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0-3000-2022-00013
- 备注/文号:泉司〔2022〕3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6-20
因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萧翔同志任泉州市司法局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泉州市司法局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黄田奇同志任泉州市司法局普法与促进法治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泉州市司法局普法与促进法治科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林春伟同志任泉州市司法局立案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泉州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科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黄庆福同志任泉州市司法局复议科科长,免去其原泉州市司法局复议应诉科科长职务。
曾伟程同志任泉州市司法局应诉科科长,免去其泉州市司法局办公室主任职务。
杜世强同志任泉州市司法局普法与促进法治科四级调研员,免去其泉州市司法局普法与促进法治科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洪秋凉同志任泉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泉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职务。
刘云萍同志任泉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泉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罗泉强任泉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其泉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一级科员职级。
任职时间自2022年5月17日起计算。
泉州市司法局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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