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相关行政执法工作进展情况的函
时间:2021-09-16 10:56 浏览量: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

相关行政执法工作进展情况的函

 

市司法局:

《泉州市司法局关于报送相关行政执法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收悉。现将相关行政执法工作进展情况函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落实情况

(一)积极推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省网上办事大厅、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办公场所公示权责清单、执法人员信息、“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救济渠道、监督方式等内容。按时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信息推送至“信用泉州”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在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设立专栏,链接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平台,实现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实时公开截至今年7月31日,公示行政处罚信1879条,行政许可信息已对接泉州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后实时推送并公开许可信息;共办理办理听证案件4起。

    (二)严格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载体对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活动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进行全过程记录。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案卷和音像记录全部通过系统进行归档保存,音像记录在24小时内存储,并做好分类管理,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今年来,执法全过程录音录像共2197份。

    (三)认真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市交通运输局政法科为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局政法科科长审核人员,局属各执法单位也均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审核人员各单位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均对其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确保本单位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适当性市交通执法支队及所属各大队对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进行两次法制审核,即案件处理阶段(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前)和案件结案阶段的法制审核,具体在《案件处理审批表》和《结案报告》文书中体现。今年来,共法制审核重大行政处罚决定2197件。

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进展情况

根据《泉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的通知》(泉司〔2021〕22号)要求,我局制定《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的通知》(泉交法〔2021〕9号),组织相关科室(单位),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梳理细化。我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标准是全省统一,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统一组织梳理,待省交通运输厅公布后统一录入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平台。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的责任分工,我局负责全省货运及交通建设质量安全部分的裁量基准进行梳理,经组织业务骨干对《福建省交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中的货运及交通建设质量安全部分进行逐条梳理,向省交通运输厅报送涉及新增、修改的裁量权基准梳理意见60余条。目前我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正处于征求意见和论证阶段,将于今年年底前公布。

三、开展规范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情况

(一)突出“全”字,上下联动抓好落实

根据交通运输部和省厅在5月7日和5月21日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部署安排,我局不等待、不观望,迅速行动、精心部署,扎实抓好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工作。一是成立领导小组。5月19日印发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成立领导小组两份文件,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召开领导小组会议9次、召集各单位召开调度会议2次,统一思想认识,扎实谋划推进。市、县两级均向地方政府党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二是成立工作专班。抽调业务能力强、作风扎实肯干的交通干部5人,组成工作专班,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上下衔接、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并邀请驻局纪检监察组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指导。工作专班每周召开周会分析研判、安排专项整治计划,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三是全方位覆盖。市县两级交通运输各单位包括审核审批部门,均纳入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范围,全部成立整治领导小组、制定行动方案,形成市县两级联动推进、各子行业全方位覆盖的专项整治工作格局。

(二)突出“查”字,系统梳理查改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刀刃向内,聚焦各类顽瘴痼疾,全面梳理排查问题,做到专项整治工作有的放矢。一是自查找问题。全市各级各交通单位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对本地区、本单位执法领域存在的顽瘴痼疾进行全面自查自纠。截至7月31日,全市共排查顽瘴痼疾问题135个,已完成整改125个,整改率92.6%。二是排查找隐患。聚焦交通执法过程中容易引发的不稳定因素,聚焦基层一线执法实践中面临的困惑和问题,聚焦近年来全市交通运输领域典型执法案件、安全事故和腐败案件,全面梳理摸排执法环节中的隐患点、矛盾点、纠纷点,查找案件背后执法松软、监管不力、内控不严等方面的问题,促进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力争减少执法中的矛盾和冲突。三是走访找建议。紧密结合“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开展执法“大调研大走访”活动,走访座谈企业337个、群众1288人次,听取对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四是线上找不足。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外公布12328、95128投诉热线,全面分析群众关心关切、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截至7月31日共接办投诉件4570起,皆已全部办结。五是网上找线索。在门户网站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满意度问卷调查,了解掌握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现状,收集到问题2个、建议2条,进一步夯实专项整治工作的针对性。

(三)突出“督”字,持续传导压力责任

采取全面督导、专项督导和随机暗访等方式,以督导促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层次压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全盘落实。一是组织全面督导。目前已组织全面督导2次。6月初,组织对全市部署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有效扭转专项整治行动“上热下冷”现象,全市各级各交通单位迅速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交通运输部的决策部署上来。7月上旬,组织对自查自纠阶段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按照任务清单逐项检查落实情况,对组织落实不到位情况形成清单进行通报,有力推动市县两级各交通单位查漏补缺,做实做细专项整治工作。二是组织专项督导。联合驻局纪检监察组到市交通执法支队、市公路中心、晋江交通运输局、永春公路分中心、泉港治超站等单位开展专项督导,听取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探讨符合各单位实际富有特色的专项整治工作思路做法。三是组织随机暗访。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不定时组织对各执法单位、窗口单位进行暗查暗访,发出整改通知书2份。通过暗查暗访有效将专项整治行动要求传达到基层、传达至每名执法人员,推动专项整治走深走实。四是组织每周情况通报。各交通单位每周五前梳理盘点每周推进情况,上报局工作专班。局工作专班每周汇总通报全市专项整治行动情况,并下发工作安排提醒提示,有力促进形成全市上下“一盘棋”的专项整治工作格局。

(四)突出“提”字,规范执法提升能力

一是着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组织学习贯彻《交通运输部关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意见》,以及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禁令、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风纪规范,着力锤炼过硬执法作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执法的通知》,对行政执法行为、程序、方式、队伍建设、执法监督等方面进行规范。开展案卷评查工作,组织全市范围内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评查11次。联合驻局纪检监察组抽取2018年至2020年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卷宗618份进行集中评查,共查出问题58个,并分析原因、改正不足,提升执法水平。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废止(失效)规范性文件11件。

二是着力提升执法履职能力。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21场次442人次、法治学习19场次453人次,以法治讲堂、法庭旁听等多种形式,引导执法人员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组织执法人员观看廉政警示教育视频23场次350人次,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以案促改,引导执法人员旗帜鲜明讲政治,严守党纪国法,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组织市县两级执法机构负责人分期分批参加省厅组织的业务轮训;开展“学党史、守初心、增素质、强作为”全员轮训活动,计划组织7场专题培训活动,已完成轮训299人次。加快科技执法工作,推进全市科技治超“一张网”建设,加强执法科技装备配备,切实提升执法效能。大力推行说理式执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把违法事实、处罚依据亮在明处,寓执法于教育。进一步健全执法协作机制,市公路中心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公路安全保护告知协作机制的通知》,落实完善公路安全保护告知协作机制。

三是着力强化交通执法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组织开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对法律法规修改变更,机构三定新增加、修改、合并的行政职权进行量化和细化裁量标准;对原有裁量标准不够科学、合理和操作性不强的,进行相应修改调整,形成新的统一的行政自由裁量权裁量基准。畅通社会监督渠道,着力提升12328热线服务水平,大力宣传95128热线,聘请群众监督员、发放执法评议卡,自觉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建立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同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提前介入、全过程参与的法律服务新模式,形成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的风险防范机制。

(五)突出“民”字,文明执法为民服务

一是着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全面清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申报材料中涉及“证明”的材料事项,取消证明事项22项目、替代283项。及时处置涉及证明事项的新情况新问题,比如,7月下旬危货运输企业上门反映“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办理登记时,需要交通运输部门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资质和车辆使用性质信息”问题,第一时间沟通市公安交警支队,妥善解决了证明事项清理工作中新的争议问题,得到广大危货运输企业的点赞好评。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取消“新增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能力评审及结果公布”等4个审批事项,推动“道路客运班线暂停、恢复经营(经营区域为一类客运班线)”等一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下放或委托县(市、区)实施,将市级普通公路、陆岛交通码头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统一调整为备案制。推行信用承诺工作,印发《泉州市交通运输信用承诺工作实施细则》,将办理量较大、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符合群众期待、社会风险可控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7项,列入信用承诺事项清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综合采取“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方式,积极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通过事中事后全过程信用监管提升行业治理效能。开展违规设置妨碍货车通行的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整治,现已拆除限高限宽设施12座,切实维护道路货运驾驶员权益。

二是着力提升为民服务水平。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企业解难题”实践活动57次,完成一批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交通运输法规“便利查”,在局微信公众号增设“全国交通运输法规查询系统”查询渠道,方便社会公众快速查询交通运输业务领域相关法规。实施交通便民服务事项“一站式”查询,完成“实时路况”“公路快览”“路况地图”等信息入驻“闽政通-泉服务”小程序。制定政策扶持水运业发展,延续水路运输业扶持政策至2023年,出台适当提高新增运力奖励门槛、调整企业运力规模奖励等措施,进一步优化水运产业结构,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着力提升公交服务水平,新开通公交线路9条、优化27条,满足群众公共交通出行需求;实施公交智能电子站牌工程,已完成电子站牌建设66座。打造“一站式”案件处理窗口,市交通执法支队采取一次性告知、首问责任制、电话预约等方式,提供延时、错时服务,缩短群众违章处理时间,实现违章处理一趟办结。实行罚没款电子化收缴,市交通执法支队、惠安、晋江交通执法大队等违章处理窗口于6月起陆续运用财政电子票据,实现行政处罚缴费及电子票据开具、打印“一站式”便捷服务。开展执法体验活动,7月份各基层站所陆续开展“执法体验周”“基层站所开放日”活动,邀请执法服务对象、群众代表参与、观摩、体验执法工作,进一步密切与群众的联系,展示执法队伍良好精神风貌。

    三是着力加强新闻舆论宣传。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刊发各类宣传报道37次、发布政务信息20篇,深入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工作部署,充分展示交通运输执法队伍正风肃纪的坚定决心,充分展现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新作为、新形象。

四、推行行政处罚三项清单工作情况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精神,为充分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为交通运输业户提供更加宽松的制度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解决基层执法热点难点问题,我局结合各省市已出台的轻微免罚、首违不罚清单及本市交通运输执法实际,本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决定在全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推行《轻微免罚事项清单》《首违免罚事项清单》《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和告知承诺制,研究制定了《关于在泉州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推行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试行)(征求意见稿)》。初步拟定的“三张清单”范围覆盖道路运输、公路路政、水运运政、地方海事、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5个执法领域共计36项免罚、减轻处罚事项,从适用条件、时间跨度、整改要求等多方面对如何实行免罚进行了具体回答。目前该征求意见稿正通过泉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向社会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中。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8月26日

 

附件1

 

行政裁量基准动态调整情况统计表一

市直行政执法机关填报)

单位:(签章)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刘丽玲              电话:68292918

单位名称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行政裁量基准及

相关制度文件名称

《福建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

 

制定时间

2018年7月

修订时间

2021年8月

调整情况

是否调整

调整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个数

15个,如《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福建省渡运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福建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条例》《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等

调整涉及的事项个数

8

调整的基准个数

340

行政裁量基准的

执行情况

目前修订版仍在征求意见中,有无严格参照裁量权是案卷评查重要内容之一

备注

填写内容多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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