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司法局关于通过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来源 :泉州市司法局 时间:2021-06-21 09:58 浏览量:

  根据司法部2021年6月15日发布的通知(司发通[2021]41号)和省司法厅要求,现就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申请

  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1年6月23日9时至25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籍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本人应直接前往户籍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不在网上填报信息。

  在内地就学毕业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可自行选择我省设区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在我市报考且已取得2020年考试合格成绩人员放弃申请的,应向我局说明情况;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我局不再受理。

  二、现场审核

  (一)提交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港澳居民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还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2.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毕业证书原件。

  3.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一网现场审验后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二)时间、地点

  申请人应当按照网上预约的日期和时间段,到现场办理资格申请和信息核验事宜。

  时间:7月6日、7月7日

  上午9:00—11:00,下午3:30—5:30。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C幢C615室。

  (三)其他要求

  申请人进入现场需测量体温,全程佩戴口罩,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严格遵守现场秩序。

  从中、高风险区和境外返回的申请人,要携带《解除隔离告知书》等相关证明文件,供现场工作人员检查核验。

  三、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颁发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595—28380670 

  相关事宜可登录司法部网(http://www.moj.gov.cn)查询。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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