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汇报
时间:2021-11-17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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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汇报
2021年11月5日
根据《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台商投资区开展规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台管办〔2021〕50号)工作要求,我区各行政执法单位扎实开展、有序推进规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现将近阶段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持续开展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管理
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杜绝无证执法,完善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开展第二批全区行政执法人员编号和信息采集工作,扎实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换证工作,确保全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到位。
二、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开展行政裁量基准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闽司〔2021〕47号),要求区直各执法部门高度重视,把握好时间节点,严格按照省、市和区文件的要求进行贯彻落实。根据《泉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的通知》(泉司〔2021〕22号)要求,下发《关于开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的通知》开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重新梳理工作,通过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杜绝违法裁量、随意裁量、滥用自由裁量权的现象,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
三、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坚持主动公开为常态,将信息公开覆盖到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通过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等载体,全面公示行政执法主体、人员、权限、依据、办理程序、办理结果等事前公开信息。二是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各执法机关执法程序较为规范,在执法过程中均能按要求全部进行文字记录,实现了对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研究制定我区《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等相关配套文件。
四、推行行政处罚“三张清单”进展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于2021年7月26日印发《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不予行政处罚、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点工作的通知》;10月28日转发《福建省司法厅关于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的通知》。依据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关于建立不予行政处罚、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点工作的规定,台商投资区以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公平有序竞争环境为出发点,在生态环境保护、农业、交通运输、文化市场、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应急管理等七只队伍中率先开展试点工作,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机制,规范行政执法机关合法、必要、适当行政,提高行政执法质量,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五、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对区直各执法部门开展第三季度行政执法案卷抽查评查。从抽查情况看,执法人员均能严格在法定权限内执法,案件能做到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量罚适当,较好地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但是个别部分执法卷宗还是存在取证(拍摄)地点有误,结案审批表未载明结案案件基本情况和罚没财物处置情况等问题。通过执法案卷评查有效促进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全面落实,进一步提升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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