 时限:全年
53.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推动各地人民调解“三项”经费保障标准,推行专职调解员实行最低工资加“一案一补”、“以奖代补”,兼职调解员实行“一案一补”、“以奖代补”办法。
承办单位:基层工作科 时限:全年
54.按照分级分类培训原则,加强司法助理员、司法协理员和专职人民调解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提升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承办单位:基层工作科、人民调解员协会 时限:全年
(二)基层基础建设
55.严格按照省厅规范化司法所“六化“创建标准,继续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活动,在巩固提升去年规范化司法所的基础上,争取年底前泉港、惠安100%的司法所达到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晋江、南安、安溪、德化、台商投资区有70%的司法所达到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标准。
承办单位:基层工作科 时限:全年
56.推动县级人民调解中心、乡镇(街道)调委会、行业性调委会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或设置公益岗位等方式,配备2名以上专职调解员。
承办单位:基层工作科 时限:全年
57.指导和推动各县(市、区)、台商投资区将调解员与村居网格员相结合,逐步在每个村(居)配备1名以上专职人员从事调解工作,并健全完善首席调解员制度。
承办单位:基层工作科 时限:全年
(三)法律援助工作
58.推进法律援助窗口建设,力争一层临街率不低于80%。
承办单位:市法律援助中心 时限:全年
59.落实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和省财政法律援助办案专款案件。
承办单位:市法律援助中心 时限:全年
60.认真贯彻落实新修改《刑事诉讼法》,重点围绕扩大援助对象、提前介入时段、落实援助机构指派权等三个方面开展工作,特别是注重加强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法律援助工作,依法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害人等提供辩护与代理,维护诉讼权利。
承办单位:市法律援助中心 时限:全年
61.加强民事法律援助案件与司法救助的配合,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体系。
承办单位:市法律援助中心 时限:全年
62.围绕“应援必援”的工作要求,拓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确保案件数量不低于去年并略有增长。
承办单位:市法律援助中心 时限:全年
(四)“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
63.切实提高“123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质量,继续实行工作情况月通报制度,力争来访、来信记录率达100%,来电记录率不低于98%,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准确率达95%。
承办单位:市法律援助中心 时限:全年
柯秀丽副局长(共11项)
(一)律师管理工作
64.对接市政府2014年度重点项目工作目标,围绕全市“二次创业”、“金改区”等战略举措,深入开展“法律体检”、“法企对接”等专项法律服务。
承办单位:律师管理科、律师协会 时限:全年
65.指导鲤城、丰泽、晋江、石狮探索构建“政府主导、司法行政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协同”的覆盖城乡、优质均等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承办单位:律师管理科、公证管理科、法规与司法鉴定科、基层工作科 时限:全年
66.创新律师行业“两结合”管理方式,抓好对律师办理重大敏感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监督指导。
承办单位:律师管理科、律师协会 时限:全年
67.开展“律师职业道德学习月”活动,认真落实省厅与省高院《关于构建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关系共同促进司法公正的若干意见》。
承办单位:律师管理科、律师协会 时限:全年
68.健全律师职业评价体系和职业投诉查处工作机制,完善违法违规执行惩戒机制,促进依法诚信执业,树立律师行业公信力。
承办单位:律师管理科、律师协会 时限:全年
69.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强化律师梯队建设,丰富培训方式内容,培养高、尖、精的律师人才。
承办单位:律师管理科、律师协会 时限:全年
70.完善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机制,加大律师权利保障力度。
承办单位:律师管理科、律师协会 时限:全年
71.抓好市局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律师执业核准、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等7项行政许可项目初审,实现省市两级网上审批联动。
承办单位:律师管理科、法规与司法鉴定科 时限:全年
(二)机关党委工作
72.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继续探索“1263”党建工作机制,推进机关党建“三级联创”。
承办单位:机关党委 时限:全年
73.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承办单位:机关党委 时限:全年
74.继续抓好律师事务所基层党组织,巩固律师行业党组织建设全覆盖成果。着力推进鉴定行业基层党组织建设,力争党的工作在鉴定行业全覆盖。
承办单位:机关党委、律师管理科、法规与司法鉴定科
时限:全年
张永忠组长(共9项)
(一)党风廉政建设
75.制定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贯彻落实2013-2017年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实施细则。
承办单位:监察室 时限:全年
76.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实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动态管理,加大正风肃纪力度,用纪律规范行为,用纪律约束干警,用制度管理干部。
承办单位:监察室 时限:全年
77.继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月活动。
承办单位:监察室 时限:第二季度
78.以落实“八项规定”为切入点,大力加强作风建设和“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活动,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四风”问题,坚决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规定,强化监督管理。
承办单位:监察室、办公室、市局直属单位 时限:全年
79.推行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新提拔科级干部任前党风廉政测试制度及任前廉政谈话制度。
承办单位:监察室 时限:全年
80.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拓宽信访举报渠道,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严肃查办各类反映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案件。
承办单位:监察室 时限:全年
(二)机关效能建设
81.抓好年度绩效评估工作。
承办单位:监察室、各单位 时限:全年
82.深入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积极参与“政风行风热线”和“政风行风直通车”等活动。
承办单位:监察室、各单位 时限:全年
83.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纠正法律服务行业的不正之风。
承办单位:监察室、各单位 时限: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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