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0-0900-2025-00029
    • 备注/文号:泉司〔2025〕2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29
    泉州市司法局关于《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实施情况的报告
    来源:泉州市司法局 时间:2025-04-29 10:42

    福建省司法厅:

    2021年以来,泉州市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对标对表《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围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整合优化各类法律服务资源,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提升公共法律整体服务水平和效能。现将实施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法律服务资源分布基本情况

    全市共有律师事务所241家(其中,合伙所127家,个人所114家),律师3481名(其中,专兼职律师2612名,香港居民律师4名,澳门居民律师1名,公职律师630名,公司律师216名,法援律师18名),2021年至2024,全市律师办理各类诉讼案件累计388960件,业务创收31.98亿元。

    全市共有公证机构10家(其中,事业体制公证机构9家,合作制公证机构1家),公证员64人,2021年至2025年3月31日,全市累计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80591件,公证收费9587.7万元。  

    全市共有司法鉴定机构16家,司法鉴定人144人,2021年至2025年4月10日,全市累计办理司法鉴定案件136848件,业务收费14161.8万元。

    全市现有基层法律服务所26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38名,2021年至2024年,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各类法律事务21892件,业务创收2752.66万元。

    全市共有13个法律援助机构,分为参公和事业单位两种性质类型,共有63个编制,实有人数57,其中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有26人。2021年1月至2025年3月,全市共受理、审批、指派法律援助案件80471件,其中民事16649件、刑事63759件、行政63件;受援群众81358人次,挽回经济损失67774.15万元,免收法律服务费21676.62万元,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91260人次。

    全市设有泉州市仲裁委员会以及晋江分会、银行保险行业分会、南安分会、石狮分会。2021年2024年,全市仲裁案件总数11419件,标的1257342万元。

    全市共建立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2868个,其中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163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2559个,企事业单位和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146个。

    二、贯彻实施《规划》主要情况及成效

    (一)大力加强法律服务行业党的建设

    1.全面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目前,全市律师行业党组织65个,其中行业党委3个(含2个县级行业党委)、党总支1个、党支部61个(其中联合支部18个,含一个兼合式党支部);共有党员律师1427名,其中社会律师党员人数为786人,党的工作覆盖率达100%。一是紧扣年度重点工作加强党的建设。深入推进律师行业党建引领发展“四大工程”,创新推行律师行业“五联”党建共建工作法,部署开展“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主题活动,在律师行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举办律师行业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培训班;组织364名青年党员律师参加全国青年党员律师培训班,引导全市律师行业各级党组织和律师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组织开展律师事务所“抓党建、强管理、促发展”规范化建设专项活动,对法律服务行业党支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召开市直律师所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层层压实党建工作责任,有力推动党建任务落实。二是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题活动。以建党一百周年为契机,市律师行业党委、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参观红色基地、举办辩论赛、律师运动会等一系列庆祝建党百年活动;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 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七一”讲话精神心得体会征集活动;采取集体学习、集中培训、个人自学、网络专题培训班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三是紧跟理论创新步伐加强思想建设。强化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定期召开律师行业党委(扩大)会议,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传达学习党的最新理论和精神,不断健全完善律师行业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制度;专题研究印发《进一步加强全市律师行业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党管意识形态责任制,建立律师行业意识形态排查与分析常态机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和主动权。由泉州市律师行业党委创建的“146”党建工作法被全国律师行业党委发文推广,培育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示范点项目曾被泉州市委党建办确定为年度实施党建工作项目化管理优秀项目。

    2.坚持党对公证的全面领导。全市共有公证党员41名,已建立党支部的公证处4家(通淮、海峡、晋江、南安),加入司法局党组织并设立党小组公证处1家(石狮),加入司法局机关党支部公证处2家(永春、德化),并入当地政务服务中心党支部3家(惠安、泉港、安溪)。指导党建工作薄弱的公证机构由司法行政机关选派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党务工作经验丰富的党员干部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帮助开展和强化党建工作,实现公证行业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

    (二)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

    1.深入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活动。全市2563个村(社区)已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510名律师、31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同时积极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示范点建设,全市已创建示范点1241个。全市12个县(市、区)司法局管理工作微信群和2563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微信工作群全部建立并发挥明显作用。创新提出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服务“五在场”,指导村(社区)法律顾问做到重大村务决策在场、重要村规民约修改审核在场、重大事项法律咨询解答、重大纠纷调解在场、重要节点普法宣传在场。

    2.迅速部署开展公证司法鉴定进农村活动。市公证协会、市司法鉴定人协会组织10家公证机构、10家司法鉴定机构按照一家机构对接一个县(市、区)的形式,以热线电话形式入驻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群众提供公证、鉴定免费咨询服务;编印公证、司法鉴定宣传折页和公证证明事项材料清单12万份,配发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室,开展涉农公证、司法鉴定业务宣传,普及公证、司法鉴定知识,为农村群众快捷寻求公证、司法鉴定服务提供指引。在《福建法治报》开设专栏,大力宣传我市公证、司法鉴定工作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

    3.全力保障特殊群体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权益。深化“法援惠民生”品牌建设,开展“法援护苗”“法在身边 助残护残”“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等专项服务行动,畅通农民工、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妇女等特殊群体申请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快速响应,优先处理。对行动不便者提供上门服务;对遭受虐待、遗弃或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主张相关权益等五类情形免予审查经济困难条件;对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进城务工人员等四类对象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深度融合“互联网+”法律援助和法律援助异地受理机制,群众可根据需求选择省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APP、泉州市司法局官网、“泉州公共法律服务”、市妇联、市残联微信公众号及全市任一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减少来回奔波。

    4.积极提供公益法律服务。全市律师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检法、信访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部门的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调解、信访值班工作,全市建立律师调解工作室38家。特别是疫情期间,法律服务队伍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增强,各类法律服务机构、人员开通便民绿色通道、投入“一线”疫情防控,主动通过电话、微信、网络平台为企业、群众等提供公益法律服务。

    5.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全面实施民主示范村(社区)等创建活动,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率达100%,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7个、省级103个。大力推进“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累计培育27585名“法律明白人”,全省首创设立“农业普法超市”,设立305个“农业普法超市”。

    6.加快推进仲裁队伍建设。高标准选聘仲裁员,聘任建设工程、金融、国际贸易等多个专业领域仲裁员;加强仲裁秘书人才储备,规范招人用人制度、仲裁秘书招聘流程,人才队伍规模不断扩大,结构更加合理、质量整体提升,使人才队伍更具竞争力。2024年6月,组织开展第四届泉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培训,邀请在国际商事仲裁领域的法学专家为全体仲裁员授课,进一步提供仲裁员的涉外仲裁水准。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共受理涉外仲裁案件84件。

    (三)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融合发展

    1.推进“三大平台”建设。全市已建成以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核心,12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枢纽,163个乡镇法律服务工作站为支撑,2563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为基点的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打造“一门式”的法律服务模式。已建成覆盖全市的“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分批选派累计1110名律师入驻“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2021年至2025年4月10日,共解答咨询21020人次。严格落实12348法律服务热线“7x24”值班制度,2021年至2025年3月,全市12348热线解答咨询262739人次。

    2.推进“智慧法律服务”。石狮市司法局上线“狮小律”AI法律咨询、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及人身损害赔偿法律计算器、金谷域外法查明服务行政复议、企业合规风险防范手册等便民功能,接入 DeepSeek大语言模型,为群众打造便捷、高效、全时空公共法律服务新体验;“惠安县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接入DeepSeek技术,据统计,AI智能机器人与群众在线互动问答次数共计776次;丰泽区在人流相对密集的国家海西广告文化产业园区(泉州园区)东区法务综合产业园设立泉州市首个“24小时智慧公共法律服务站”,设置两台公共法律服务自助机可为有需要的群众提供法律机器人问答、律师视频解答、法援在线申请、法律文书下载等免费服务,给群众提供全天候不打烊的公共法律服务。

    (四)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1.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突出宣传宪法、民法典,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和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2023年7月,泉州市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上作典型发言。2023年12月,泉州市被推荐参评全国“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地区”,是福建省唯一被推荐参评的设区市。2024年,我市4个单位、3名个人荣获全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2024年9月,我市作为福建省唯一地级市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举办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普法培训班上作典型交流。一是法治宣传教育更加精准。聚焦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群体分层分类开展普法宣传,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清单制度,以刚性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截至目前,累计组织开展宪法、民法典主题宣传以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物业管理提升、应急管理等专项普法活动1.2万余场次,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牵头组织、协调主管机关开展“新法面对面”讲座20余场,覆盖人群达100万人。2024年11月,我市4个单位获得全国普法办等五部门共同组织开展的第五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总决赛优秀组织单位表彰。是普法工作品牌建设更加鲜亮。永春岵山司法所打造的“桃源蒲公英”普法品牌成为全省唯一获评“蒲公英”普法创新案例的司法所。累计选聘“法治副校长”1718人,成立600支“蒲公英”队伍,2.1万名普法志愿者活跃在普法工作中,服务对象超过800万人。三是普法宣传护航经济发展更加深入。立足民营经济大市、强市实际,深入开展“千人进万企 送法护企促发展”活动,制定《服务保障民营企业经济发展19条措施》《企业法律风险防范62则》等,宣传有关知识产权保护、防范化解风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等法律法规,为大拼经济、大抓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宣传教育支持。组织法律工作者走进七匹狼、恒安、浔兴等知名民营企业,围绕产权保护、投资融资、风险控制等常见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政策解读和法律服务。全市累计开展涉企法治宣传活动6000余场次,服务对象超80万人次。

    2.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充分挖掘地方特色元素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一地一品”,推动法治文化阵地规模化、品牌化、特色化建设,形成一批亮点鲜明的普法品牌。深入挖掘闽南、海丝、侨乡等历史文化元素以及泉州特有的簪花围、戏曲艺术、手工技艺等非遗资源,讲好“泉州法治故事”。全方位开展《“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世界遗产保护管理条例》等11部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宣传。打造“法院刺桐”宋元法律文化展馆、“泉知交响·海丝侨韵”等特色法治文化阵地,依托文庙、真武庙、德济门广场等世遗点开展普法活动,深入推动泉州文化与新时代法治互融共促。

    3.扎实做好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泉州考区坚持“从严治考、规范管理、热情服务”总原则,集中优势力量与工作精力,严格执行相关工作制度,强化考试安全保密工作,做到组织严密、责任明确、流程规范,实现考试工作规范、有序,取得了总体安全顺利的阶段性工作成果,不断增强法治人才优质增量供给。

    (五)全力保障司法公正

    1.深入推进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强化与法院、财政等部门协调,加强经费保障,完善与法院的衔接配合机制,及时进行沟通交流,稳步推进审判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动态调整法律援助补贴标准,进一步提升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完善队伍建设,持续吸纳665名执业年限满3年的优秀律师进入法律援助律师库。2021年至2025年3月,全市共受理指派刑事法律援助案件63759件,其中属于扩大通知辩护范围的14867件。看守所、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全覆盖,全市均在检察院开展认罪认罚值班律师工作。2024年,配合落实我市轻微刑事案件48小时快速办理机制试点工作,组建泉州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值班律师库。丰泽区、石狮市率先开展刑事法律援助48小时快办案件法律帮助工作。律师值班制度常态化运行,累计提供法律帮助41542人次,其中认罪认罚37470人次,保障了刑事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

    2.稳步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市法律援助中心将窗口办件流程由3个环节压缩至2个,将办理时限由法定7个工作日承诺至2个工作日,大力践行“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工作作风。全面推行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制,积极参与推行“数据最多采一次”“无证明城市”试点工作。每月评选窗口“服务之星”,与市行政服务中心一体化平台对接“好差评”评价系统,进一步提高窗口服务质量和效率。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体系,综合运用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庭审旁听、受援人回访、征询办案机关意见、接受公众评议、公示群众投诉举报渠道等一系列措施,不断加强法律援助服务全过程监督。积极督促案件归档,指派专人逐一严格审查归档卷宗内容。建立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库,2022年起按年度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工作,得到省司法厅分管副厅长批示肯定。2024年,开展“法援惠民生·质量提升年”活动,进一步加强质量监管工作,要求承办人逐案签署《案件质量承诺书》,并联合市律协组建案件旁听工作小组。同时,每年组织评选十佳法律援助案件,起到正向引领作用。

    3.持续建设法律援助实体平台。目前,我市已形成市县镇村纵横交错的立体化、多层次网络,共有市县两级13个法律援助中心窗口、329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形成“农村一小时,城镇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其中,建立全市12个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和12个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站,并注重加强与福建省洛江监狱、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丰泽区东海街道后埔社区、“泉XIN护蜂”劳动权益服务中心等共建联动,指导鲤城、德化等地增设新业态法律援助站点。

    4.完善公证体制机制。一是深化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通淮公证处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海峡公证处为鲤城区人民法院提供司法辅助公证事务,2021年至2025年3月31日,我市办理有关调解、取证、送达、保全、执行司法辅助公证事务670件。二是不断完善在线公证服务能力。为创新更多便民利民服务模式,不断提升我市公证法律服务水平,经统一部署,我市10家公证处均已开通了远程视频公证在线服务微信小程序,实现了零跑腿办理公证,进一步提升公证法律服务质效,打造我市优质高效便利的营商环境,已办理海外远程视频公证180余件。三是加强对公证行业的监督管理。2021年以来,我局共收到有关对公证员、公证处的举报9起,经调查,均未发现公证员、公证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市公证协会共收到对公证处的复查争议投诉9起,经核查,对投诉人的请求或不予受理或不予支持,并无建议公证处撤销复查决定的案件。四是坚持公证非营利性、公益性基本属性。我市各公证处均与当地自然资源局签订不动产继承购买公证法律服务协议,符合条件的人民群众办理的不动产继承公证,均由我市各地政府财政统一向公证处购买,在泉州所有区域内,实现了政府购买的不动产继承公证服务的全覆盖;各公证处严格遵守《福建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对列入目录的项目实行上限收费标准,对未列入目录管理,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当事人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和公证事务,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如:保全证据、提存、知识产权保护、公证调解、司法辅助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现场监督公证等,均由我市各公证机构和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定价收费。五是整合市直两家事业体制公证处。为进一步调动全体公证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证处业务开拓能力,增强发展后劲,泉州市通淮公证处与泉州市刺桐公证处于2023年5月份完成整合,进一步深化便民利民措施,更好地满足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公证法律服务的需求。

    5.健全完善司法鉴定管理使用衔接机制。泉州市司法局、泉州中院联合建立司法鉴定使用管理衔接机制,定期通报鉴定意见采信、能力验证、综合评价、行政处罚等信息。联合下发《关于规范本市审判活动司法鉴定委托程序的指导意见》,明确审判机关和司法鉴定机构委托职责义务,规范审判活动司法鉴定委托文书格式,推动审判活动司法鉴定委托规范化。

    6.落实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制度。制订法律援助司法鉴定费用减免标准,按收费标准区间为受援人减免30%至50%司法鉴定费,对受援人经济特别困难的,提倡免收司法鉴定费用。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但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鼓励支持司法鉴定机构减免司法鉴定费用。全市司法鉴定机构提供法律援助33件,为经济困难群众减免鉴定费用5.37万元,减轻了经济困难群众负担,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六)积极构建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1.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构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室),形成以多元化解中心为衔接点,三大调解各司其责又相互配合的“大调解”格局。目前,市司法局共指导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2736个。一是加强调解组织建设。紧扣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全市大力拓展道路交通、医疗、商会、企业、物业、旅游业、妇女儿童权益、知识产权、物价、工业园区、金融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阵地,进一步延伸了人民调解工作触角。截至目前,全市共建立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2868个,企事业单位和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146个。二是加强调解队伍建设。注重调解员选聘工作,加大政府购买力度,配齐配强乡镇、村级专职调解员,通过建立调解专家库和调解志愿者队伍,积极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同时积极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目前,全市现有人民调解员9868名,配备镇级专职调解员381名,村级专职调解员624名,设立人民调解专家库18个,聘请专家成员428名,招募人民调解志愿者326名。三是加强纠纷化解工作。指导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出积极作用。2021年以来,全市共指导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0多万件,成功率达99%。四是创新调解机制。推广行政争议调解模式;推广联合调处模式,创新实施“七对接一保证”联合调解机制;创新建立“排调分离”“订单分包”“三金合力”“三所联动”工作机制,破解矛盾纠纷排查难、流转难、赔偿难、化解难等问题;建立“海上枫桥”“电商枫桥”“订单分包”多元调解石狮模式;创新建立“金牌带星牌(1+n)”调解人才培育模式、“星级评定+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和“人民调解员”选拔机制;总结“民情茶室”调解法、“祖厝宗祠”调解法等,有效促进调解工作的融合、提升。

    2.强化司法所在社会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2021年来,为更好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在全省率先开展“强基础、展亮点、创品牌”活动,持续打造司法所特色品牌,共培育品牌司法所61个。以实施司法所用房改造提升工程为契机,提升司法所规范化水平。全市司法所业务用房改造提升项目45个,司法所按照因地制宜、功能明确、特色明显的要求,精准化功能布局,统一规范各类平台。同时,加强司法所人员配备,司法所编制使用数378个,配备副科级所长159名,工作人员1035名。

    3.引导律师积极参与全市物业管理提升工作。以泉州市司法局党组、泉州市律师行业党委名义向全市律师发出倡议书,引导、鼓励律师在物业管理提升专项行动中发挥积极有效作用,落实定期服务机制,深化法律服务“五在场”工作,自倡议发出以来,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通过参与普法宣传活动、接受法律咨询、举办法治讲座等,为小区提供各类法律服务累计1万余件次,切实将法治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实践。

    (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1.健全法律顾问和“两公律师”制度。泉州市司法局将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列入重点工作狠抓调度,在全省率先以市委办、市政府办文件出台《泉州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年度考核办法》,实现了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履职工作可考核、可评估、可运用,目前,共计1183名律师为全市626家党政机关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为依法行政、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提供法律意见与建议,有效保障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科学决策。我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做法、成效被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蔡天守予以批示肯定。

    2.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泉州市司法局出台《落实“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 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十九条措施》,着力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营商环境。一是推进常态化法治体检工作。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引导律师积极参与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深化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百所联百会”“服务实体经济 律企携手同行”活动,继续发挥服务民营企业律师志愿团作用,为企业发展“问诊把脉”,四年多来,全市律师为各类民营企业提供法治体检、法律咨询、法律讲堂、业务培训等活动近八千场次,以优质高效法律服务护商安商;组建劳动法律服务志愿队,围绕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方面,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法律风险评估鲤城区司法局聚焦新就业形态企业法治需求,组织律师所深入新业态企业提供法治体检服务,指导律师所编印《企业合规管理提示暨法律风险防范建议》,在海丝金融法务区文创中心举行法务沙龙活动,帮助企业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预警防范和矛盾化解机制,助力新就业形态领域健康发展。二是加大公证护企工作力度。深化公证顾问服务机制,与223家民营企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2021年至2025年3月31日,已为签约企业办结保全证据、证书证照、委托、声明、签名印鉴等公证事项27094件;海峡公证处进驻“中国(泉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并与该中心建立有机衔接的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为入驻中心的民营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公证专业化、便利化服务,2021年至2025年3月31日,已办理知识产权权利人线上购买侵权产品的保全证据公证申请637件。三是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联合市公安局、市工商联、市律师协会等单位举办预防民营企业职务犯罪论坛,联合市总工会、市人民政府台港澳办公室等单位举办第二届泉台两地职工法律实务研讨会,护航全市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深化泉台两地职工交流合作;联合惠安县人民政府举办“民法典进企业 护航促发展”暨“蒲公英进企业”民法典宣传月主题活动,聚焦企业风险防范、依法合规经营、职工权益保护等问题举办“以法兴企”法治沙龙、专题讲座。

    (八)加强涉外法律服务

    1.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质效。一是拓宽涉外法律服务咨询渠道。在海丝中央法务区法治服务中心一楼设立泉州涉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每周一、三下午安排律师在一楼的涉外法律咨询专门服务窗口轮值,为企业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国际贸易、跨国投资、海外并购、知识产权保护、国际仲裁与诉讼等涉外法律服务咨询。二是积极搭建律企对接互动平台。联合市商务局、市律师协会连续三年举办涉外法律服务月活动,我市优秀涉外律师积极参与服务月活动,围绕如何全面对接RCEP行动、RCEP框架下国际贸易投资法律风险防范等主题进行交流发言、答疑解惑,并深入民营企业开展专题讲座和法治体检,为企业开展对外经贸活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2.加强涉外法治队伍建设。目前,我市成立以90余名涉外律师、公证员为主体的市级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库,8名律师入选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库,37名律师入选福建涉外律师人才库;市律师协会设立由18名相关领域较为专业、优秀的律师组成的涉外及涉港澳台(“一带一路”)法律专业委员会。一是持续实施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工程。2016年,“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工程”纳入中共泉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实施的“泉州市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人才培养工程”中,由市财政专项拨款支持。截至目前,已组织7期涉外法律人才培训班,累计400多人次律师、公证员赴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浙江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国内著名高校培训,课程涵盖“一带一路”投资安全保障体系研究、东盟国家商事争议预防及解决机制、跨境投资贸易法律事务等。二是深化涉外法律服务交流研讨。2023年底,在海丝中央法务区法治服务中心挂牌成立福建省涉外法治人才培训基地,加强涉外法治理论和实践研究,为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法治泉州提供坚实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基地成立以来,聚焦深耕人才“港湾计划”,举办涉外法律服务、涉外知识产权等多场主题沙龙,同时,指导市律师协会邀请知名法学专家学者、资深法官和有丰富涉外法律服务经验的律师,围绕跨境电商海关监管、“一带一路”政策背景下涉外法律服务机遇与挑战、跨境电商知识产权案件的风险应对、跨境知识产权方面域外法查明的功能和适用等主题开展沙龙分享、专题讲座,进一步提升我市律师涉外法律服务水平。

    3.鼓励自主创新探索。丰泽区司法局联合北京德恒(泉州)律师事务所设立泉州市法学会“一带一路”法治研究会,加强涉外法治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设立“一带一路”域外法查明(泉州)中心,可提供查明法律覆盖80多个国家、180多个地区。设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泉州调解室,建立诉讼与调解相衔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有力提升泉州服务“一带一路”建设能力与司法保障水平。石狮市司法局主导推动厦门金谷域外法查明中心在石狮设立分中心,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免费的涉外法律查询基础服务,截至目前,共受理域外法咨询与查明20件。北京盈科(泉州)律师事务所设立盈科律师事务所“全球一小时法律服务圈”泉州分中心、海丝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全球泉商法律服务中心,依托盈科全球法律服务网络诸多有影响力的律师,为泉企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自查存在的不足和短板

    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相比,我市公共法律服务还有一定提升空间。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不仅限于单一、专项的法律服务,而是出现了服务需求领域更广、层次更多,且个性化需求更精准的特点,但公共法律服务在拓展业务领域、精细化业务服务以及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上面仍有所欠缺。法律服务机构品牌培育意识不强,法律服务内容相对传统,法律服务产品结构相对单一,推进法律服务更具地域特色、凸显差异特征、瞄准高端领域的能动意识和主动精神不够强。二是法律服务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公共法律服务建设,特别是在县、乡镇、村(社区),面临的一个更为现实和紧迫的问题就是优质法律服务人才的缺乏。个别县市区存在现有法律服务队伍年龄结构老化、学历水平参差不齐、知识体系陈旧、接受新知识迟滞等问题,整体业务素质有较大提升空间。法律服务工作者对开拓新兴法律服务业务的积极性不高、钻研程度不够、创新意识不强,大多数抱着求稳、保守的心态,三是基层法律服务资源分配不均。我市不同县(市、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往经济发达的地方流动,导致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分布不均衡,供需矛盾突出。

    四、对策建议

    一是建议加大、创新公共法律服务宣传力度和方式,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传播主渠道作用,构建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格局,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法律服务联系点张贴宣传海报,引导办事群众扫描关注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同时,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司法所要利用法治宣传活动分发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宣传册子、村(社区)法律顾问便民联系卡等,让公共法律服务惠及更多群众,提高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

    二是建议将法律服务人才纳入党委政府社会事业人才引进和培养计划,重点引进和培养一批高资质、高水平服务机构和优秀人才;加强专业知识及业务技能的培训,建立健全高素质、复合型法律服务人才培养机制,继续打造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工程,支持和培育律师事务所发展涉外法律服务、知识产权等高端法律服务业务。

    三是建议持续丰富普法宣传内容和形式,进一步加强各地各级各类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更好地融入地方特色元素、红色法治文化和优秀传统文化,逐步打造一批特色法治宣传教育品牌项目,同时,不断加强“蒲公英”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开展多形式的“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志愿服务。

    四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指导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参与矛盾纠纷的大排查大化解,重点收集引发矛盾纠纷的苗头性、预警性信息线索,组织人民调解组织就地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坚持以“强基础、展亮点、创品牌”活动为抓手,持之以恒强力推进司法所建设,不断提升司法所的履职能力。

    泉州市司法局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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