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律援助业务培训示范班顺利举办
来源 :泉州市司法局
时间:2025-10-11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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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不断提升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业务水平,9月28日至29日,泉州市司法局在中共泉州市委党校成功举办全市法律援助业务培训示范班。市县两级司法局分管领导、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负责人),市法律援助中心全体人员以及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科相关负责同志等三十余人参加培训。
市法律援助中心四级调研员张居彪作开班动员讲话,要求全体参训人员: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法律援助工作的时代意义;二要把握培训契机,着力提升法律援助业务能力;三要强化责任担当,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再上新台阶。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郭惠昆参加培训结业小结时强调,一要抓好法律援助的主责主业,讲政治、顾大局,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切实维护社会贫弱群体合法权益;二要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围绕重点服务对象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援助便利,增强援助对象获得感,并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和案例,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和认同度;三要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监管,综合运用旁听、回访、评估等措施,提升法律援助质量和公信力,推动法律援助事业高质量发展。
此次培训内容丰富,福建天衡联合(泉州)律师事务所吴懿儒律师结合典型案例,深入解析刑事辩护中的证据审查与辩护策略运用。华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方玉教授从法律援助的原理、中外简史、法律援助法内容梳理和完善方向等方面进行讲解,为学员搭建起“理论-历史-法条-实践”的完整知识框架。华侨大学法学院张照东副教授(一级律师)结合自身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实务经验,围绕工资支付、社会保险、解除劳动合同补偿等内容,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进行逐条解读。学员们严格遵守纪律,认真听讲,展现了良好的学习态度和精神风貌。通过培训,学员们对法律援助工作有了更深入的理解,业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本次培训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建设的积极探索。下一步,泉州市司法局将继续加强全市法律援助律师业务培训,努力打造全市法律援助工作高质量发展更为坚实的队伍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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