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优争先争效|泉州市司法局“四项措施”抓行政规范性文件 备案审查提品质促争效
时间:2023-04-05 11:33 浏览量:
 一是以提示为抓手,强化备案意识
  
  在全省首创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告知提示制度,对备案审查工作中出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合法、不规范问题,灵活采取不同方式进行纠正。今年来,共提出口头备案告知提示15次、书面备案告知提示1次,切实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效率和准确率。
  
二是以服务为抓手,强化审核意识
  
  以问题为导向开创事前服务工作法,通过畅通微信、邮件、来电、来访多种沟通渠道,随时随地解答各单位提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发布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今年来,共为各单位提供45次事前法律审核服务,确保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三是以绩效为抓手,强化监管意识
  
  对制定单位报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形式和内容违法等问题按标准依次核查、扣分,解决了备案审查工作缺乏强制性问题,提高纠正效率和效果。
  
四是以通报为抓手,强化质量意识
  
  对市政府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情况开展季度通报,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避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报送和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和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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