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泉州市司法局联合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项调研
来源 :泉州市司法局
时间:2024-11-20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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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好新修改的《福建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加强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完善备案审查制度,近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市司法局组成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调研组深入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永春县人大和政府开展规范性备案审查专项调研。
此次调研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相关备案材料、现场登入备案审查电子信息平台等方式,了解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和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特别强调了新修改条例的重点内容。调研组还专门调研了公开征求意见、事前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备案审查、清理、公布等制定程序以及备案审查制度建设、机构设置、队伍建设、信息平台使用情况以及存在问题和困难,并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业务问题进行指导,切实提升我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监督水平。
在调研座谈会上,市人大法工委主任黄少鸿强调了三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应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切实增强备案审查工作的责任感与使命感。二是积极借助外脑。针对部分规范性文件专业性强、影响面广、情况复杂、社会关注度高等特点以及县级备案审查人手不够等问题,在审核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有关专家作用。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县级人大常委会指定的工作机构以及政府备案审查机构应当对规范性文件的报备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于迟报、漏报、报送不规范等情况予以通报,切实增强备案审查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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