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事项管辖如何确定?
时间:2020-05-28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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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通知辩护的法律援助案件,由作出通知的机关所在地法律援助机构受理。
2、对诉讼事项的法律援助,由申请人向办案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3、对非诉讼事项的法律援助,由申请人向争议处理机关所在地或者事由发生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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