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0-0200-2017-00031
- 备注/文号:泉司〔2017〕5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7-24
泉司〔2017〕52号
泉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2017年
县(市、区)司法行政工作考评细则》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综治办,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2017年县(市、区)司法行政工作考评细则》已经局党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泉州市司法局
2017年7月7日
2017年县(市、区)司法行政工作考评细则
为加强和改进对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管理,促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根据《泉州市司法行政年度工作考评办法(试行)》,结合2017年度司法行政工作要求,制定本考评细则。
一、考评范围
各县(市、区)司法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综治工作办。
二、考评原则
考评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采取定性推荐和定量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全面评价各地司法行政工作实绩,形成“看实绩、听民意、重公论”的评选导向。
三、分值构成
考评实行量化考评,采取100 分制计分,由定性推荐得分(占30%)和定量考评得分(占70%)构成。
四、考评步骤
1.定性推荐。推荐前,由各县(市、区)司法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综治工作办对本地区一年来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回顾、总结,提出当年度最能体现本地区工作成效的三项工作(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主要成效等)和最不满意的一项工作(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剖析等),作为定性推荐的重要依据。定性推荐采取投票方式进行,由市局领导、市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和各县(市、区)司法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综治工作办投票推荐工作优秀县(市、区)司法局。每个市局领导、机关科室及县(市、区)司法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综治工作办可分别推荐1-3个单位,其中市局主要领导推荐票计2票,其他推荐票计1票,按得票多少排序。定性推荐分值按100分制计算,每个名次相差5分,即第一名100分、第二名95分、第三名90分,以此类推。
2.定量考评。依据市局对2017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点,结合省、市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有关要求,把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分为4大类别11项工作(附件1),由市局机关各科室按照各自业务范畴分别进行量化考评。定量考评分设100分,其中基础分50分,加分项50分。加扣分项部分参照《泉州市县(市、区)司法行政工作实绩评分标准》(附件2)按项目对应的分值进行累计,扣分不设下限,加分上限50分。
3.汇总统计。市局办公室按定性推荐得分占30%、定量考评得分占70%的比例折算出各县(市、区)司法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综治工作办的最后总分。
4.结果运用。市局将根据考评结果对各县(市、区)司法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综治工作办工作进行排名和实绩点评,书面通报各地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同时,考评结果还将作为今后市局评先评优、向上推荐先进的重要参考依据。
附件:1.2017年度县(市、区)司法行政工作考评项目
2.泉州市县(市、区)司法行政工作实绩评分标准
3.县(市、区)司法行政工作年度考评定性推荐表
4.县(市、区)司法行政工作年度考评加分申请表
附件1
2017年度泉州市司法行政工作考评项目
(基础总分:50分)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目标内容 |
责任部门 |
权重 |
安保 维稳 工作 (14分) |
矛盾纠纷 排查化解 (6分) |
按照《泉州市综治委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7年人民调解工作考核的通知》的要求,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综治考评内容) |
基层工作科 |
4 |
认真开展专项活动,扎实做好 “三类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化解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
2 |
|||
特殊人群 管控帮教 (8分) |
落实好社区矫正年度考核工作任务。(综治考评内容) |
社区矫正 管理局 |
3 |
|
落实好安置帮教年度考核工作任务。(综治考评内容) |
2 |
|||
加强日常监督,在市局督查中未被列入重点关注单位。 |
1 |
|||
电子腕带佩带率达到5%,重点社区服刑人员全部佩带到位。 |
1 |
|||
县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符合要求。 |
1 |
|||
普法 依法 治理 工作 (11分) |
普法工作 (10分) |
组织实施“百千万计划”,按照市局任务分解方案,按时完成本地区年度工作目标。 |
法制宣传科 |
3 |
开展新媒体法雨行动,依托新媒体平台定期组织开展在线咨询、网络竞赛、先进评选等活动。 |
2 |
|||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出台本地区具体实施方案,制定执法单位普法清单。 |
3 |
|||
扎实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新建1个规模较大、特色鲜明的法治文化阵地精品,或对原有阵地进行提档升级。 |
2 |
|||
法制工作 (1分) |
对已制定的“行政权力”、“公共服务”和“责任清单”加强动态管理,开展“放管服”改革,优化审批服务。 |
法规与司法鉴定科 律师管理科 |
1 |
|
法律 服务 工作 (15分) |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3分) |
继续抓好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和“12348”语音平台建设,完成南安、德化两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乡镇(街道)服务站和村(社区)联系点覆盖率分别达到80%和100%。 |
办公室 |
1 |
制定出台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指导意见;村(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100%;将聘请村(社区)法律顾问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各地培育1-2个典型,总结推广好的做法。(综治考评内容) |
律师管理科 |
2 |
||
律师工作 (3分) |
认真组织律师所年度考核初检、初审工作,并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经市局审核、抽检,所属律师所合格率达到95%以上。 |
律师管理科 |
1.5 |
|
加强日常监管,对所属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违法违规行为认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的,应及时移送市司法局或市律师协会处理。 |
0.5 |
|||
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制定奖励、补贴标准,并将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
0.5 |
|||
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党的工作覆盖率达100%,党组织覆盖率达50%以上。 |
0.5 |
|||
公证工作 (4分) |
积极拓展服务领域,公证业务量和收费均增长10%以上,其中金融公证业务增长3%以上(综治考评内容)。 |
公证管理科 |
1.5 |
|
推进绩效工资改革,落实公证机构独立法人地位。(综治考评内容) |
1 |
|||
推进公证信息化建设,公证机构登录信息管理平台全线办证,登录公证网上信息服务平台(互联网)办证。(综治考评内容) |
1 |
|||
提升公证服务,开展公证质量检查,未被当事人投诉的(综治考评内容)。 |
0.5 |
|||
法律 服务 工作 (15分) |
法律援助 工作 (5分) |
创新法律援助便民措施,开展跨县域受理协作和法律援助参与申诉案件代理工作。 |
法律援助 中心 |
1.5 |
加强泉州市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应用,案件各环节录入完整率达100%,网上咨询、法律援助申请处理及时率达100%。 |
1.5 |
|||
推进法律援助站规范化建设,本地区打造乡镇(街道)援助站、社团援助站示范点分别不少于1个,建立法院、看守所律师值班制度。 |
1 |
|||
强化法律援助质量监管,开展案件质量检查,旁听率不少于2%,回访率不少于10%。接受市局检查得分未达80分的(100分制),本项工作不得分。 |
1 |
|||
队伍 建设 和党 风廉 政建设 (10分) |
队伍建设 (4分) |
加强教育培训,全员参加省厅干部教育网络平台培训,每人培训不少于90学时。 |
政治部 |
1 |
深入开展司法所岗位大练兵活动。 |
政治部 相关科室 |
1 |
||
加强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副科级司法所长配备率90%以上,司法助理员专项编制使用率98%以上;按15:1和30:1的比例配备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司法协理员;组建一支不少于30人的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 |
政治部 基层工作科 社区矫正管理局 |
2 |
||
基层基础建设 (1分) |
巩固和发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果,组织开展回头看,6个未达标的司法所年底前要完成规范化建设任务,德化县司法局业务用房要建设完工并投入使用。 |
基层工作科 |
1 |
|
全面从严治党 (5分) |
按照省委“五抓五看”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照“两个责任”清单,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
政治部 |
3 |
|
扎实开展“机关党旗红,‘五个泉州'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 |
机关党委 |
2 |
附件2
泉州市司法行政工作实绩评分标准
类 别 |
分值标准 |
说 明 |
|
基础分 |
根据《泉州市司法行政工作考评项目》,对各县(市、区)司法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综治工作办年度工作进行定档评分。 |
|
|
扣分项目 |
1.在专项行动中出现违反省委“七个坚决防止”和省厅“五个零”要求的重大事件的,该单位本年度工作考评得分为0。 2.本单位及其干部职工出现违纪违法、工作中存在重大失误、在落实全市重点工作中出现拖后腿现象、被上级或有关部门点名批评等情况,或因综治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我市在年度综治考评中被省里扣分的,每件(次)从基础分中扣5分。 3.本单位及其干部职工出现督办工作落实不到位、材料报送不及时、无故缺席会议等情况,每件(次)从基础分中扣0.2分。 |
|
|
加分项目 |
级 别 |
每件(次) 分值 |
加分项可累加计分,上限50分。 |
获得上级表彰奖励 |
省级 |
+10 |
表彰对象为内设科室、直属单位或个人的不计分 |
市级 |
+8 |
||
县级 |
+5 |
||
获得上级领导批示肯定 |
省部级领导 |
+15 |
就同一项工作的批示,只计最高分,不累加。 |
市级主要领导 |
+10 |
||
市级分管领导 |
+6 |
||
县级主要领导 |
+4 |
||
县级分管领导 |
+1 |
||
在本地召开 工作现场会 |
省级 |
+10 |
上级领导来泉参观考察召开座谈会或承办上级培训班的不计分。 |
市级 |
+8 |
||
县级 |
+5 |
||
在上级相关会议上作典型发言或经验交流 |
省级 |
+8 |
与会对象均作发言或交流的不计分。 |
市级 |
+5 |
||
县级 |
+3 |
||
相关工作经验被上级转发 推广 |
省级 |
+8 |
需下发正式文件,其他形式不计分。 |
市级 |
+5 |
||
县级 |
+3 |
||
在重要报刊、简报及各类 媒体等刊登 亮点活动、 典型工作 |
省委《八闽快讯》、省政府《今日要讯》、国家级主流媒体刊登 |
+8 |
同一条内容 信息取最高分。 |
市委《侨区快讯》 、市政府《泉州要讯》、《司法部简报》、省级主流媒体刊登 |
+5 |
||
司法部门户网站、《省司法厅简报》、市级主流媒体刊登刊登 |
+3 |
||
省司法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刊登 |
+1 |
||
信息工作 (县级司法局排名) |
全市前5名 |
第1名+5,第2名+4,以此类推 |
|
备注:
1.省级指的是司法部等中央各部委或省委、省政府;市级指的是省司法厅等省直单位或市委、市政府;县级指的是市司法局等市直单位或县级党委、政府;
2.国家级主流媒体指的是: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杂志、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人民网、新华网;省级主流媒体指的是:福建日报、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福建电视台、东南卫视、海峡卫视、福建人民广播电台)、《海峡通讯》杂志、东南网,人民网地方频道、新华网地方频道,国家部(委、办、局)主管或主办的国家级权威行业报刊杂志相当于省级主流媒体;市级主流媒体指的是:泉州晚报、泉州广播电视台、泉州网,《福建法治报》、《福建司法》;
3.以上统计时间的口径为每年1月1日至当年12月31日。
附件3
县(市、区)司法行政工作
年度考评定性推荐表
填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推荐单位一 |
单位名称 |
|
推荐理由 |
|
|
推荐单位二 |
单位名称 |
|
推荐理由 |
|
|
推荐单位三 |
单位名称 |
|
推荐理由 |
|
附件4
县(市、区)司法行政工作
年度考评加分申请表
申报单位: 年 月 日
项目序号 |
|
责任单位 |
|
申报分值 |
|
申报项目 |
|
||||
申报依据 |
|
||||
市司法局 办公室 初审意见 |
年 月 日 |
||||
市司法局领导审核 意见 |
年 月 日 |
各县(市、区)司法局、台商投资区综治办每季度第一个月报送市局办公室汇总。
泉州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7年7月7日印发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