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0-3200-2024-00025
    • 备注/文号:泉司函〔2024〕2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25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44037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来源:泉州市司法局 时间:2024-04-25 15:31
    泉司函〔2024〕23号

    答复类型:A类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

    第20244037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推动我市乡村整体规划、提升乡村治理实效的建议》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近年来,泉州市司法局紧紧围绕乡村振兴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扎实推进平安乡村、法治乡村建设,积极为乡村振兴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构建机制,加强农村基层治理法治化。把农村基层治理法治化工作列入“八五”普法规划和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聚焦“选、育、管、用”四个环节,全面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累计培养“法律明白人”26314名,在开展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参与社会治理中发挥“排头兵”作用。联合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开展第一、二批优秀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评选活动,示范引领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复核我市17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对我市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实施动态化管理。目前,全市“民主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率达100%,获评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7个、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03个。

    二是重点推进,积极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将“法律进乡村”作为普法工作的重点之一,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市、县(市、区)、乡、村上下联动,城乡群众普法全覆盖。利用“三下乡”“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开深入开展等法治宣传活动,展公益法律咨询、公益讲座、知识竞赛、文艺汇演等法律进乡村(社区)系列宣传活动,让人民群众在“文化滴灌”中受到教育、得到改变。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在惠安县涂寨镇古山村举办“宪法进农村 法治惠三农”活动,推动法律知识、法律服务和法治文化下乡进村。2023年以来,全市累计开展“法律进农村”活动900余场次,参与人数达11万余人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600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万余份。

    三是联动联调,完善乡村多元化解体系。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完善覆盖县乡村组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建立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2844个,其中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163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2548个。同时,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指导有条件的村(社区),特别是人口基数较大、矛盾纠纷较多、信访上访频率较高的村(居)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充分吸纳当地乡贤、两代表一委员等优势资源,帮助化解矛盾纠纷,逐步在全市形成一支年龄知识结构合理、优势互补、专兼职相结合的人民调解员队伍。目前,全市现有基层人民调解员9561名。2024年以来,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1703件,调解成功11641件,调解成功率达99%”。

    四是强化服务,扎实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持续推进村(社区)邻里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以“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为契机,组织全市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以村(社区)法律顾问为平台,积极引导村(社区)法律顾问聚焦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需求,深入开展“五个一”等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活动。目前,全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全市12个县(市、区)司法局管理工作微信群和2563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微信工作群全部建立并发挥明显作用。2023年办理涉农法律援助案件697件,开办“乡村振兴法治课堂”381场次,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4598次,举办涉农法律咨询2299次,开展乡村企业“法治体检”425次,努力打通服务社区群众“最后一公里”,让村(社区)群众享受到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普法工作机制,将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列入每一年度的泉州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加强“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推动有关主管部门将法律进乡村与各级各部门法治建设工作相结合,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法规普法宣传。二是打造法治文化阵地特色品牌。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向基层、农村倾斜建设,借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老百姓身边的法治文化阵地,不断提升乡村普法工作质效。三是丰富普法形式,借助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力量,依托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群众提供更加生动形象的普法教育。把新媒体作为开展法律进乡村的重要手段,推动指尖上普法。四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完善调解组织网络,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健全调解工作机制,深化日常排查和重点攻坚,有效预防和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五是持续推进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满足乡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为乡村振兴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分管领导:陈生校,王佳艳

    联 系 人:连双龙

    联系电话:28380669 

                                                                泉州市司法局

                              2024年4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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