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0-0200-2025-00032
- 备注/文号:泉司办〔2025〕1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26
各县(市、区)司法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社会治理办公室,泉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贯彻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闽司办〔2025〕4号),强化法律援助案件监督管理,推动我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不断提升,更好地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根据《福建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转发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抽查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司法局拟组织开展2025年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评估对象为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办结的所有民事和刑事案件(已上报参与省厅、司法部评估的案件及涉密案件除外)。
二、案卷抽取
市法律援助中心请在评估对象中连号抽取10件民事案件、22件刑事案件,各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及泉州台商投资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请在评估对象中连号抽取10件民事案件、10件刑事案件。
三、案卷报送
请各单位于2025年7月15日前将抽取的案卷以扫描或拍照形式形成电子案卷,并上传至福建省法律援助信息化平台评查系统。为保证电子案卷上传效率和系统的稳定性,请将单张图片控制在400K内。
市司法局将按照《泉州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方案》组织开展质量评估工作,形成评估报告并予以通报。
联系人:李文华,联系电话:0595-28283055。
泉州市司法局办公室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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