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0-0300-2025-00013
- 发布机构:泉州市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07
根据《2025年度泉州市绩效管理工作方案》(泉效综〔2025〕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十五五”规划谋划之年,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奋勇争先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泉州实践的关键一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为根本、统筹发展和安全为己任、全面深化改革为驱动,持续深化拓展“三争”行动,传承弘扬、创新发展“晋江经验”,统筹推进“一个统抓、五大职能”,为我市奋力建设“海丝名城、智造强市、品质泉州”提供高效法律服务和有力法治保障。
二、绩效管理对象和内容
(一)绩效管理对象
1.市局机关各科室(机构)(17个):办公室、法治调研督察科、立法和规章科、执法监督科、备案审查科、政策法规科、法律事务科、社区矫正管理局、普法与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科、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和行政审批科、人事科、法纪科、机关党委、行政复议综合指导科、行政复议与应诉一科、行政复议与应诉二科。
2.直属参公事业单位(1个):泉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二)绩效管理内容
绩效评估成绩汇总公式为:综合得分=目标考核得分×60%+领导评价得分×10%+公众评议得分×30%+正向激励加分-察访核验扣分。
目标考核(总分100分):由职能工作目标、行政能力目标两大部分构成(目标考评表见附件)。
(1)职能工作目标:分值占目标考评总分的70分。“职能工作目标”部分,设定体现司法行政职能职责、反映我局工作绩效的一级指标17项,制定相应的年度工作目标36项。二级指标即年度工作目标,体现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进度以及预期效果的具体要求,以量化指标为主。包括两方面内容:①重点工作目标(62分):主要是落实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一系列决策部署,市《政府工作报告》年度目标任务责任分解等内容,设定一级指标15项,二级指标即年度工作目标32项。②常规工作目标(8分):根据本部门“三定”方案法定工作职责所确定的目标任务设定一级指标2项,二级指标4项。
(2)行政能力目标:包括从严治党、依法履职和机关效能等3方面内容,分值占目标考评总分的20分。
(3)精神文明建设成效:设置精神文明建设成效4分。
(4)平安建设成效:设置平安建设成效4分。
(5)安全生产工作成效:设置安全生产工作成效1分。
(6)消防安全工作成效:设置消防安全工作成效1分。
三、绩效考评工作步骤
(一)指标设置。局法纪科根据市政府绩效办目标考评要求设置《泉州市司法局2025年度绩效目标考评表》,确定重点工作目标、常规工作目标的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和每项二级指标的权重、内容,分解给各责任科室。
(二)绩效跟踪。各科室(单位)按要求报送绩效管理目标完成情况及加分和晋档情况,11月底前,各科室(单位)报送全年绩效自评总结报告,法纪科牵头形成年度绩效工作报告。
(三)绩效考评。各科室(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绩效自查工作,对照绩效管理目标考评定档分值表,按二级指标顺序逐项收集整理内页资料,并制作档案目录备查。内业资料必须齐全、有序,能充分体现指标任务完成情况。符合正向激励加分事项或者单项指标晋档的应另外提供佐证材料。
(四)结果运用。绩效管理评估结果作为干部职工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各科室(单位)要进一步深化对开展绩效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绩效意识,强化绩效管理,切实把绩效管理作为创新机关管理、提高行政效能、推进工作落实的一项基本制度,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绩效管理和评估工作由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局法纪科牵头,各科室(单位)对任务目标要精心组织实施,强化工作措施,按时序、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
(二)认真实施,扎实推进工作。各科室(单位)要按照绩效管理的工作步骤和绩效评估方案的安排,围绕自身职能职责的发挥和年度工作任务,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严明纪律,确保客观公正。树立正确的绩效观,克服功利思想,力戒形式主义,确保绩效指标数据真实、准确、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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