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六融入” 丨一纸公证书 暖暖民生情 ——泉州市海峡公证处全力打通公证服务“最后一公里”
来源 :福建法治报 时间:2026-10-09 09:56 浏览量:
  一纸公证书,不过方寸之间,却承载着一个家庭的悲欢、一份权益的托付、一座城市的信任。作为泉州市首家合作制公证机构,泉州市海峡公证处紧扣福建省司法厅、泉州市司法局公证“六融入”专项行动部署,主动走出窗口、走进现场、走近群众,将公证服务送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去。
  
一窗灯火映民生
  
  今年8月3日,泉州市洛江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多了一个新窗口——海峡公证处公证法律服务专窗。每周三,公证员准时到岗,为企业和群众办理继承、委托、声明、遗嘱等各类公证事项。
  
  这一举措的背后,是“放管服”改革的持续深化,也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进一步健全,更是公证“六融入”聚焦民生福祉改善的具体实践。洛江区农村常住人口居住分散,偏远乡村的村民,办理公证需专程前往市区,路途远、耗时长,农村老宅继承等公证事项“办证难”问题尤为突出。如今,公证服务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与不动产登记、市场监管等窗口同楼办公,群众“进一扇门,办多件事”成为现实。
  
  近日,市民赖先生来到公证专窗咨询继承公证事宜。公证员拿出一次性告知单,逐项讲解政策,耐心解答疑问。几天后,赖先生带着年迈的祖父一同前来办理。老人行动不便,公证员便走出窗口,坐到老人身边,逐条讲解房产继承的法律规定、权利义务和办证流程,逐项告知老人享有的知情权、选择权与决定权,确保老人完全听懂、知晓、认可。“没想到在家门口就能办,公证员还这么耐心。”赖先生感慨道。
  
  进驻以来,海峡公证处与洛江区政务服务中心通力合作,常态化推进就近办证、延时服务、绿色通道等便民举措,让公证服务主动靠近群众、贴近民心。
  
一件联办破壁垒
  
  “继承公证+不动产登记”是政府采购的一项惠民举措,也是海峡公证处按照公证“六融入”专项行动的“一地一特色、一机构一品牌”思路持续优化的公证服务项目。
  
  自2021年6月22日起,泉州中心市区范围内因办理继承转移登记而申办继承公证的,公证费由政府购买服务承担;同年7月8日起,海峡公证处根据合作协议,为继承公证当事人提供不动产登记联办服务——当事人只需跑一趟公证处,即可同步完成继承公证和不动产权属转移登记申请,彻底告别“公证处、登记中心两头跑”的繁琐程序。
  
  这一模式的核心,在于打破部门壁垒、实现数据共享。海峡公证处与不动产登记中心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公证书出具后直接推送至登记系统,群众无需再提交纸质材料。今年,该项目再添便民新举措——水、电、天然气户号变更(过户)联办工作正在积极协调推进。这意味着,群众在办理不动产继承权属转移登记的同时,可一并完成水电气过户,真正实现“一件事一次办”。
  
  曾经“多头跑、反复交”,如今“一窗办、数据代跑腿”,海峡公证处以“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为原则,持续拓展联办事项范围,让继承公证这项传统业务焕发出便民新活力。
  
一纸遗嘱托余生
  
  近日,一位青涩稚嫩的未婚男青年携带刚去世的祖母数年前在海峡公证处订立的遗嘱公证书,申请办理接受遗赠公证。根据政府采购“继承公证+不动产登记”服务项目的工作要求,海峡公证处启动“一站式”办理。
  
  受理过程中,公证员发现当事人的父母对其子的社会经验不足及自身晚年居住生活充满焦虑——儿子年纪尚轻,若将房产直接过户到他名下,父母担心他将来处置房产后自己老无所居。经多次沟通,并在泉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指导下,海峡公证处最终制定了一个兼顾各方关切的方案:接受遗赠公证+不动产登记+居住权登记。
  
  在完成对所有继承人的遗嘱核实工作后,当事人与其母(父亲旅居国外)签署了《居住权合同》,明确约定在接受遗赠的住宅上设立居住权,其母可以居住至终身。权属转移登记与居住权登记同步办结,海峡公证处对该当事人不收取公证费,不收取登记费。“居住权的设立,让这份跨越三代人的爱有了最安稳的归处。”海峡公证处主任许小君说道。
  
  全省首例政府采购“接受遗赠公证+不动产登记+居住权登记”的服务举措,是海峡公证处以实践效果为导向,以当事人的办证体验为中心的一次创新,在“执行法律规定”与“提供法律服务”之间找到了最佳平衡点。
  
  海峡公证处正全力推动公证服务从基础业务办理向助力经济发展、基层治理的综合性法律服务升级。这份具有泉州辨识度、全省示范性的公证服务品牌,仍在持续生长。每一次主动融入,都是对“公证为民”初心最温暖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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