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0-3200-2022-00075
- 备注/文号:泉司函〔2022〕3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6-21
答复类型:A类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211号建议的答复函
辜智钦、陈云毅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提升我市地方性法规规章普法宣传工作实效的建议》收悉,衷心感谢您们对我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地方性法规规章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立法的延伸和完善,实现了法律法规在各层级的上下衔接。自2015年7月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泉州市立足本地实际,适应改革发展需要,聚焦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环境领域进行立法,先后出台了8部地方性法规、1部法规性决定。此外,事关民生、城市管理及遗产保护等的政府规章也陆续出台,地方立法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良好成效。“知之深切,方能行之自觉”,依法治市,普法先行,宣传和普及地方性法规规章是贯彻实施好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基础。市司法局认真组织开展地方性法规规章学习宣传工作,为推动我市地方性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并有效贯彻执行营造良好氛围。根据建议,我们结合工作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工作情况
(一)建立健全机制,强化部署安排。把地方性法规规章的普法宣传列入《关于在全市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及每年度的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切实做好地方性法规规章宣传的制度保障。各职能部门立足实际,以地方性法规规章为指引,及时制定配套措施。目前,我市已出台的8部地方性法规中,6部已经制定了配套措施,并逐步推进落实,《泉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工作方案在征求意见中。配套措施的保障,为落实地方性法规规章提供具体化、可操作、可落地的工作抓手。
(二)落实普法责任,推进宣传活动。强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督促、指导有关主管部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将地方性法规规章的法治宣传纳入普法责任清单和年度普法计划。推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律师事务所等在司法、执法和法律服务工作中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和教育作用以案释法,如鲤城海丝史迹保护巡回法庭设立文化遗产法律保护展馆,介绍从国际法到国内立法、地方性立法等不同层级的立法保护;央视“今日说法”栏目以中山路老宅法定继承纠纷为内容拍摄《老宅风波》,报道我市对中山路骑楼建筑的地方性立法保护情况;市生态环境局梳理涉及水污染环境违法典型案件,依托官网和公众号发布,进一步规范我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行为等。各行政执法部门针对涉及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具体案例及时释疑解惑,使依法办理案件的过程成为普法的公开课,起到宣教和威慑的双重效果。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刺桐新声——新法面对面”地方性法规专场宣讲活动,举办了《泉州市晋江洛阳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解读文物资源与文物保护利用政策法规》、《泉州世界遗产及其保护利用》、《泉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4场讲座,受众达7.51万人次。
(三)丰富宣传载体,营造实施氛围。一是普法对象多元化。实施部门领导干部带头学,第一时间组织重点责任单位对地方性法规规章进行解读学习;执法部门深入学,有效联动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根据地方性法规规章中涉及的各项具体职责做好宣传解读,确保行政部门执法人员系统掌握精神实质和执法规范标准;引导、发动广大群众学习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具体内容,尤其对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条款进行重点解读。二是普法形式多样化。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编印单行本和相关手册15万册,免费发给市民,扩大宣传覆盖面。以“泉州公共法律服务”微信公众号为龙头,组织各地各单位利用微博微信头条号等新媒体开展地方性法规规章的普法宣传,推动指尖普法落到实处。2019年以来,全市共开展“新媒体法雨行动”236场,惠及粉丝数达5万多人次。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传统宣传平台和LED显示屏、宣传栏、政府网站、微信工作群等载体,宣传地方性法规规章;在《泉州广播电视报》刊登地方性法规宣传专题漫画,在889、923新闻广播滚动播出宣传地方性法规内容,在广电网络高清互动电视云平台播放专题宣传视频、图文。2021年,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共青团市委联合举办以“知法守法,让世界遗产保护更美好!”为主题的世界遗产保护主题普法宣传漫画征集评选活动,做好泉州世界遗产保护主题的法律法规宣传,引导青年学生逐步增强遗产传承和保护意识,营造共同参与保护遗产的良好氛围。三是普法时机常态化。在法规规章制定过程中,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论证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形式扩大社会参与。2022年5月,在“泉州公共法律服务”微信公众号连续五天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立法征求意见,参与人数达12276人,收到有效问卷8495份,把普法融入立法过程。地方性法规出台后,第一时间在报纸等媒体刊发并解读。制定推广在执法、司法办案中开展精准普法的工作指引,强化对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以及相关重点人群的法规规章讲解。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做好现有地方性法规规章的普法宣传工作。坚持将地方性法规规章纳入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指导全市各级各部门将地方性法规规章列入普法计划,有效推动地方性法规规章的普及、实施和运用。二是继续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督促、指导有关主管部门以“法律八进”为载体,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创新普法方式,制作普法微视频、微动漫、H5等,通过网络、电视、广播、报刊以及微信、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渠道播放,重点提升群众对地方立法的知晓率,确保地方立法更好地服务泉州发展。三是继续督促牵头实施部门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的配套实施意见,制定的实施意见要从泉州实际出发,确保法规规章实施可操作、针对性更强。四是重视法制工作队伍建设,加强综合执法研究和探索,依法及时调整、修订权责清单,明确法律依据、责任主体等。采取各类培训、以案释法等形式,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分管领导:陈生校,王佳艳
经办人员:李 敏
联系电话:0595-28380669
泉州市司法局
2022年6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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