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0-3200-2022-00076
    • 备注/文号:泉司函〔2022〕3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6-24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30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2-06-24 15:59
     
    泉司函〔2022〕33号
    答复类型:B类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330号建议的答复

     

    徐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提升的建议》(第1330号)收悉,由我单位会同市数字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市场监管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近年来,泉州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建设一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承弘扬“晋江经验”,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着力构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加强组织保障,夯实营商环境法治保障

    一是构建党委领导全面依法治市新格局。党政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2019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成立以来,市委书记先后主次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和13次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学习传达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省委会议精神,审议通过学习贯彻实施民法典、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等方案,出台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若干措施,并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列入全面依法治市年度工作要点,以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超越。二是科学谋划“十四五”时期我市法治建设蓝图。配合中央依法治国办、省委依法治省办开展法治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等调研,系统掌握我市法治建设现状及存在问题,为健全法治建设顶层设计打下良好实践基础。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地方实际,出台《法治泉州建设规划(2021-2025年)》,起草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实施方案并拟于近期提请依法治市委员会审议,统筹推进法治泉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三是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创新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年”行动,以清单式管理、项目化运作模式,聚力打造地方特色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示范带动作用,组织全国、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形成广泛参与、重点突出、特色鲜明的创建局面,晋江市入围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候选地区;泉州市石狮市、晋江市、德化县获第一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命名,获评数量居全省首位。

    二、坚持放管并重,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一是积极推行政务服务数据汇聚共享。着眼满足跨层级、跨部门、跨系统的数据共享需求,建立市汇聚共享平台,实现国家、省级泉州属地政务数据回流和市县两级自建系统业务数据汇聚。坚持“先易后难、应汇尽汇”原则,推动国家部委和省市级部门部门自建业务办理系统与“一体化平台”深度对接,制定《泉州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行政服务平台自建审批系统接入技术规范》,有效化解行政审批“二次录入”问题。目前,已实现52套部门自建业务系统与“一体化平台”对接,其中国家级13套、省级24套、市级15套。建立“泉服务”作为我市首个统一掌上政务与便民服务平台,打造市级通用服务与县区特色服务,目前已集成政务、民生、医疗等九大主题、开通十三个区县专区,上线便民服务模块超150个,行政审批事项申报超600项,累计服务用户次数达400万人次。二是严格落实行政审批制度。制定审批服务操作规程,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部门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对于申办件办理统一使用预登记告知单、收件通知单、退回件通知单、补办件通知单、补办件重启通知单,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内网审批系统注明退、补件具体理由,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让群众、企业“最多跑一趟”。实行审批标准化,将分类细化的窗口行政服务事项、申报条件、程序、时限、申报材料要求、注意事项以及串口审查规范等一一细化为标准,每个事项制定一套详细审查细则,以制度约束每个岗位每个责任人权力和行为。三是提供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政务服务。在全国先行推进规范行政服务自由裁量权改革,细化行政审批服务自由裁量标准,实行压减体制内审批权利。细化事权,着眼群众需求细化梳理审批事项条件要求、申报材料,做到群众办事“一目了然”。分类定权,对审批权力按鼓励允许类、限制类、禁止类压减审批裁量权力。逐项梳权,逐个事项细化不同的申报材料、审批环节、审批标准等内容,规范窗口“一口清”办事清单。每个岗位时限细化至0.5个工作日。

    三、践行良法善治,持续优化营商制度供给

    一是惠企政策做支撑。开展“民营经济发展年”“营商环境提升年”等活动,召开民营经济发展动员会,组织“进千企、走千商、访千才”活动,打出“1+N+N”组合拳,制定“九奖八补七服务”惠企政策,实施政策线上直达兑现改革,兑现惠企资金达51.7亿元,13条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典型做法获全国推广。二是促进企业家参与涉企地方法规规章制定。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三方面地方立法权限,建立惠民涉企立法项目库,选定10个立法项目;推行政府立法听证制度和立法征求意见制度,制定《泉州市燃气管道设施保护办法》《泉州市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等涉企立法时,邀请相关企业代表和行业协会代表参加立法座谈会或听证会,确保企业家充分反映自己的意见和诉求。三是加强涉营商环境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对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开展事前合法性审核,对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督促起草部门征求市场主体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对限制公平竞争、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与优化营商环境不相符的政策措施及时提出法律审核意见。2021年以来,审核并出具书面法律审核意见298件;组织开展民营经济专项清规工作,对有悖于平等保护原则、不利于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文件进行废止或修改116件;发出备案告知提示函及审查意见25件。

    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全方位强化法治保障。稳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将行政复议合法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纳入依法行政工作绩效考评内容,加快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常态化、规范化,促进复议机关依法行政。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全市开展公职律师工作党政机关168个,共有公职律师424人,去年来,提供法律意见1089件,起草修改审核重要法律文书1299件。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法制审核人员岗位培训,组织对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新《行政处罚法》培训4.5万多人次,为518家行政执法主体的10103名行政执法人员换发执法证件。二是开展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2021年查处30起不正当竞争案件,推荐8起案件被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为全省典型案例。有效开展防疫物资出口企业不正当竞争、医疗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整治、加强疫情期间虚假宣传行为等专项行动。加强反垄断工作,修订印发《泉州市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抽查机制》《泉州市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和回应工作暂行规则》。组织召开2021年度市级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及业务培训会。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函询提醒工作,先后定向提醒4个县级政府、2个市直部门,致函市直各部门及各县 (市、区)联席办,督促落实整改、提升审查效能。组织设置公布市、县两级40个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受理渠道。跟踪督促全市各级各部门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存量清理和增量审查工作,全市增量审查文件101件、清理废止存量文件339件。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以监督促依法行政,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列入绩效考评体系,开展规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建立全市行政执法公示平台,推动行政执法信息事前事后集中统一公示。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四项清单”制度。在我市建立行政处罚“三张清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四张清单”制度(不予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和免予行政强制清单),以柔性执法激发市场活力。四是持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建立“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督查制度、绩效评估制度,压实部门责任。印发《泉州市“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规定》《泉州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等,建立健全“一单两库一细则”,规范检查行为。依托福建省部门协同监管等平台,实现检查结果公示。各监管部门依法依规,每年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截至目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32个部门、43个领域,75个抽查事项纳入联合抽查范围。

    下一步,将从以下五个方面,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为推动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持续提升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顶层设计,抓紧制定出台我市“十四五”时期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力度,围绕市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目标,总结归纳前两届全国、首届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经验和不足,全方位审视改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的薄弱环节,力争推出一批叫得响、过得硬、能复制的“泉州经验”,以点带面、以创带建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二是全方位提供营商精准法律服务。传承弘扬“晋江经验”,围绕服务我市“强产业、兴城市”双轮驱动战略和“打造公平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目标,积极推动泉州法务区建设。组织开展“千人进万企,送法护企促发展”活动,深入民企开展政策和法律法规宣讲;开展民法典主题系列宣传,创作民法典法治动漫、公益广告、短视频等优质普法产品,组织“刺桐新声--新法面对面”讲座,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持续深化“百所联百会”机制建设,引导“服务民营企业律师志愿团”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职业作用,深入民营企业开展常态法治体检,深化“法援惠民生”法律援助品牌建设,为民营企业提供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

    三是健全依法行政保障体系。提升政府决策的合法性,健全完善制度保障,推动修改《泉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有效期制度和实施后评估制度,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切实维护法制统一,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供有力保障。继续推行备案告知提示制度,有效运用泉州市规范性文件审核专家库,提升合法性审查工作质效。推行合法性审查“初审”“再审”的双审模式,将合法性审查工作前置于市政府决策启动和集体讨论决定两个环节的前端,围绕服务我市“强产业、兴城市”双轮驱动战略,做好招商引资、项目攻坚等法律事务合法性审查。适当引入市场手段,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法律顾问服务的有效机制,充分调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参与党委、政府依法行政的积极性。

    四是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坚持需求导向,持续推进政务数据汇聚共享,重点围绕高效化政务服务、民生服务以及优化营商环境数据需求,加快构建“6+N”数据资源体系,建设一批普惠金融、信用信息等主题数据库。加快推动市级政务数据汇聚与共享平台(二期)建设,加强协调国家、省级政务数据属地回流,打通数据共享,减少信息重复录入工作。围绕市民、企业各项生活等需求,推动将“泉服务”平台升级为“泉服务”APP ,推动实现统一身份认证、统一市民码、统一支付体系、统一信用体系、统一开放标准,有效整合全市政务服务、公共服务、民生服务等资源,打造城市服务统一入口,提升我市掌上政务服务水平。

    五是强化依法行政监督检查。积极探索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纵深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在建立行政处罚“三张清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四张清单”制度(不予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和免予行政强制清单),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对轻微违法者采取包容观察、说服教育、行政指导等配套监管措施,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效能,推进综合监管,监督引导市场主体依法经营。强化行政复议层级监督,探索建立案件繁简分流、快速高效办理的工作机制,推行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办理,健全完善行政复议内部办理、听证审理和文书送达等各项配套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定分之争、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提升行政机关自我纠错和依法行政水平,持续推动行政争议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

     

    领导署名:林  强

    联 系 人:段雯瑾

    联系电话:28380681

     

     

                               泉州市司法局

                               2022年6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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