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司法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泉州市法律援助工作总结通知
时间:2022-01-12 10:10 浏览量:
 

县(市、区)司法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综治工作办,各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

现将《2021年泉州市法律援助工作总结》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科学谋划2022年法律援助工作。

 

 

 

泉州市司法局办公室

          2022年1月12日   

2021年泉州市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2021年,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支持以及市司法局的领导下,以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重要指示精神为统揽,深化“法援惠民生”品牌建设等重点工作,主动担当作为,不断开创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新局面。泉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表彰为“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表现突出单位,被全国妇联表彰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被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评为“福建省节约型机关”,被泉州市妇联表彰为泉州市三八红旗集体;市中心党支部被中共泉州市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被中共泉州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表彰为先进“五好”党支部。全年全市共受理、审批、指派法律援助案件总数达20925件,其中民事3782件、刑事17129件、行政14件;受援群众21284人次,挽回经济损失16531.75万元。

一、坚持民生导向,开展优质服务

(一)从细微处入手,疫情防控不隔断。积极推行法律援助“网上办、邮寄办、预约办”,引导群众通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市司法局官网、“泉州公共法律服务”微信公众号、市妇联、市残联微信公众号、省网上办事大厅和闽政通APP等进行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申请,确保疫情期间法律援助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转发省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申请法律援助相关事项的通告》。完善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服务流程,在值班大厅配备口罩、手套、消毒液等防疫物品,并按规范设置机构张贴码、一米等待线、出入口分流指示等引导标识。加强个人防护,组织符合接种条件的全体干部职工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及加强针的接种工作。法律援助系统工作人员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市中心及德化中心4名工作人员主动报名协助参与社区、村镇疫情摸排、防控工作。

(二)从规范化入手,便民服务齐优化。配齐配强窗口值班律师和工作人员,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首问责任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等。推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并出台操作指引,进一步减证便民。配备触摸查询机、LED显示屏等设备,提供饮水机、阅读区、便民箱等服务。市法援中心每月评选窗口“服务之星”,与市行政服务中心一体化平台对接“好差评”评价系统,进一步提高窗口服务质量和效率。积极推行“最多跑一趟”和“一趟不用跑”,开展为群众延时服务,今年来全市各法律援助机构主动为群众提供延时服务246次。

(三)从精准化入手,弱势群体享优先。入开展“法援惠民生”法律援助品牌建设活动,为农民工、残疾人、妇女儿童等重点服务对象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优先办理及上门受理服务,并对诉讼时效即将届满等紧急情形先受理后补交材料,解决群众燃眉之急。推行“网上办、邮寄办、预约办”,全面实行“全域通办”,全年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异地法律申请43件,主动上门为行动不便的群众受理案件13件。在服务农民工等弱势群体中主动靠前,全市共办理群体性案件49件。2021年8月市中心主动上门受理某鞋厂230余人欠薪群体性案件,农民工不到3天时间即拿到劳动仲裁裁决书,这起群体性信访讨薪案件得到快速化解。市中心还派员参加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组泉州考察会及泉州市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终期评估验收工作,及时处理司法部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转来的讨薪案件12件,并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根治欠薪工作会议上作典型交流发言。

二、构建“三位一体”,提高服务效能

(一)依托12348热线电话,提供心贴心服务。热线平台有问必答。2021年,全市共解答群众咨询42532人次,其中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37009人次,比增达47.32%。主动加强与市信访局等部门沟通,推动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工作有序开展,召开中心市区20人以上律师所负责人座谈会,12月起安排由4家较大的律所按月轮流负责接听非工作时间“12348”热线,对“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值班律师进行培训,制定文明服务用语和值班注意事项,落实12348热线7×24小时全天侯人工服务。

(二)依托三级实体平台,提供面对面服务。落实市委强基促稳目标要求,进一步延伸维权触角,发挥基层站点人员作用。目前,我市已形成市县镇村纵横交错的立体化、多层次网络,共有市县两级13个法律援助窗口、322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及2532名村居(社区)联络员。延伸服务触角,联合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退役军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的有关通知》,建立全市12个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晋江中心成立驻福建晋江经济开发区职工法律服务一体化基地工作站。

(三)依托公众号小程序,提供“零距离”服务。深度融合我市“互联网+”法律援助与法律援助异地受理协作机制,持续推进多点应用,不断拓宽群众网上咨询、申请渠道,推进法律援助案件全流程网办。群众可通过手机登入“泉州公共法律服务”微信公众号、闽政通“泉服务”小程序等进行在线法律咨询和法律申请,随时随地享受“零距离”精准高效法律服务。台商中心在泉州台商投资区“亲清家园”智慧服务平台新增法律援助“掌上办”功能,进一步拓展法律援助线上申请渠道。

三、深化改革创新,增进社会效益

(一)推进阵地突破,支撑服务衔接。与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联合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市人社局仲裁科到石狮、南安、惠安、安溪等地开展实地调研,召开全市座谈会,就各地建设情况、工作成效、业务需求、存在困难等方面进行沟通研讨,指导督促县(市、区)成立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法律援助+劳动仲裁”工作模式,合力化解农民工劳动纠纷,助力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目前我市已建立12个调解仲裁工作站,其中市级和丰泽、晋江、石狮、泉港每周安排律师到站值班为劳动者提供法律服务。市中心还建立了90名执业满3年的值班律师库,值班律师负责为劳动者提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调解仲裁及诉讼、法律援助等方面的法律咨询,指导填写相关文书,引导当事人协商调解结案,让劳动者零距离享受法援服务。

(二)深化试点工作,保障司法人权。到晋江、南安、惠安、安溪等地开展全市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专题调研及法律援助异地协作工作调研,了解工作成效及存在困难问题等。鲤城、晋江中心与检察院召开座谈会,就值班律师经费保障、履职保障等问题进行沟通协调,完善了值班律师为认罪认罚案件提供法律帮助工作制度。不断充实办理刑事案件律师队伍,加强律师资源调配,扎实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今年来我市试点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全市法律援助律师库人数已达528名,共受理指派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7129件,位居全省第一,其中属于扩大通知辩护范围的3442件。此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工作亦有序进行,市县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均在检察院开展值班律师工作。鲤城联合区检察院制定《关于审查办理阻碍行使诉讼权利案件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意见(试行)》,强化刑事诉讼监督,有效保障律师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认罪认罚法律帮助工作。今年以来全市共指派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12033人次,其中认罪认罚9293人次,位居全省第一,有效保障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四、注重长抓常管,保障队伍建设

(一)聚焦主题,确保干部队伍“永守初心”。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紧跟市局教育整顿步伐,抓好学习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活动,市中心、鲤城、泉港多地开展首届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放日活动,邀请群众代表参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召开座谈会。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组织党员干部参观泉州中心县委旧址、红色记忆展馆等教育基地,祭扫革命烈士陵园,聆听先进党员干部作报告,发挥先进典型的教育引导作用。

(二)聚焦主旨,推动法治建设“勇担使命”。认真办理提案与建议,知责担责,多次采取电话或上门方式与提案者沟通,确保做到沟通到位,落实到位。2021年市中心共办理市人大建议3件(协办),市政协提案5件(2件主办,1件协办),主办提案均得到“非常满意”的评价。向省司法厅报送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草案)》及《福建省司法厅关于转发司法鉴定与法律援助工作衔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等材料,推动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化建设。鲤城、台商、德化中心开展“局长走流程”专项活动,通过“亲自办”“陪同办”“掌上办”“网上办”,查找和检视窗口服务中存在的“痛点”“堵点”“难点”,推动窗口服务改进、办事流程优化。

(三)聚焦主体,业务素质提升“固强补弱”。定期组织市中心工作人员学习民法典专题讲座视频,引导准确把握立法精神,提高运用民法典知识有效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组织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领导、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业务骨干及市法律援助中心全体干部40余人开展法律援助法业务培训会,组织参加司法部视频会议培训,并要求各县(市、区)落实分级培训任务,提高法律援助队伍整体业务素质。

(四)聚焦主业,案件质量监管“抓紧抓实”。建立统一的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案规程、服务标准、质量监督等方面的制度规范,不断提高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质量。严格规范案件受理、审查、指派、结案审查、质量回访和立卷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办理规程,实现案前、案中、案后全流程监督。2021年全市共回访受援人943人,旁听案件416件,向司法行政案例库报送案例24篇。与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关于印发泉州市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大幅提高法律援助补贴标准,调动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办案积极性。向省司法厅报送6个刑事案件卷宗参与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第三方评估,自觉接受上级监督。组织开展全市十佳法律援助案件评选,邀请市律协五位资深律师参与评审活动,提高案件评审专业化水平,并推荐参评省十佳法律援助案件。晋江中心全面落实办案补贴与服务质量挂钩的差别补贴机制;台商中心联合律师事务所开展案件质量评估工作,对结案归档案件卷宗进行抽查。

五、持续开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

配合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群众性的法治宣传活动。把法律援助法纳入“宪法宣传周”和相关专题宣传活动,在进城务工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中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定制法律援助法宣传页、抽纸和法律援助法单行本,大力宣传法律援助法,推进法律援助法宣传广泛覆盖社会公共场所。坚持综合运用印制宣传制品,多途径报送工作信息案例、编发工作简报等方式,增强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并持续深入村居、校园、军营等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七进”活动,提高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2021年全市共开展宣传活动163场次,发放宣传材料28170份,现场解答法律咨询4655人次。其中,全市均参与当地“根治欠薪”法律宣传活动;市中心联合晋江市司法局开展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主题活动;市中心、德化中心参与“我为社会做好事”主题志愿活动,丰泽、安溪中心参与“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的主题民法典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台商中心深入百崎民族小学开展“法治讲堂”,举办“法律援助维权与爱同行”主题晚会;惠安开展“惠女法治大讲堂?为幸福婚姻护航暨法律进乡村”活动,晋江、惠安多次组织普法进企业活动。

2021年,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涉及的人员、经费保障尚未明确,还需继续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二是各地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三是个别县(市、区)信息、案例报送不及时,数量较少。四是案件质量监管创新方式有待进一步加强。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改进不足,持续抓好创新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广泛开展法律援助法的宣传,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满意率及知晓率,推动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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