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文生成日期:2016-07-06
    泉州市司法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6-07-06 16:05

     

     

     

     

     

     

    泉司〔2016〕21号

     

     

    泉州市司法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事业单位:

    《泉州市司法局201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科室、直属各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机构、机制。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确定一位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加强督促检查,纳入绩效考核,全面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泉州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6年6月30日       

     

     

     

     

     

     

     

     

     

     

     

     

     

     

     

    泉州市司法局201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泉政办〔2016〕84号),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我局201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做好市局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重新梳理和报批工作,并及时通过市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法规与司法鉴定科牵头落实,各相关单位配合)

    二、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法规与司法鉴定科牵头落实,各相关单位配合)

    三、推动政务服务公开。积极推进市局入驻市行政服务中心服务事项的精简瘦身,配合省数字中心和市行政服务中心,开通进驻中心审批服务事项的网上办事服务,大力推进网上受理,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律师管理科牵头落实,相关单位配合)积极探索“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模式,组织研发泉州市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和泉州市公证网上申请服务平台,实现法律援助和公证服务网上申请受理,方便群众办事。(法律援助中心、公证管理科、通淮公证处、刺桐公证处分别落实)积极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直属各事业单位要制定完善具体办法,组织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指南,并及时在市局门户网站和各单位网站公开。(法律援助中心、通淮公证处、刺桐公证处分别落实)

    四、进一步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及时公布引导法律服务行业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对公开的重大政策要分专题梳理汇总,通过在政府网站开设专栏、设立微博微信专题等方式集中发布。(各相关单位分别落实)

    五、积极推进决策、执行和落实公开。切实做好部门规章、重要政策措施、规划、标准等方面的公开工作,积极推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探索建立公众参与制度和民意调查制度。对我局承担的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等提出的重要事项(涉密事项除外),特别是中央、省、市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各相关单位分别落实)

    六、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做好包括“三公经费”在内的部门预决算等财政资金信息、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公开内容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办公室负责落实)

    七、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一是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出台重要政策,牵头司局应将政策文件、宣传发布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部门户网站和媒体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加强专家库建设,为专家学者了解政策信息提供便利,更好地发挥专家解读政策的作用。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负责处置单位领导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要当好“第一发言人”。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三是更好发挥媒体作用。要统筹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做好发布工作。重要信息、重大政策发布后,要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畅通媒体采访渠道,创造条件安排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负责人列席有关重要决策会议。(办公室牵头,各相关单位负责落实)

    八、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进一步明确公开的主题、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积极做好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确保做到“先审查,后公开”。充分发挥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加强网站数据库建设,完善搜索查询功能,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方便公众获取。强化与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的联动,增强信息传播效果。积极配合市档案局做好政府信息送交工作。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与政务公开培训学习和业务交流,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水平。(办公室负责落实)

     

     

     

     

     

     

     

     

    抄送:省司法厅,市政府办。

    泉州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6年6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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