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0-0300-2023-00032
- 备注/文号:泉司办〔2023〕1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5-25
泉州市司法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
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社会治理办,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事业单位,各行业协会:
现将《2023年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泉州市司法局办公室
2023年5月25日
2023年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工作要点
2023年,我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组织工作会议和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勇于改革创新,推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取得更大的成效。
一、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着力抓好思想政治建设
1.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通过召开报告会、专题讲座、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上走前列、作示范,推动全系统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举办全市司法行政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班,深刻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坚定自觉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指导实践中推动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深入开展分级分类政治轮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必训课程,传承弘扬“晋江经验”,切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当好理论武装“优等生”。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坚持领导带头学,党组中心组每月至少一次组织集中学习研讨,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专题研讨,局党组成员每年要到所在支部或者分管部门上1-2次党课,各支部每季要举办1次以上学习辅导讲座。
二、坚持提升队伍素质,着力抓好业务能力建设
(一)制定并实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加强培训需求调研,制定全市司法行政系统2023-2027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制定市司法局2023年度培训计划,并推动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干部学习培训考核评价制度,实施干部教育培训登记管理,将干部的学习培训情况作为年度考核、任职考察的重要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将重要培训情况纳入干部人事档案。建立健全学习制度,采取线上线下同步学,通过专题讲座、主题教育、研讨交流、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持续开展大学习、大培训,不断把学习贯彻引向深入。
(二)常态化开展“一学三比”大练兵大比武。落实《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大力弘扬“四下基层”“四个万家”优良传统,深入践行“一线工作法”,以开展司法行政工作研讨和征文活动、优秀调研报告评比活动、业务知识竞赛、司法所“一所一品”等创新创优比赛为载体,抓好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技能的深化拓展,使广大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熟练掌握提升业务能力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争当工作的行家里手。
(三)扎实推进“机关干部下沉基层”。根据省厅《福建省司法厅关于推进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县(市、区)司法局选派机关干部到司法所任职、挂职、选调优秀司法助理员到机关任职、挂职,进一步拓宽干部培养锻炼渠道,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综合能力。深入开展队伍建设工作调研。
三、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着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一)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定期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市纪委监委相关工作要求,定期对直属事业单位和部分党支部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二)推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党组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科室(单位)负责人、干部之间多方位、全覆盖开展谈心谈话,对干部出现的党风廉政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给予提醒、函询和诫勉谈话,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并做好廉洁谈话提醒记录。
(三)推动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严格抓好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制定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建立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岗位职责廉政风险防控台账。重点排查窗口和基层单位及法律服务行业是否存在执法不公、执业不规范、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在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工作中是否存在“吃、拿、卡、要”、渎职问题,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建设。
四、坚持夯实创建基础,着力抓好精神文明建设
(一)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落实省、市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加强对文明创建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具体指导,切实做到精神文明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加强道德模范建设,培育树立各级道德模范。加强法律援助志愿者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以学雷锋志愿者服务队、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队和“蒲公英”普法志愿者服务队为载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
(二)扎实推进司法行政文化建设。加强具有地方特色的司法行政文化建设,培育弘扬职业精神,营造团结向上的干事创业氛围,为我市司法行政事业的改革发展注入精神动力。充分发挥工青妇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丰富职工业余生活。进一步重视老干部工作,积极参与“刺桐银发头雁”创建,探索建立“老党员工作室”。认真组织开展关心下一代活动。
(三)扎实推进先进典型培养选树。在全系统组织开展选树“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当担者”,大力挖掘并宣扬我市司法行政干部、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中的先进典型,发挥先进典型在各项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美誉度和影响力。
五、坚持优化机构人员,着力抓好干部队伍建设
(一)抓好市直公证处建设。推动福建省泉州市通淮公证处和福建省泉州市刺桐公证处两家公证处整合为一家公证处,加快推进市直公证处人员转隶、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奖励性绩效方案制定等工作,通过壮大公证队伍来做大、做强公证业务,促进公证事业发展。
(二)抓好领导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落实干部建设“严管厚爱结合,约束激励并重”机制,修订完善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干部实绩评价指标体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优先使用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的年轻干部。
(三)抓好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的工作机制,加强基层司法助理员编制的使用,力争副科级所长配备率达95%以上,专项编制使用率达98%以上,进一步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健全完善对司法所长、司法助理员、司法协理员的绩效考评机制。探索司法所人员岗位准入和良性流动机制。
(四)抓好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围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跟踪联系一批重点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机构和公证机构,培养一批高层次法律服务人才。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增强广大律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抓好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仲裁员队伍建设。各行业协会要根据行业特点、发挥专业优势,开展多形式的业务技能竞赛活动,抓好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人民调解员、仲裁员等专业人员培训,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者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能力。
(五)抓好政工、党务干部自身建设。进一步配齐配强政工干部,发扬政工部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优良作风,努力打造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模范部门,担负好队伍建设牵头组织责任。扎实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开展党支部达标创星活动,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举办党务干部培训班,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提高支部书记“一岗双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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