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0-3200-2025-00021
- 备注/文号:泉司函〔2025〕1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08
泉司函〔2025〕16号
答复类型:A类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20252032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泉州监管分局:
《提高法律意识 增强诚信原则 加强保险公司理赔管理》提案(20252032号)收悉。我单位办理意见如下:
根据《司法部办公厅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规范涉及保险理赔司法鉴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保险机构和当事人不得干涉司法鉴定机构独立、公正执业;保险机构不得与司法鉴定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提倡保险机构和当事人共同委托鉴定,协商选择司法鉴定机构;无法协商一致的,双方可共同在司法行政机关公告的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中随机选择。
我局将保障司法鉴定人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工作中如发现保险机构侵犯司法鉴定机构合法权益、干预司法鉴定活动等行为,将及时向贵局通报情况,并指导市司法鉴定人协会加强与市保险行业协会沟通,通报我市司法鉴定机构名册,落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管理要求,规范保险机构司法
鉴定委托和现场见证工作。
领导署名:郭惠昆
联系人:李越强
联系电话:0595-28380672
泉州市司法局
2025年4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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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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