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0-3200-2024-00029
    • 备注/文号:泉司函〔2024〕2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25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42063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来源:泉州市司法局 时间:2024-04-25 15:39
    泉司函〔202428号
    答复类型:A类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

    第20242063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设立“调仲诉”一体化解纷中心的建议》(20242063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抓前端、治未病,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深入推进诉源治理,积极参与到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一、搭建平台,设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2019年,我局配合市委政法委构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室),形成以多元化解中心为衔接点,三大调解各司其责又相互配合的“大调解”格局。多元解纷平台实行“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办理、限期处理”一条龙化解的运作模式,实现矛盾纠纷在全市范围内有序流转,高效化解。目前,全市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室)2702个,基本实现市县乡村四级覆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按照“属地


    管理、分级负责”,认真做好辖区范围内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同时建立矛盾纠纷双流向制度,既接受同级其他部门单位、调解组织的移送、上报或委托、邀请调解,又可将调解不成或不适用调解的矛盾纠纷引导至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仲裁委等部门和单位,通过诉讼、行政复议、仲裁等其他纠纷解决途径,有效杜绝当事人诉求无门导致矛盾纠纷激化和上访、闹访现象。

     二、夯实基础,完善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近年来,我局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完善覆盖县乡村组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设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推进形式多样的个人、特色调解工作室建设,主动对接各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参与化解矛盾纠纷。截至目前,全市共建立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2844个,其中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163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2548个,企事业单位和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155个。同时,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在全市形成一支年龄知识结构合理、优势互补、专兼职相结合的人民调解员队伍。目前,全市现有人民调解员9561名,设立人民调解专家库18个,聘请专家成员428名,招募人民调解志愿者326名,主动开展基层调解工作,同时接受法院邀请参与调解。

    三、健全机制,加强诉调对接工作。指导建立诉调对接调解组织17个,对法院委派委托调解的案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和《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要求及时受理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调解组织制作调解协议书,督促双方当事人按约履行,并向人民法院反馈调解结果。可指导双方当事人共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调解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人民调解组织及时办理调解终结手续,将案件材料退回委派委托的人民法院。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推进诉源治理的意见》(司发2023〕1号)要求,加强诉调对接工作,充分调动人民调解员、仲裁员等力量,广泛参与纠纷调解,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领导署名:陈生校

    联 系 人:姚晓梦

    联系电话:15805990789

     

     

                         泉州市司法局

                                 2024年4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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