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0-0300-2025-00041
- 备注/文号:泉司办〔2025〕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21
各县(市、区)司法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社会治理办,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泉州市2024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进一步总结提炼经验,解决存在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泉州市司法局办公室
2025年1月21日
泉州市2024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24年,泉州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传承弘扬、创新发展“晋江经验”,深化拓展“三争”行动,履行司法行政“一个统抓、五大职能”,全力服务我市大拼经济、大抓发展,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市司法局等4个单位、3名个人获评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和个人,市司法局获评全国第五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总决赛优秀组织单位,市法律援助中心等5个集体、3名个人获评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我市司法行政总体工作和行政立法、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司法所建设等工作先后获蔡战胜市长批示肯定。我市金融纠纷化解一体中心案例入选最高院、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的金融借贷纠纷调解工作典型案例。
一、着力统抓协调,依法治市工作稳中有进
(一)坚持思想领航,法治泉州建设稳步提升。推动建立健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邀请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为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作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辅导讲座。举办2024年全市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持续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落地见效。组织编印《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汇编》(2024年版),赠阅市四套班子并依托局官网开设专栏同步上线。
(二)典型示范领跑,法治政府建设逐步完善。石狮市被推荐参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德化县、南安市“创新联合调解 迈出县域治理新路径”分别被命名为第二批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项目。在全省率先实现书面述法报告全覆盖,指导推动鲤城区、晋江市、石狮市、惠安县等县(市、区)开展专题述法。推动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述职报告并作为考核等次参考依据,开展市对县“全面依法治市推进成效”、对市直政府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绩效考核,探索将法治建设有关工作纳入政治监督事项,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普治并举领向,法治社会建设大步夯实。组织56家市直机关梳理、修订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计划。深入推进宪法、民法典宣传,在世遗点丰泽区真武庙举办2024年泉州市“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暨“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传活动,全市7场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受众超百万,其中“村村通讲民法典”被纳入全省“民法典宣传月”重点活动项目。深入开展“千人进万企、送法护企促发展”专项行动。全市累计设立305个“农业普法超市”,联合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评选第二批优秀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全市累计成立“蒲公英”普法志愿队伍574支,发展“蒲公英”普法志愿者近2.3万余人,开展线上动漫普法53期并汇编成册,指导永春县岵山司法所打造的普法品牌成为全省唯一司法所获评“蒲公英”普法创新案例。我市作为全省唯一地级市在全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普法培训班上作典型交流。丰泽区、洛江区、永春县选送普法等案例获评第二届法治时代创新论坛创新案例。
二、致力良法善治,推进依法行政扎实有力
(一)注重特色管用立法。健全立法工作机制,在鲤城区设立首个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畅通民意表达“最后一公里”。紧扣建设21世纪“海丝名城”战略部署,聚焦保障民生和回应社会关切,制定、实施市政府2024年立法计划。出台《泉州市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办法》,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出台全国首部聚焦华侨历史遗存保护地方性法规——《泉州市华侨历史遗存保护条例》,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泉州市砂石矿产资源管理规定(草案)》《泉州市社会信用条例(草案)》等地方性法规。
(二)注力依法依规决策。在全省率先以市两办名义出台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年度考核办法,实现971名外聘党政机关法律顾问考核“全覆盖”,得到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蔡天守批示肯定。发挥合法性审查参谋助手作用,全市审核拟提交地方党委政府研究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291件、重大行政决策事务734件次,提出法律意见819项。编印《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汇编和案例选编》。继续推行备案告知提示制度,审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部门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259件,向省政府、市人大共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45件,发出告知提示89次。对275份以市两办名义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在全省率先完成969份涉民营经济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对全市已入福建省法规和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的266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更新。推动“无证明城市”建设试点,梳理首批拟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证明事项62个;牵头清理标准化目录证明事项,梳理全市证明事项5006项,保留1728项、其中市级1221项。
(三)注心严格规范执法。出台我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实施方案。组建行政执法专家库并拟定工作规则,常态化做好案件评查。我市在全省行政执法及执法监督专题培训班作典型交流。全面推广应用“闽执法”平台,晋江市作为我市试点在省政府“闽执法”平台推进会上作交流发言,全市累计执法办案总量居全省第一,我市推广应用工作做法被省、市效能办简报刊发,并获省政府领导批示肯定。组织行政执法资格机考32场次2194人次,颁发行政执法资格1700余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全市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015件,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率92.53%。2024年度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行政诉讼败诉率9.17%。泉港区一行政复议决定书获评全省优秀行政复议法律文书。
三、加力防范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守土有责
(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全覆盖、不懈怠。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组织开展全市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等专项行动7场,其中“百所千会大调解”专项行动列入深化拓展“三争”行动“主动创稳”专项工作。推动金融、知识产权等行业新建人民调解组织11个,分级培训人民调解员1万余人次,指导永春县试点“人民调解能手培育工程”,获省厅推广,1名司法所长获评全省“巾帼最美”女调解员。健全多元联动“大调解”工作格局,设立诉仲联调解纷工作中心。全市人民调解组织排查化解纠纷60102件,调解成功59501件,调解成功率达99%。丰泽区司法局等13个单位和5名个人获评全国组织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南安市在第十二届全国调解理论与实务研讨会上作主题发言。
(二)特殊对象管理教育全方位、不容忍。认真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规定》,全力做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维稳安保工作,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全市刑满释放人员教育管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组建市、县两级工作专班,对“两类对象”监管实行包片督导检查。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措施,开展社区矫正适用前调查评估2089人次,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信息化核查抽查26041人次,“零容忍”核查处置疑似违规使用虚拟定位软件逃避监管对象。深化安置帮教对象摸排稳控,实现全市下落不明人员动态清零,累计走访安置帮教对象16万余人次,排查风险隐患问题74个,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377人。
(三)预防减少违法犯罪全链条、不缺位。举办泉州市“法治护航青春•关爱相伴成长”主题宣传活动,印发宣传折页1.5万份,投放450万份法治标语。全市累计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主题普法宣传活动4300余场次,覆盖青少年近11.5万人次。深化社会力量参与教育矫治工作,与团市委签署关于构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教育帮扶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协议,对接泉州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10名民警入驻市区社矫机构协助开展社矫工作。持续推进社区矫正中心升级改造,组织开展教育辅导75440人次、公益活动28805人次、职业技能培训1961人次、指导就业或就学858人次,建立安置帮教基地106个,开展安置帮教心理服务3781人次。洛江区“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心理咨询AI机器人”入选省委政法委“2024数字政法创新案例”。
四、倾力服务大局,优化营商环境奋发有为
(一)打造便企法律服务高地。主动融入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推动在海丝中央法务区泉州片区设立泉州涉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举办涉台法律人才专题培训班。联合成立泉州市涉侨公证联络中心。围绕服务我市大拼经济、大抓发展,聚焦服务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深化落实我局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十九条措施,扎实推进“百所联百会”机制,联合开展用工法治体检、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与泉州辖区各金融单位签署“仲裁服务金融 优化营商环境”战略合作协议。聚焦“抓项目、促发展”系列专项,为重点项目提供相关公证服务108件,标的总额240亿元。强化涉外法治人才储备,举办三期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训班,组织180余名律师赴北京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参训。
(二)建造安商执法监管环境。全面深入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累计指导制定“四张清单”11530项、适用办案近30万起,减轻当事人经济负担超8200万元。我市1个包容审慎执法案例入选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指导案例(第四批)》。推行“综合查一次”改革,首批制定74个“综合查一次”场景,入企检查压缩率达62%。推行柔性执法和“综合查一次”做法纳入我市在全省优化营商大会典型交流的发言内容。惠安县探索乡镇片区联合执法、推动县域基层治理提质增效被《福建改革情况》采刊并获蔡战胜市长批示肯定。指导石狮市等4地选聘执法监督员,并在民营企业、商协会等挂牌设立执法监督联系点68个。开展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在企业密集的司法所、重点企业设置行政复议联系点13个。
(三)营造宜居“全域幸福社区”。第一时间召开物业管理提升专题工作调度会,贯彻落实全市物业管理提升工作现场会精神措施,成立工作专班、细化工作措施、出台工作方案,充分发挥司法联盟成员单位作用,结合“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组织60多个普法责任部门开展物业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归纳整理物业热点法律问题32条,编印物业管理法律常识宣传手册1万份、向群众广泛发放。倡议全市律师为营造“全域幸福社区”贡献律师力量,落实村(社区)法律顾问定期服务机制,引导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服务“五在场”工作累计600余次。推动37个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62个小区调解室、112个小区调解联络点,逐步扩大调解服务覆盖面至258个较大小区。
五、全力践行宗旨,公共法律服务惠民有绩
(一)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做优、需求做大。部署推进“148”品牌创建“总结提升年”活动,我市2个项目、6个项目分获省、市“优秀148品牌”。开展“公证减证便民提速”行动,缩短 162项公证事项(事务)办证期限,10日内办结公证占比达94.39%。实现全市10家公证处远程视频公证服务全覆盖,办理“最多跑一次”公证12668件。办结政府购买不动产继承公证1797件,为群众节省535.8万元。编写司法鉴定行业合规指导案例,在全省首创综合评价备案制度。法律服务市场不断扩大,全市律师行业办理各类法律事务10万余件,收费8.75亿元;全市公证机构办结各类公证40742件,收费2136.5万元;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办理司法鉴定事项36400件,收费3881万元。顺利完成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泉州考区考务工作,审核发放法律职业资格501人次,办理行政审批1378件。
(二)“法援惠民生”工作做实、服务做精。部署开展“法援惠民生 质量提升年”活动,举办全市“十佳法律援助案件”评选。扩充法律援助律师库,新增执业满3年律师至655名。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8232件,挽回经济损失16791.54万元,解答法律咨询82209人次,其中“12348”热线咨询74341人次。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全市共旁听庭审256件、回访受援人860人次。深度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全市共指派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8325人次,认罪认罚案件占比98%。征集驻点值班律师59名,丰泽区、石狮市开展刑事法律援助48小时快办案件法律帮助工作。市法援中心获评市政务服务中心第一季度“优质服务窗口”称号。
(三)基层法治建设品牌做强、项目做深。召开党建双联第四届司法所“强基础、展亮点、创品牌”工作推进会。成立12个调研督导小组,对39个品牌司法所和2024年申报创建品牌司法所开展交叉督导调研,创新推行“品牌所与后进所互动带动”“品牌所与创建所互查互促”“沿海所与山区所互评互学”,进一步发挥好司法所基层法治建设基础平台作用,共培育市级品牌所23个,累计核拨经费200多万元,培育司法所“一所一品”特色创新项目61个。探索司法所参与乡镇执法案卷初查120余件,推进基层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我市司法所品牌创建工作阶段性成效被司法部微信公众号专篇报道、写入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工作报告,被《泉州改革财经情况》深化拓展“三争”行动典型选树专刊刊发并评为第四季度“十佳”典型案例。
六、聚力政治建设,司法行政队伍管理有方
(一)深入实施“政治铸魂”工程。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指导各党支部制定学习计划31份,通过构建“五学并进”机制,增强学习教育针对性、实效性,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开展中心组学习17次、专题学习研讨6次,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化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定期对贯彻执行“三个规定”情况自查,深化警示教育、廉洁教育。成立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内部审计组,并以市委审计组进驻我局开展审计工作为契机,扎实推进内部审计工作。组织364名青年党员律师参加全国青年党员律师培训班。
(二)深入实化“党建引领”成果。修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机关及直属单位各类报告、论坛等管理。做好第十四轮“五好”党支部创建工作,持续开展“海丝先锋”党支部达标创星活动,开展律师所规范化建设专项活动,全覆盖开展党支部主体责任检查,1个支部、2名党员获市直党工委“两优一先”表彰。对26名困难党员、老党员和困难群众进行慰问,发展2名党员、按期转正4名预备党员。坚持高位调度,部署深化拓展“三争”行动,深化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提升新时代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的调研报告》获评2024年度全市机关党建课题调研论文三等奖。
(三)深入实行“锻造铁军”计划。深入践行“一线工作法”,部署开展2024-2026年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工作,市、县两级43名司法行政机关干部下沉一线锻炼。建立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清单制度,以刚性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选派1名干部到南安市洪梅镇挂职锻炼。持续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在市局机关创新开设 “干部讲堂”3期,先后举办全市司法所长(普法骨干)、全系统政工干部等专岗人员培训班,开展行政复议、备案审查等专题业务培训。大力挖掘并宣传司法行政干部、法律服务队伍中的先进典型集体12个、典型个人38名,编印争做司法行政“担当者”典型事迹汇编22篇,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浓厚氛围。指导完成市律师协会和泉州仲裁委换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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