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关于印发《12348中国法网(中国公共法律服务网)建设指南》的通知
时间:2017-09-12 09:52 浏览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12348中国法网(中国公共法律服务网)建设指南》已经第27次部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要将“12348中国法网”建设作为司法行政系统贯彻落实国务院“互联网+政务服务”重大部署的创新举措,争取纳入省级政府推动政务服务创新的重大工程建设;要以全面推进“12348中国法网”建设应用为契机,抓紧组建网上法律服务团队、网络运维团队和网上监督团队,尽快形成整体服务支撑能力。实施中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部科技与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司法部

  2017年8月21日

  12348中国法网(中国公共法律服务网)建设指南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是公共法律服务发展创新升级的重要手段,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有效载体。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十八届四中全会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互联网+政府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和司法部《“十三五”全国司法行政信息化发展规划》,统筹推进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特制定本指南。

  一、总体目标和建设原则

  (一)总体目标

  2017年底前,部级公共法律服务网上平台——“12348中国法网”上线运行;2018年6月底前,各地普遍建成公共法律服务网;2018年底前,建成覆盖全国的整体联动、省级统筹、一网办理的“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技术和服务体系,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的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平台化、协同化,公共法律服务流程显著优化,形式更加多样、渠道更为顺畅,群众满意度显著上升。

  (二)建设原则

  “12348中国法网”的建设要遵循“充分发挥信息化对司法行政改革发展的重要引擎作用”的总要求,着力提高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能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公正普惠、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1.坚持统筹建设、协同应用。坚持全国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一盘棋”,统一标准和技术规范;各层级公共法律服务网通过数据共享交换系统进行信息交换和数据共享,实现业务协同。

  2.坚持需求导向、服务群众。立足解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以“互联网+”为依托,“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

  3.坚持专业优势、精准服务。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仲裁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专业优势,通过公共法律服务网,向人民群众提供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

  4.坚持创新驱动、促进改革。通过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驱动传统工作模式转型,再造司法行政业务流程,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效率,促进司法行政改革发展。

  二、总体架构及建设模式

  “12348中国法网”的总体架构可概括为“一张网络,两级平台”,由一张网络覆盖全地域、全业务,纵向由部、省两级平台组成,平台之间通过数据共享交换系统实现联通,横向由门户网站、“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组成。

  部级公共法律服务网门户网站、移动客户端名称为“12348中国法网”,微信公众号名称为“掌上12348”;省级公共法律服务网门户网站、移动客户端的名称(以山东为例)为“12348山东法网”,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山东掌上12348”。门户网站域名规划执行《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技术规范》(SF/T0013-2017)。

  中国公共法律服务网按照“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分级部署”的原则,采取统分结合的方式进行建设。“12348中国法网”及移动客户端、“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由司法部负责建设;省级公共法律服务网及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由各省(区、市)建设;地市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的建设由各省(区、市)根据本地情况自行决定。“12348中国法网”和“掌上12348”将汇聚全国各地的公共法律服务网和微信公众号,形成网站集群和微信矩阵。

  图1 “12348中国法网”总体架构图

  三、主要功能

  “12348中国法网”的功能包括服务功能和监管功能。服务功能是面向社会公众,基于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而提供“法律事务咨询、法律服务指引、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法规与案例查询、信用信息公开”等公共法律服务;监管功能是面向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采用社会化运行机制对法律服务机构实施监管,作为对行政管理手段的延伸补充,同时为司法行政机关政务管理提供数据支撑、决策依据。

  (一)服务功能

  1. 信息发布

  对法律服务机构在日常运行中产生的业务信息进行发布。

  (1)政策发布。对司法行政工作中与公共法律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权威发布,并进行相应解读。

  (2)服务动态。法律服务机构在工作中产生的服务动态信息及向社会公众发布的通知公告。

  (3)法治宣传。主动转载近期社会热点法制新闻、典型案件、专家访谈等内容,对社会公众进行法治宣传教育。

  2. 信息查询

  社会公众可根据个性化需求,查询相关法律法规、法律服务机构基础信息及信用信息、典型案例等。

  (1)法律法规查询。社会公众可查询具体法律法规条文。

  (2)机构及从业人员信息查询。社会公众可查询法律服务机构的名称、成立时间、执业团队、地理位置及业务专长等信息;查询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的姓名、照片、执业证号、执业年限、执业机构、业务专长、既往提供服务情况等信息。

  (3)机构及个人信用信息查询。社会公众可查询法律服务机构及个人受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的时间、事由、处罚处分种类等信息。

  (4)案例查询。社会公众可根据自己需求,查询既往类似案例,并以过去典型案例为参照,对自身的法律诉求产生合理的心理预期。

  3. 法律咨询

  社会公众可在线提问,寻求驻场法律服务人员团队的解答,实现在线法律咨询。驻场法律服务人员针对咨询者的提问给出专业解答和建议,由其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咨询者结合自身需求与法律服务人员解答建议情况,初步确定委托意向。

  司法行政部门现有的具备咨询功能的网上服务系统,应按要求分步骤全部整合到“12348中国法网”。

  图2 法律咨询流程图

  4. 办事服务

  社会公众可根据需求在线提交申请,获得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可实现在线办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司法鉴定、公证服务、律师服务、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服务事项。

  (1)法律援助。社会公众在注册登陆后,填写真实身份信息、地址信息、有效联系方式、申请法律援助机构,在线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通过线上与线下结合的方式核实申请人的真实身份信息,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的给予答复并说明理由。

  (2)人民调解。网上预约人民调解,通过网络提交调解申请,人民调解组织收到申请后,可对适宜调解的申请事项进一步调查了解,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线上或线下调解。

  (3)司法鉴定。网上预约司法鉴定服务,司法鉴定机构收到申请后,联系申请人按规范流程委托开展司法鉴定。

  (4)公证服务。网上预约公证服务,在线提交相关证据材料等,公证机构根据申请事项,对证据材料等进行初步鉴别,联系申请人约定时间在公证机构进行办理。

  (5)律师服务。通过在线法律咨询,用户可根据律师的解答情况及信誉情况,在线选择合适的律师进行委托。

  (6)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现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在线报名、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网上申请法律职业资格、预约领取证书及证书信息查询等功能。

  5. 用户评价

  对驻场法律服务人员的咨询意见,用户可自主决定是否采纳。凡咨询意见得到用户采纳的,后台自动登记采纳情况并给予加分评价。

  6. 定向推送

  通过大数据挖掘分析社会公众用户的行为习惯,智能推送用户关注度高、事项关联度高的信息,提供主动服务。

  7. 自助服务

  利用成熟的人工智能技术,整合法律服务领域相关政策法规、办事指南、常见法律问题等信息,向社会公众提供多渠道的智能咨询、查询、引导等服务,实现“人工智能+法律服务”的全新服务体验,提高服务效率。

  (二)监管功能

  1. 通过大数据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支撑

  “12348中国法网”可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产生的各类信息进行大数据统计分析。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可以藉此掌握本行政区域内公共法律服务的热点问题及分布情况。对热点问题、热点区域的形成原因进行分析汇总,为领导机关决策提供有效支撑。

  2. 对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进行监管

  监督团队可对驻场法律服务人员的服务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得分高的自然获得市场声誉和行业荣誉,得分低的或者不及时提供服务、不尽职导致错误的,司法行政机关及时调整出平台并追究相应责任。

  图3 12348中国法网功能架构图

  四、运行管理

  “12348中国法网”的运行管理由三方面组成:一是法律服务专业支撑方面,要负责对社会公众的问题进行解答,对服务需求提供专业服务;二是网络技术支撑方面,负责对公共法律服务网的应用系统、综合数据库及安全系统进行管理维护;三是监督评价支撑方面,对驻场法律服务人员的服务质效进行监督评价。

  (一)法律服务专业支撑

  1. 遴选机制

  由司法部法制司牵头,各业务司局参与,制定《公共法律服务网驻场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遴选办法》,各地结合实际遴选组建本地的驻场法律服务机构及驻场法律服务人员。驻场的法律服务机构包括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中心、仲裁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中心、司法考试办公室等机构。要以管理基础好、具备一定规模且未受过处罚处分为遴选标准,选派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机构进驻公共法律服务网。

  驻场法律服务人员从驻场的法律服务机构中选出,要遴选政治素质好、职业素养高的法律工作者,做到公共法律服务各业务领域全覆盖。驻场法律服务人员数量要与公共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确保及时满足社会公众需求。

  2. 工作机制

  由司法部法制司牵头,各业务司局参与,制定《公共法律服务网上服务规范》。驻场法律服务机构及驻场法律服务人员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提供网上服务。“12348中国法网”的驻场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的日常业务管理由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负责。

  (二)网络技术支撑

  “12348中国法网”的设计建设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运维管理、网络安全由司法部信息中心负责,可采用服务外包形式,招标委托具备云计算、大数据分析能力的专业机构承担具体运营任务。

  1. 系统管理

  系统管理员职责包括:应用系统管理、数据整理、安全系统管理、用户管理以及业务分流等。系统管理员在做好网站日常维护、优化工作的同时,要对社会公众提交的法律咨询等服务事项进行业务分流,一般问题按属地管理原则转交至各地平台办理;对情况复杂、疑难性大、指导性强的法律问题直接推送至部级平台办理。

  2. 数据管理

  汇聚、整合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数据,形成公共法律服务综合数据库,为公共法律服务提供统一管理和数据分析。“12348中国法网”综合数据库依托云资源对数据存储和管理,司法部信息中心对数据拥有所有权。同时,在云端搭建数据分析平台,运用云计算、大数据技术进行挖掘分析,发现和洞察法律服务热点问题、热点区域及发展趋势,自动生成公共法律服务数据分析报告,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有效开展提供数据支撑。

  3. 安全管理

  “12348中国法网”的建设运行要严格遵循《网络安全法》的要求,依托云端的安全防护策略,实现对病毒感染、恶意攻击、网页篡改和漏洞利用等风险,保障网站安全运行;并且实现对网站的硬件环境、软件环境、应用系统、网站数据等运行状态实时监测,防止网站被加挂木马、内容被篡改等攻击,对异常情况及时进行报警和处置。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在发生安全事件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处置,并按照规定向有关管理部门报告。

  (三)监督考核支撑

  “12348中国法网”的监督团队由司法部法制司牵头负责组建,相关司局、单位予以配合。监督团队的主要职责是对驻场法律服务机构及驻场法律服务人员的服务进行监督评价。监督评价要坚持客观公正原则和用户导向原则。

  “12348中国法网”的监督团队由司法部领导、部机关各司(局)领导、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全国知名律师(公证员)、特邀专家学者组成;各省(区、市)公共法律服务网的监督团队由司法厅(局)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本地知名律师(公证员)、特邀专家学者组成。

  监督团队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要建立有效的奖惩制度,对积极主动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获得用户、监督团队认可的机构和人员进行表扬点赞;对长期不提供公共法律服务,或者服务质量低劣的机构和人员进行警示,情节严重时可将其剔除,让违规失信者失去平台。

  对驻场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的考核评价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由第三方机构定期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评估报告,司法行政机关依据评估报告对驻场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奖惩。

  五、机制保障

  (一)经费保障

  积极争取政府财政支持,努力将各级公共法律网建设纳入国家和地方规划的信息化建设重大工程项目。科学核定公共法律服务网运维经费、法律咨询服务补助等,并将之足额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加强经费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发挥最大效益。

  (二)队伍建设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专业化法律服务团队建设,加大信息技术人才的培训、引进力度,积极培养打造兼擅信息技术和法律服务的复合型人才队伍。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引进高端人才,提高法律服务团队与信息化技术团队的专业水平。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建立符合公共法律服务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努力建设一支规模适当、专业精通、相对稳定、热心公益的公共法律服务团队。

  (三)协同联动

  建立各地公共法律服务网之间协同联动机制,优化沟通渠道。对上级平台发布的政策法规、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信息等,应即时转载;对上级平台转办的事项要认真办理及时反馈;对本级平台完成的具有典型指导意义的案例及时报送,形成上下联动、协同顺畅的全国公共法律服务网上平台一体化运行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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