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文生成日期:2015-06-19
泉司办〔2015〕26号
泉州市司法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泉州市司法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泉州市司法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泉州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5年6月5 日
泉州市司法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泉政办〔2015〕54号)要求,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促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水平。具体如下:
工作任务 |
责任科室 |
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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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化简政放权,建立“三张清单”制度,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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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司法行政工作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等信息公开 |
法规科、律管科、公管科、基层科 |
2.行政权力清单(含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公开 |
法规科、律管科、公管科、基层科 |
3.行政审批事项((1)服务指南、设定依据、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求、注意事项等;(2)除涉及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结果等)信息公开 |
法规科、律管科、公管科、基层科 |
(二)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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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逐步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公开到具体项目,并公开分地区的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情况。“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应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 |
办公室 |
二、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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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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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 |
办公室 |
6.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 |
各科室 |
7.司法行政业务统计数据公开 |
各科室 |
(二)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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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科学解读司法行政工作中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 |
法规科 |
9.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 |
办公室 |
(三)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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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加强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门户网站、信息公告栏、LED显示屏、官方微薄等) |
办公室牵头、局机关各科室配合,市法援中心 |
三、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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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制度规范 |
办公室 |
12.推行申请答复文书标准化文本 |
办公室 |
13.探索建立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机制 |
办公室 |
14.研究分析本单位本系统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办公室 |
四、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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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办公室 |
16.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 |
办公室 |
17.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辑和发布工作 |
办公室 |
18.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 |
办公室 |
19.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 |
办公室 |
20.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办理工作制度 |
办公室 |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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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加强信息公开人员配备,理顺工作关系,减少职能交叉,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必要保障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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