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0-0100-2013-00058
- 备注/文号:泉司〔2013〕9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3-08-21
泉司〔2013〕90号
泉州市司法局 泉州市律师协会关于成立“金改区”律师服务团的通知
各县(市、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各联络组,市直各律师事务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等十二部委《关于印发福建省泉州市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银发〔2012〕283号)的文件精神,根据《泉州市司法局服务金改区建设暂行规则》(泉司办〔2013〕23号),经研究决定,拟成立泉州“金改区”律师服务团。具体名单如下:
团 长:杜世强 泉州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科长、泉州市律师协会秘书长
副团长:林 琛 福建刺桐律师事务所律师
谢其忠 福建泉南律师事务所律师
成 员:丁成秋 福建志立律师事务所律师
柯双木 福建志立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建通 福建志立律师事务所律师
赖忠惠 福建华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郑奇伟 福建闽荣律师事务所律师
杨嘉文 福建伟盛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 艳 福建立行律师事务所律师
万海龙 福建尚民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传江 福建建达(泉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廖 逸 福建联合信实(泉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蒋正星 福建重宇合众(泉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谢竞忠 福建泉台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慰星 福建刺桐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伟昆 福建天衡联合(泉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骆旭旭 福建天衡联合(泉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吴永辉 福建天衡联合(泉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 娟 福建泉中律师事务所律师
杨伟良 福建致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傅绿松 福建正成功律师事务所律师
苏志松 福建顺济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景华 福建东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丽君 福建欣港律师事务所律师
龚延禄 福建博广律师事务所律师
施维新 福建臻晟律师事务所律师
阮志强 福建求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群生 福建鹏峰律师事务所律师
“金改区”律师服务团下设办公室,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邱欣华 泉州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副科长
副主任:颜和平 泉州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
成 员:李 敏 泉州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科员
肖 翔 泉州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科员
尤煦雨 泉州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
吴 珊 泉州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
泉州市司法局 泉州市律师协会
201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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