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官桥司法所作出首份《社区服刑人员扣分通知书》
时间:2019-05-27 15:18 浏览量:

  社区服刑人员郑某在请假外出期间,私自外出到距离请假地点500多公里的地方。522日上午8时,南安市官桥司法所查询请假人员定位轨迹时发现郑某超出请假范围,立即电话要求郑某马上返回,郑某直到当天下午13时左右才回程。 

  郑某在请假外出之前,司法所工作人员已对其进行请假外出前的个别教育,明确要求郑某不得超出请假范围,但郑某依然私自外出到请假地点以外的地方,违反了社区矫正管理规定。根据《福建省社区服刑人员考核奖惩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官桥司法所制作了考核奖惩新规定实施以来的首份《社区服刑人员扣分通知书》,并将郑某的违规行为上报南安市司法局建议给予书面警告。 

  523日,官桥司法所向郑某宣读了扣分决定,并向郑某发放《社区服刑人员扣分通知书》,对郑某给予训诫,要求郑某要认识错误,珍惜缓刑机会,严格遵守社区矫正规定,服从司法所的监管。郑某表示对自己的违规行为很后悔,今后将积极配合矫正,服从监管。 (南安市司法局官桥司法所杜成晗许美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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