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点题整治”工作主要措施和工作进展情况
时间:2021-09-17 11:56 浏览量:

司法局“点题整治”工作主要措施和工作进展情况

 

一、“点题整治”项目:“整治行政执法中选择性执法、自由裁量权行使不规范、监管执法不力等问题,规范行政执法”,负责人:郭惠昆,泉州司法局副局长

二、主要措施: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的意见》;严格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做好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行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制度;优化行政执法方式,促进文明执法;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实现规范执法。

三、阶段性工作进展

一是出台点题整治专项行动方案。6月21日,出台《泉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开展规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司〔2021〕47号),成立以林强局长为组长的泉州市司法局规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执法主体和人员不合法、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等有法不依、违法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不规范,执法不公平、不透明等缺少监督制约,执法人员工作方法简单、态度粗暴等执法不文明,推进包容审慎执法措施不到位的,选择性执法等六大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执法整治,并提出九条主要整治措施和进度安排。二是提请市政府印发《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21〕52号)。明确六大方面33项具体意见措施。三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将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列入2021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纳入各县(市、区)的绩效考评指标。建立全市统一的行政执法公示平台,推动行政执法信息事前事后集中统一公示,目前,泉州执法公示平台已完成初步建设,将于近期组织各单位系统管理员进行平台使用的培训。到石狮、永春、德化等地督促了解“三项制度”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积极挖掘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四是开展行政自由裁量权动态调整工作。2021年3月31日,印发了《泉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的通知》(泉司〔2021〕22号),5月25日,出台《泉州市司法局转发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开展行政裁量基准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泉司〔2021〕32号)部署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工作。目前,有20家市直单位已重新梳理公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五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积极配合组织全市水利、司法、体育等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累计参考人数达500多人;严格行政执法资格审核,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工作,为全市518家行政执法主体(部门355家,乡镇(街道)163家),共计10103名行政执法人员换发全国统一标准样式的新版行政执法证件。目前正组织和筹备全市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工作,报名参加考试人数计4096人。六是做好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的贯彻实施工作。5月28日,组织开展新《行政处罚法》专题学习培训,市直、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其中市司法局在家领导和市直执法部门法制审核人员40余人参加现场培训会,其他行政执法人员共约45000多人参加视频直播培训。同时,将《行政处罚法》新旧条文对比、要点解读及行政处罚流程图、行政处罚文书示范文本、相关配套法律法规文件和司法解释等汇编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施行通用指引》,分发至各行政执法单位,供学习参考。七是加强执法监督。在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开设了“点题整治”营商环境热点难点问题专题专栏(网址:http://sfj.quanzhou.gov.cn/xxgk/ztzl/yshjrdndwt/),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开展对行政执法中选择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行使不规范、监管执法不力等问题的投诉举报。截止9月17日,共刊登点题整治工作相关文件和动态71篇。八是建立行政处罚“三张清单”试点工作。联合市监察委于5月31日印发《泉州市监察委员会泉州市司法局关于建立不予行政处罚、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点工作的通知》(泉司〔2021〕36号),部署在生态环境保护、农业、交通运输、文化市场、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应急管理等七支综合执法队伍进行试点工作。截止9月16日,七支部门执法初步梳理拟公布实施的不予处罚事项清单有210项,从轻处罚事项清单18项,减轻处罚事项清单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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