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福建省“古泉州(刺桐)史迹遗址”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决定》的解读
时间:2020-01-02 10:12 浏览量:
    一、修改背景和目的

  解读:按照《实施〈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关于“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所有遗产必须有长期、充分的立法、规范、机构和传统的保护及管理,以确保遗产得到保护”的要求,2016年1月,根据“古泉州(刺桐)史迹”申报世界遗产的需要,省政府颁布了《福建省“古泉州(刺桐)史迹遗址”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该《办法》是泉州市申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2019年1月,国务院确定“古泉州(刺桐)史迹”作为2020年我国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项目(以下简称“泉州项目”)。此次申遗,为更好体现泉州项目普遍价值,在“古泉州(刺桐)史迹”原有16个遗产点的基础上,增加6个遗产点;同时,根据2018年第42届世界遗产委员会审议意见,要求考虑增强海洋和港口部门在遗产管理系统中的参与度。据此,为顺利推进泉州项目的申报工作,按照《实施〈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的要求,需对《办法》进行修改。

  二、关于部门职责的修改问题 

  第五条 “古泉州(刺桐)史迹遗址”文化遗产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公安、财政、民族宗教、自然资源、住建、生态环境、林业、水利、海洋与渔业、市场监管、文化和旅游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以及海事管理机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古泉州(刺桐)史迹遗址”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二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古泉州(刺桐)史迹遗址”文化遗产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自然资源部门批准,在遗产区、缓冲区内进行工程建设的;

  (二)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未依法取得相应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擅自从事修缮的。

  解读:根据2018年第42届世界遗产委员会对泉州项目的审议决议,要求考虑增强海洋和港口部门在管理系统中更强的参与度。此次《办法》第五条的修改,增加了海事管理机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在遗产保护工作中的职责。同时,根据《福建省省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泉州市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对《办法》第五条和第二十九条第一项中相关部门的名称表述进行相应修改。

  三、关于规划的修改问题 

  第十条 泉州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护管理的需要,组织编制“古泉州(刺桐)史迹遗址”文化遗产保护管理规划及其详细规划,并依法报批。

  “古泉州(刺桐)史迹遗址”文化遗产保护管理规划应当纳入同级人民政府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

  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国家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已经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不再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明确规定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为此,将第十条第二款中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修改为“国土空间规划”。

  四、关于专业技术名称规范表述的问题 

  第十一条 “古泉州(刺桐)史迹遗址”文化遗产根据保护要求划定为遗产区和缓冲区,分级进行保护。遗产区和缓冲区区划应当与其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相衔接,并纳入城市紫线范围。

  遗产区和缓冲区边界由泉州市人民政府划定,并设立界碑(桩)。

  第十四条 “古泉州(刺桐)史迹遗址”文化遗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对遗产区和缓冲区内的文物、人文景观和古树名木作出明确的标志,并设立保护设施。

  解读:根据《实施<世界遗产公约> 操作指南》有关“保护必须包括充分边界的划定要求”的表述,将第十一条第二款中的“分界线”修改为“边界”。同时,根据《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第一条的规定,“文化遗产”包括“文物”、“建筑群”、“遗址”三大类。为此,将第十四条中的“文物景点”修改为“文物”,表述更为严谨。

  五、关于新增遗产点的问题 

  第三十二条 “古泉州(刺桐)史迹遗址”文化遗产分布在泉州市所辖的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晋江市、石狮市、南安市、安溪县、德化县和泉州台商投资区的范围内,包括万寿塔、六胜塔、石湖码头、江口码头(文兴码头、美山码头)、真武庙、九日山祈风石刻、泉州天后宫、磁灶窑系金交椅山窑址、德化窑遗址、安溪青阳冶铁遗址、泉州府文庙、老君岩造像、泉州开元寺、伊斯兰教圣墓、清净寺、草庵摩尼光佛造像、南外宗正司遗址、市舶司遗址、德济门遗址、洛阳桥、顺济桥遗址、安平桥等与泉州宋元时期海洋贸易相关的文化遗产。

  解读:为更好体现泉州项目的普遍价值,在“古泉州(刺桐)史迹”原有16个遗产点的基础上,增加了德化窑遗址、安溪青阳冶铁遗址、南外宗正司遗址、市舶司遗址、顺济桥遗址、安平桥等6个遗产点。新增的6个遗产点能更完整地体现泉州申遗项目的突出普遍价值和独特性,为此,将第三十二条进行了相应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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