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溪镇位于泉州市洛江区北部,是远近闻名的华侨之乡,侨乡文化源远流长。镇域面积126平方公里,下辖17个行政村,常住人口4.9万人,现有罗溪籍海外侨胞及港澳台同胞7万余人。近年来,针对乡村快速发展、人口聚集增加引发的征地拆迁、房屋过道占地使用、邻里不和、劳务欠薪等矛盾纠纷多发易发难点问题,罗溪司法所主动担当作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的同时,借力侨情作用,探索实践“2+2+2”护侨引领乡村治理”新模式,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途径,打造乡村治理新品牌,真正实现“大事不出镇、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就地能化解”。
一、健全涉侨解纷机制,助推乡村治理“法治化”
1.打造层次化涉侨调解模式。罗溪司法所主动联合罗溪镇综治办、派出所、土地所等部门,搭建层次化涉侨调解平台,设立涉侨纠纷信息收集处理中心,实行司法所工作人员和调解员每周轮班坐班制,针对一般性的矛盾纠纷、一级调解未成功和复杂的矛盾纠纷、二级调解未成功和积怨较深及法院委派委托需要调解的矛盾纠纷,采用“小事谈谈心、难事评评理、大事靠法律”三级纠纷调解流程,灵活运用“冷处理”或“热处理”,通过事项陈述、现场举证、公开辩论、民主评议等方式,梳理分析争议焦点,公开公平定纷止争。
2.完善立体化涉侨纠纷预防排查机制。构建“镇级多元化解中心+司法所+村级调解组织”三方调解网络,充分发挥“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作用,按照网格化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及时排查、就地调解。定期召开涉侨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调度会,组织开展涉侨纠纷排查走访和集中整治行动,做到纠纷早发现、早预防、早化解。加入海外乡亲群,对接华侨联合会、华侨商会等海外侨胞组织,及时了解华侨需求,实现境内境外联络协作“不断线”。截至目前,共排查涉侨矛盾纠纷线索118条。
二、壮大护侨解纷组织,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力”
1.创建涉侨纠纷调解委员会。发展涉侨特色“枫桥经验”,依托罗溪奕聪中学成立“奕聪中学调委会”,发挥黄奕聪先生“慈善助侨”引领作用,在黄奕聪故居设立“涉侨纠纷调解委员会”,融入侨情文化,搭“侨”为线、以“情”说理,协助解决涉侨纠纷,并提供法律援助、公证办理、出入境管理等涉侨法律服务。近年来,共成功调处涉侨纠纷案件50余件,涉及归侨侨眷120余人次,涉案金额312万余元。
2.设立涉侨纠纷维权联络点。落实涉侨维权工作衔接互动机制,罗溪司法所、洛江区法院、洛江区检察院三方联合设立“涉侨纠纷维权联络点”,以罗溪司法所巡回法庭为载体,派驻涉侨工作特邀调解员、驻点法官、检察官,灵活运用诉讼和非诉讼相结合方式,将巡回审判工作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为涉侨纠纷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多元的解纷服务。同时,把庭审与调解搬到农家小院、田间地头上,解决侨胞切身问题,增强满意度和公信力。近年来,联络点共联合调解涉侨纠纷案件15件。
三、注重侨情法治宣教,增强乡村治理“法治感”
1.搭建“侨情+法治文化”宣教平台。围绕“一县一溪一流域”乡村振兴战略,以“侨文化”引领乡村治理,借力侨乡文化创意园、侨情会客厅等活动场所建设,融入龟峰岩“罗溪讲古”“邻里微讲台”“侨情+法治文化”阵地,以本土方言形式“话侨事”,传播爱国爱乡侨胞光辉事迹,开展侨情法治宣讲宣传,拉近“连心侨”。充分发挥20名涉侨调解员队伍作用,广泛吸纳当地青年联合会、海外联谊会、侨领、归侨侨眷、律师等代表,当好“调解员”和普法“宣传员”,累计开展侨情法治宣传活动35场次,受众1650余人次。
2.推广“蒲公英+护侨”普法新品牌。组建“护侨”蒲公英普法志愿者队伍,汇聚“三官一律”(驻村法官、检察官、警官、法律顾问)、侨联工作人员、党员乡贤、调解员等力量,培育“护侨”蒲公英普法志愿者60名,在侨胞集中返乡重点时段,组织侨胞联谊会、走访慰问等活动,实施侨胞乡“留守儿童”关爱工程,常态化开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等法治宣传,送发法律服务爱心联络卡,引导侨胞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增强侨胞法治获得感。今年11月,福建省电视新闻综合频道中心“第一帮帮团”《调解有一套》到罗溪镇前溪村采访报道邻里纠纷案件,“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参与现场调解,反响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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