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文生成日期:2016-01-06
泉司〔2016〕4号
泉州市司法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引 言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5〕67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5年元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泉州市司法局门户网站(http://www.qzsfj.gov.cn)下载,或在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查阅。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泉州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C栋6111室,邮编:362000,电话:0595-28380693,电子邮箱:sfj.qz@163.com)。
一、概述
2015年,市司法局认真贯彻《条例》、《办法》、闽政办〔2015〕67号文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财政性资金公开情况。按要求公开2014年度司法行政经费决算及2015年度经费预算报告;及时公开2015年度其他司法行政经费开支。
(二)规划计划及执行情况。及时公开2015年司法行政工作意见、队伍建设工作要点、依法行政工作方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等规划计划及总结等信息14条。
(三)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情况。及时公开司法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和指南、人事任免等事项。按要求完成市政府网站“公共服务”栏目司法证照类信息公开任务。先后发布关于成立2015年法律职业资格认定审核工作小组、内部审计工作小组的通知等文件。及时公布机关工作人员任职信息5条。先后公开关于开展律师进村(社区)担任法律顾问工作情况的通报、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开展2015年全市律师所年度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开展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等政府信息,既增加了工作透明度,又方便了基层和外来人员办理各类事项。同时,对接市政府门户网站后台保障内容,及时补充完善我局相关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强化更新维护责任,规范信息分类方式、发布格式和展示形式,做到结构清晰、查询方便、更新及时。健全网上信箱、意见征集、在线交流等栏目的有效运作机制,畅通社情民意反馈渠道,增进政民双向互动。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立“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制度规定”、“信息公开意见箱”和“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六个二级栏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设机构职能、办事程序和指南,法规规章和规范,规划计划,统计信息,资金信息,行政许可,重大建设项目,应急管理,工作动态,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等10个目录。每20天及时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纸质材料及时送交市查阅中心,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获取信息,切实发挥政府信息集中查阅点的功能。
(五)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情况。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行政“一把手”任组长,局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依托在局办公室。细化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各个方面纳入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范畴,强化考核评估结果的利用。实施《泉州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处理流程细则(试行)》、《泉州市司法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流程细则(试行)》,以及《泉州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试行)》等三份文件,规范市局政府信息公开操作流程,确保司法行政工作公开、透明。结合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及时公布各类行政处罚事项的依据和裁量标准。积极探索行政执法类信息公开,逐步形成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的制度规范。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时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或变更情况。结合行政审批职能整合改革,实现各审批环节信息的全程透明、全程监督,不断扩大审批结果公开范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5年,主动公开本局新生成及变更的政府信息11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和指南类信息21条,占18.92%;法规规章和规范类信息3条,占2.7%;规划计划类信息14条,占12.61%;财政预算决算类信息2条,占1.8%;行政许可类信息15条,占13.51%;应急管理类信息4条,占3.6%;工作动态类信息38条,占34.23%;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14条,占12.61%。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市局门户网站:http://www.qzsfj.gov.cn,公开电子文本。
2.泉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公开纸质材料、电子文本。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认真贯彻落实《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泉政办〔2015〕75号)要求,将政策解读纳入本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2015年度,主动公开政策解读32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2008年以来,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当面申请1条,为申请公开1994年公证办证程序内容。2015年,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2008年以来,办理答复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共1条,其中,“同意公开”1条。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没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历年来只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1件,免费提供政府信息。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申请0件。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诉讼0件。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申诉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主动政府信息公开尚未真正成为局机关各科室的自觉行动,科室新生成的政府信息未能主动及时送到局办公室。二是没有政府信息公开专职人员,兼职人员难以应付政府信息公开大量事务。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各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落实局机关政府信息报送流程,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二是配备至少1名政府信息公开专职人员。三是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等。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 单位 |
2015 年度 |
历年 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111 |
679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111 |
679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1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1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1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1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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