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0-3200-2024-00026
    • 备注/文号:泉司函〔2024〕2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25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43059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时间:2024-04-25 15:33

    泉司函〔2024〕24号

    答复类型:A类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

    第20243059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泉州市妇联:

    《关于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建议》(第20243059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亲密和谐的家庭关系、正常良好的家庭教育,是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的必备条件。市司法局历来重视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工作,把家庭教育法治宣传工作列入了“八五”普法规划,积极与妇联、教育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立足家庭教育法治现状,以“法律进农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校园”等“法律八进”活动为载体,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福建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等一系列与家庭教育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2016年我局和泉州市妇联共同成立泉州市妇女儿童权益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并推动人民调解组织实现县级全覆盖。2023年以来,全市共开展“法律八进”活动近8000余场次。共排查调处婚姻家庭纠纷2725件,调处成功率达98%,涉及妇女儿童583件。针对代表的建议,我们将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抓手,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将家庭教育法治宣传工作列入年度普法清单和普法计划,积极构建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的法治宣传教育模式,形成以主管部门主导,相关执法、司法机关积极参加,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进一步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结合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组织、协调和配合相关部门在民法典宣传月、“12·4”全国宪法宣传周、“5·15”国际家庭日、“三下乡”等重要节点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福建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等与家庭教育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进一步普及与家庭教育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促进未成人全面健康成长。

    三是进一步丰富普法宣传形式。依托线上+线下,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共同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福建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普及宣传。在“泉州公共法律服务”公众号开展“蒲公英满天星在行动”系列活动,继续推出“‘泉’来学法”栏目,开展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护航未成年人健康发展。配合开展家庭家风家训教育活动,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切实提高法治意识。

    四是进一步培育专业化调解队伍。积极发动各村(社区)成立家事纠纷调解室,发挥家事纠纷调解室源头化解主阵地,把纠纷化解向前推进“一公里”。推动市、县两级妇女儿童权益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吸纳妇联、公、检、法、司法行政部门退休人员、仲裁员、律师、专业技术人员等加入人民调解员行列。常态化组织全市各地人民调解委员会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重点排查包括婚姻家庭纠纷等在内的各种矛盾纠纷,增进家庭幸福,促进社会和谐。

     

    领导署名:陈生校 王佳艳

    联 系 人:连双龙

    联系电话:28380669

                                          

     

    泉州市司法局

                                2024年4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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