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9日泉州市司法局上线泉州广播电视台《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
时间:2017-03-16 09:36 浏览量:
泉州市司法局局长 郑建辉答]:主持人好!听众朋友们,大家好!我是泉州市司法局局长郑建辉,今天很高兴来到“政风行风热线”直播室与大家进行沟通、交流,增进彼此的了解和信任。我们真诚地希望通过“政风行风热线”倾听朋友们的意见和建议,推进司法行政部门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水平。

在此,我代表泉州市司法局感谢市纠风办和泉州广播电视台提供这样一个与广大听众互动交流的机会,也欢迎各位听众共同来参与司法行政“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对于你们的咨询,我们都将热情地给予解答;对于你们反映的问题,我们将认真调查解决。同时,我们也热忱地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对市司法局的政风行风工作进行监督。谢谢大家! 

[主持人]:郑局长,今年来,市司法局7项行政许可项目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具体是哪7项呢?

[泉州市司法局局长 郑建辉答]:去年以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省效能办、省数字办《关于印发2013年度设区市政府及省直单位电子政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推行审批联动工作,将律师执业核准、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等7项行政许可项目纳入省市两级网上审批联动范围。为落实网上审批联动工作,我市律师执业核准等7项行政许可项目进驻行政服务中心。进驻项目具体如下:(1)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2)司法鉴定机构及分支机构设立登记;(3)律师执业核准;(4)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登记、注销登记;(5)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的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核准;(6)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核准;(7)香港法律执业者、澳门执业律师担任内地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核准。申请行政许可的当事人可以向我局律师管理科和法规与司法鉴定科咨询具体事宜。 

[主持人]:近年来,我市大力加强律师行业诚信建设,促进行业发展,比如开展律师行业诚信等级评定工作,有哪些做法?

[泉州市司法局局长 郑建辉答]:为推进律师队伍诚信建设,我局与泉州市律协联合制定《泉州市律师行业诚信等级评定实施方案(试行)》 

和《泉州市律师事务所诚信等级评定标准(试行)》,在全省律师行业率先建立诚信等级评定机制。评定工作每两年开展一次,凡在我市依法设立满两年的律师所均应参加。为保证评定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我们成立泉州市律师事务所诚信等级评定委员会,负责评定的组织、审核、复查等工作。评定工作先是由各律师所提交申报材料,经各县(市、区)司法局及市律协联络组初审后,再由评委会办公室全面审核并向评委会提出初步评定意见。评委会经过研究,确定各律师所初步评定等级,并将初步评定结果在市局、市律协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最后,在市局、市律协网站上公布最终评定结果,向律师所颁发相应的诚信等级牌匾及证书,并要求其须在醒目位置悬挂诚信等级牌匾,接受公众监督。此外,对评定结果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律师所诚信建设变化情况实时调整诚信等级,作出升降级或取消资格等处理。 

2012年,我市开展首次诚信等级评定工作,共有66家律师所参加评定,评出5A级诚信律师所3家、4A级诚信律师所19家、3A级诚信律师所38家、2A级诚信律师所2家、A级诚信律师所2家,诚信不达标律师所2家;有22家律师所因设立未满两年未参加。今年年底,我市将启动新一轮即2013-2014年度律师所诚信等级评定工作,以实现诚信等级评定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进一步提升我市律师行业的社会形象和依法诚信执业水平。 

[主持人]:律师行业诚信等级评定取得哪些成效?

[泉州市司法局局长 郑建辉答]:有几个成效:一是律师行业文明诚信服务风气更加浓厚。去年一年,全市律师行业实现“零行政处罚”。市律协共受理投诉13件,同比下降27.8%;立案调查并作出行业处分的1件,同比下降80%。同时,各律师所更加注重健全文明诚信服务、服务质量跟踪反馈制度,85%律师所办案质量反馈卡发放率达100%,律师办案质量的社会评价满意率超过95%。二是律师所规范化、规模化、专业化创建意识明显提高。2013年,全市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28026件,同比增长20.8%;业务创收14747.49万元,同比增长13.8%。今年3月,我市组织三个检查组,对全市60家律师所的管理规章制度、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遵守、律师业务档案和律师业务质量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检查,其中有9家律师所被评为优秀等次,占检查总数的15%;有57家律师所被评为合格等次以上,合格率达95%,合格率同比增长6.7%。三是律师依法诚信执业水平、社会形象进一步提升。全市律师行业创先争优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全市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律师有80名,占执业律师总数的9%;全市律师共承办法律援助案件2198件,同比增长49.4%;参加公益事业3845人次,公益捐款8.25万元,无偿献血近百人次,共有20多名律师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效能监督员和行风评议代表。 

[主持人]:郑局长,我市公证机构对“科技小巨人”企业提供绿色通道,具体怎么做?

[泉州市司法局局长 郑建辉答]:这位听众朋友您好,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服务科技小巨人企业是近两年公证服务的新要求。市政府是在去年出台的《关于在全市重点培育科技小巨人企业的若干意见》,为此,我局具体做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个是制定《关于公证工作服务全市重点培育“科技小巨人”企业有关问题的意见》。组织广大公证员学习相关文件精神。二是在各公证处办证大厅设立绿色通道,为“科技小巨人”企业提供便捷服务。三是指导各公证处编印有针对性的办证指南,放在办证大厅等候区,方便当事人取用。四是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要事先办”的原则,7天内办结出证。出证时间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规定的15天,压缩了46%。公证有着沟通、证明、预防纠纷的职能作用,我局希望通过覆盖全市的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为我市科技小巨人企业解除后顾之忧,使科技小巨人企业如虎添翼,更好更快地发展。 

[主持人]:郑局长,最近市直政法机关把开展“送法下乡”作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个载体,市司法局在法制宣传方面做了哪些安排?

[泉州市司法局局长 郑建辉答]:为确保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认真落实边学边改措施,在前段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更好地回应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我局于5月份组织开展送法下乡服务活动。主要活动有:一是组织送法下乡服务小组到各县(市、 

区)开展宣传咨询活动,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二是向群众分发相关法律法规和打击整治诈骗活动宣传材料。三是制作一套24张以打击和防范诈骗犯罪为主题的法制宣传图片分至各县(市、区),在乡镇、村居进行宣传。四是制作一套以打击和防范谢和诈骗犯罪为主题的法制宣传动漫光盘,分发到各县(市、区)中小学校进行播放,提高学生学法守法意识,并通过学生带法回家,使法制宣传教育向家庭延伸。下一步,我们还将继续结合今年工作重点,多形式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主持人]:日前,市司法局出台《关于社区矫正适用前调查评估基本要素的意见(试行)》,调查评估有六项要素,能请您简要介绍一下吗?

[泉州市司法局局长 郑建辉答]:为了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我局制定关于社区矫正适用前调查评估(俗称审前调查)基本要素的意见(试行),对经核实居住地在本辖区的被告人、罪犯开展社区矫正适用前调查评估,确定调查评估六项要素,细化了各要素内涵,具体为:①居所情况;②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③一贯表现;④犯罪行为的后果和影响;⑤其居住地村(居)公众的反映以及社区矫正适用前调查评估;⑥属同乡镇(街道)的被害人(或家属)意见。 

[主持人]:请简单介绍一下国家司法考试的时间流程?

[泉州市司法局局长 郑建辉答]:司法考试的时间流程:每年国家司法考试一般是6月初发布公告,6月份网上报名,9月份第二或第三周的星期六、星期日为考试时间,11月下旬通知成绩,12月初申领法律职业资格,次年4月发证。具体时间以每年司法部发布的国家司法考试公告为准,我局也会在门户网站上公告。 

[主持人]:司法考试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具有哪些材料?

[泉州市司法局局长 郑建辉答]: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未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使用军官证、士兵证。(2)本人毕业证书:普通高等学校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时须具有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格式证明可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和本人学生证;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3)要求享受放宽政策的,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口簿。(4)本人电子证件照片: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的本人近期电子证件照片。(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具有的其他材料: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报名信息,对上述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 

[主持人]:请问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应具备什么条件?

[泉州市司法局局长 郑建辉答]:(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品行良好。普通高等学校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时须具有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格式 

证明可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和本人学生证。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3)已经领取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已经领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证书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主持人]:司法考试报名人员的学历证书要如何确认符合报名条件?

[泉州市司法局局长 郑建辉答]:对报名人员的学历证书是否属于国民教育序列或者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以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为准。在进行查询后仍不能判别的,需由报名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加以确认。对于报名人员的学历证书真伪有疑义,不能判别的,报名人员必须按照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有关证明。凡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学历学位证书认证报告或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考试成绩无效。 

 

[主持人]:司法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是人民调解,人民调解是指什么,工作范围是哪些? 郑局长:人民调解的定义属于诉讼外调解的一种。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规范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劝说,促使他们互相谅解、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活动。

[泉州市司法局局长 郑建辉答]:根据《人民调解法》界定人民调解的范围为“民间纠纷”,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和和其他组织之间,涉及当事人有权处分的人身、财产权益的纠纷,都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来处理。 

人民调解具有便利、经济和避免矛盾激化的特点和优势,可以弥补司法审判在功能上的缺憾和不足,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发挥着基础性的作用,被称为预防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 

[主持人]:我市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情况如何?

[泉州市司法局局长 郑建辉答]:我市已建立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2875个,其中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163个,村居(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2473个,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137个,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102个。今年1-4月份,全市各级调委会共调处矛盾纠纷6933件,调处成功6804件,成功率98%。我市还充分发挥名调解员的品牌示范作用,在全省率先推动以全国、省、市人民调解能手和法律专家个人名字命名的调解工作室的建设,截止目前,全市已建立个人名字命名调解室20家。 

[主持人]:郑局长,市司法局大力发展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和企事业单位调委会,力争一年内做到全覆盖,具体怎么做?

[泉州市司法局局长 郑建辉答]: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指专门调解特定行业(领域)矛盾纠纷的群众性自治组织。近年来,随着我社会经济结构转型、利益格局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各种矛盾纠纷不断增加,特别是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大量上升,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难点、热点问题。为此,我们在卫生、交警、公安等部门成立了医疗纠纷调委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调委会、驻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等,积极运用人民调解方式处理大量和行政管理有关的民事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市综治委要求在今年5月30日前,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物价、国土、住房和城乡建设、工商、林业、海洋渔业、教育等纠纷量大的部门要全部成立行业性调委会,其他行政部门争取在年底前实行我市行业性调委会在行政部门全覆盖。 

[泉州市司法局局长 郑建辉答]:今天通过“政风行风热线”活动,听众朋友们给我们提出了许多客观中肯的意见和建议,这些都充分体现了大家对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关注和关心。在这里,我代表泉州市司法局向广大听众表示衷心的感谢!希望大家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对我市司法行政部门的政风行风工作给予监督。对于刚才群众反映的问题,我们将立即派人进行调查落实,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给予答复反馈。今后,听众朋友对司法行政工作存在的问题,有什么好的意见或建议,可以来信或来电,来信请寄泉州市司法局监察室收,如果您需要投诉、举报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政风行风问题的,请您拨打“28380683”监督电话。你所反映的问题我们会逐个调查处理,你所提供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采纳,研究处理结果将逐个向听众朋友们反馈和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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