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物业管理提升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_工作动态_泉州市司法局
  • 索 引 号:QZ00110-2500-2024-00046
  • 备注/文号:泉司〔2024〕7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1-05
泉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物业管理提升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司法局 时间:2024-11-05 16:58

 

各县(市、区)司法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社会治理办:

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泉州市司法局物业管理提升专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泉州市司法局

                                2024年11月5日

 

 

泉州市司法局物业管理提升专项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泉州市物业管理提升工作现场会会议精神,根据《泉州市物业管理提升专项行动方案》(泉委办发明电〔2024〕21号)和《泉州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司法联盟工作机制》(泉建物〔2024〕14号),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建统揽全局、引领发展,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系统“一个统抓、五大职能”,聚焦好房子、好社区、好街区、好城市“四好”建设,聚力物业管理痛点难点热点问题,积极主动靠前作为,助力构建基层治理法治格局,切实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专班

  根据工作需要,组建泉州市司法局物业管理提升专项工作专班,落实具体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林  强  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

  副组长:陈生校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王佳艳  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

        杜世强  市司法局普法与促进法治科四级调研员  

        张居彪  市法律援助中心四级调研员 

  成  员:萧  翔  市司法局办公室主任

        吴荣灿  市司法局执法监督科科长

        黄田奇  市司法局普法与促进法治科科长

        卢春凤  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蔡志达  市司法局人事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郭  猛  市司法局普法与促进法治科副科长(机关党委) 

        洪秋凉  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联络员:姚晓梦  市司法局普法与促进法治科副科长、三级主任科员

  

  今后组成人员因工作或职务变动,由继任者自然接替,不另行文。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也相应成立工作专班。

 三、工作措施

(一)坚持党建引领工作“谋划落实”。根据市里统一部署安排,组织司法行政机关党员、干部挂钩住宅小区,深化落实党员“双报到”制度和挂钩联系社区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深化纠纷排查化解“定纷止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2711个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参与物业领域矛盾纠纷的大排查大化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指导住建部门统筹计划1000户以上居民小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的组建工作,选聘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业主代表、物业服务企业代表为调解员,并加强业务指导,组织依法依规开展调解活动。指导13个住建部门行政调解组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化解物业领域争议和纠纷。强化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调解网络和物业调解组织的联动,依托各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联席会议制度,推行住建、法院、公安、司法行政等司法联盟部门联合会商化解机制,高效处理物业纠纷疑难问题。

(三)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疏通堵点”。 加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落实定期服务机制,深入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五在场”工作,指导督促村(社区)法律顾问主动融入“党建+”邻里中心、综治中心工作,围绕《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开展普法宣讲、现场法律咨询、法治讲座等活动,增强社区群众、物业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四)强化执法协调保障“前端规范”。结合乡镇(街道)执法事项赋权评估工作,指导推动基层迫切需要、有承接能力保障的物业管理等相关执法事项依法依规赋权下放乡镇(街道)。支持住宅小区管理相关执法职能部门加强队伍建设,及时安排执法资格考试,做好执法证件申领,强化执法力量保障。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探索在物业小区挂牌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推进司法所有序开展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

(五)开展小区普法宣传“解读难点”。督促指导住建、城管、消防、市场监管等相关责任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与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列入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计划,开展物业管理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利用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坚持线上线下结合,联合住建等普法责任部门发放宣传材料、播放微视频、布设主题图展、悬挂标语横幅、提供法律咨询等。组织指导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蒲公英”普法志愿者走进小区开展普法宣传,引导物业规范管理、小区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六)加大法律援助力度“无偿服务”。完善全市法律援助联络员服务体系,实现“一社区一联络员”,指引、帮助符合条件的居民申请法律援助。深化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居民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对无固定生活来源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开辟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的绿色通道,助力经济困难群众依法维权。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物业管理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关键一环,各地要深刻认识物业管理提升专项工作的重要性,要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保障群众安居乐业的高度出发,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融入小区治理法治化进程,切实打通小区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

(二)强化组织领导。发挥工作专班统筹协调作用,细化措施举措、明确任务分工,推动各项工作落细落实。主动加强与司法联盟其他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推动优势互补、力量叠加。各县(市、区)要落实属地责任,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不断提升物业管理法治化工作水平。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总结本单位本系统开展物业管理提升工作的进展成效,深度挖掘和广泛宣传法治建设中的典型案例、先进人物和事迹,确保季季有成效、群众更有感。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

您需要开启无障碍服务吗?

30秒后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