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司法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的通知
时间:2015-01-12 14:46 浏览量:

泉司〔20152

 

 

泉州市司法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政法综治工作办,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事业单位、协会:

现将《泉州市2014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进一步总结经验,弘扬先进,纠正不足,努力推动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泉州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5112

泉州市2014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14年市司法行政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法律服务到一线,司法行政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为抓手,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三大职能作用,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发展,努力为全力打造泉州经济升级版、改革创新示范区、生态宜居幸福城作贡献

一、以人民调解工作为基础,健全“大调解”工作体系

(一)大力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认真贯彻《人民调解法》,积极推动以市两办名义印发《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协调以市综治委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实施意见》,把各行政部门对本行业调委会建设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年度考核范围,力促人民调委会在行政部门全覆盖。全市已建立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2950个,其中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135个,村居(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2487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185个,交通事故调委会11个,医疗纠纷调委会12个,劳动争议调委会8个,其他调委会112个,形成以县人民调解中心为主导,以乡镇调委会为重点,以村(社区)调委会为基础,以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为辅助的多层次、多形式、全覆盖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全面实行调委会标牌、印章、标识(徽章)、工作制度、工作程序“五统一”。洛江区率先成立区级人民调解员协会;建立全省首个区级人民调解应急调节资金。南安市创新人民调解中心运行模式,实现矛盾纠纷在县级范围内流转化解。

(二)大力推进“大调解”一体化。建立“援调对接”工作机制,出台《泉州市司法局关于加强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相互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共办理诉讼调解案件279件、非诉讼调解案件996件。推广“公调对接”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在公安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室工作,巩固加强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调解工作,形成人民调解与公安机关行政调解相互衔接、良性互动。进一步规范“诉调对接”、“检调对接”模式,推进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优势互补的大调解格局进一步完善。大力加强预防和处置医患纠纷“五位一体”长效机制建设,确保医患纠纷得到及时化解。全市驻公安派出所或边防所调委会184个,调解案件7549件,调解成功7321件,成功率96.98%;交通事故调委会11个,调解案件6385件,调解成功6135件,成功率96.08%;驻人民法院调委会11个,调解案件1225件,调解成功1129件,成功率92.16%;医疗纠纷调委会12个,调解案件281件,成功244件,成功率达86.83%。在全省率先推行以全国、全省“人民调解能手”名字命名的人民调解工作室,35家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矛盾纠纷2011件,调解成功率100%,以0.2%的调解员数量,调解12.66%的案件,形成品牌示范效应。

(三)大力推进纠纷调处常态化。各县(市、区)始终坚持预警在先、控制在先、调解在先的原则,建立健全镇、街道矛盾纠纷排查月例会制度,积极介入房屋征地拆迁补偿、医疗卫生、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环境保护、物业管理等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的调处,不断拓宽调解领域。全系统以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为载体,在“两节”、“两会”、海峡论坛等重要活动期间,开展“百千万”化解社会矛盾,争创百乡千村 “四无”、“筑牢人民调解防线 助推福建改革发展”化解矛盾纠纷等专项活动,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全市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调处各类民间纠纷21314件,调解成功20965件,成功率达98%;防止群体性上访133件1894人,防止群体性械斗27件204人,防止民转刑案件65件168人,防止非正常死亡24件18人,有力地促进基层社会的安定稳定。市局荣获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并在全国会上作典型发言,是全省唯一获此殊荣的设区市司法局。

、以“中途之家”建设为突破,创新特殊人群帮扶教育

(一)加大社区矫正中心和“中途之家”建设力度。市局按全省领先的目标建成市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和市级“中途之家”,建筑面积1500㎡,招聘6名司法协理员,于6月份投入使用,举办2期集中培训,中心城区100余名社区服刑人员参加了培训,取得良好效果。福建电视台公共频道对市“中途之家”工作进行专题报道。各县(市、区)加快社区矫正中心及“中途之家”项目建设进度,8个县(市、区)建立县级社区矫正中心,6个县(市、区)建立县级“中途之家”,探索形成中心运行管理模式。6月,市局在洛江区河市镇召开全市社区矫正中心暨乡镇人民调解中心规范化建设现场会,推广泉州市社区矫正指挥中心、晋江市多元调解平台、丰泽区和石狮市社区矫正中心、洛江区河市镇人民调解中心规范化建设经验。泉港区社区矫正中心建立“信息监控室”,在矫正人员居家附近的重要路口、路段安装监控全球眼80多个,借力现代科技信息手段,有效管控矫正人员。

(二)加大管控措施创新力度。成立社区矫正重大执法工作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重大执法工作监督管理。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社区矫正适用前调查评估基本要素的意见》,对经核实居住地在本辖区的被告人、罪犯开展社区矫正适用前调查评估3117人,提高评估的科学性尝试建立社区矫正人员“危机干预”制度,部分县(市、区)出台《社区矫正工作考核办法》,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落实手机定位工作,启用人像声纹识别系统,严格执行“日定位、周听声、月见面、季评议、年考评”制度,防止管漏管。对2013年度全市发生的10起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案件进行分析并通报全市,对司法所开展防控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工作起到积极作用。督促各地开展特殊人群排查管控专项活动,部署开展“两会”期间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顺利完成“两会”期间社区矫正安全稳定情况每日一报告工作。全市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4342人,累计解除矫正9516人,在册社区矫正人员4826人;累计重新犯罪33人,重新犯罪率0.23%。

(三)加大无缝衔接工作力度。市、县两级重新调整充实刑释解教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进一步加大领导和协调力度。全面运行省厅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互联网版)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中央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有关数据,改变以往依靠刑释解教人员主动报到和基层地毯式全面排查的被动式接茬局面。认真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有人扶、创业有人帮”的要求,推行派出所、司法所、村(社区)、家庭“四帮一”帮教模式,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动态化管理。全市依托42个安置帮教基地对重点人群对象进行人性化帮扶。开展刑释解教人员排查走访活动,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访视,了解情况,对比核实派出所(边防所)的信息,对刑释解教人员基本信息和情况不明人员进行查实,及时做好登记建档工作,最大限度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全市衔接刑释解教人员5078名,已帮教5078名,帮教率100%;已安置5033名,安置率99.1%。

三、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深化普法依法治市

(一)深化“法律六进”活动。泉州市荣获“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市局荣获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全市围绕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的“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的总体要求,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和外来务工人员为重点,先后开展综治平安建设法制宣传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治福建建设纲要》宣传月、打击整治诈骗犯罪法制宣传活动、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服务全面深化改革等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市局把“送法下乡”活动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在市委政法委牵头下先后到5个市(区)开展了“送法下乡”活动;每两个月组织开展一次网络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从3月份起先后开展综治平安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宪法知识等为主题的网络法律知识有奖竞赛活动5期,吸引10市民参加;制作打击整治诈骗犯罪动漫光盘和宣传套图1万套,发放到全市村居、学校、企业、机关等单位,有效开展打击整治诈骗犯罪法制宣传活动石狮市在“法律进校园”中,针对外来学生多的实际,开展了“情系外来学生,共享法律阳光”活动,取得良好社会效果。从11月中旬12月中旬,全市深入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的2014年“12·4” 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共举办宣传活动13场,发放宣传资料3万份,吸引5万人次参加活动。

(二)深化法治地建设。全市建成各类法治文化广场(公园、长廊)31个,提前一年超额完成省厅下达的任务,实现县级法治文化广场全覆盖,并将法治文化地建设向乡镇、村居延伸。其中,“美丽乡村”法治文化阵地20个,借助“美丽乡村”建设这一平台,在美丽乡村建设中融入法治文化元素,推动法治文化建设惠及更广大人民群众。9月召开“美丽乡村”法治文化建设现场会。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刺桐法制教育网完成改版升级,鲤城、丰泽、洛江、永春、南安等地司法局相继开通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以文字、图片、视频、语音的方式向社会宣传法律法规,共同传递普法工作正能量。晋江市加强村(社区)普法工程“五个一”建设,举办法治论坛、律师讲堂,增强法治文化的吸引力、感染力和渗透力。丰泽、永春拍摄播放普法微电影,南安、安溪等地在电视台、电台、报纸开设法制宣传专栏,打造声、屏、报立体宣传平台。

(三)深化“法治泉州”创建。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契机出台我市贯彻落实《法治福建建设纲要(2014-2020年)》的意见,组织实施《泉州市2013-2017年依法治市规划》,进一步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提升城市法治化管理水平扎实推进法治单位、法治行业、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全市推荐5个县(市、区)参评全国、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3个村(社区)参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5个村(社区)参评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省检查组到永春县检查全国法治县创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圆满完成国家司法考试泉州考区考务工作。2014年,全市报名考生1892人,实际参加考生1500人,参考率76.6%;通过考试255人,通过率17 %。

四、以加强行业监管为重点,提高法律服务水平

(一)强化法律服务职能优势。全市现有95家律师事务所950执业律师15家司法鉴定机构100名执业司法鉴定人、10家公证处54名公证员。全市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30033件,共担任法律顾问2362家,代写法律文书2628件,解答法律咨询21567件,业务收费20743.79万元;公证机构共办理各类案件42489件,同比增长9.8%,业务收费1893.9万元;司法鉴定机构共办理各类案件28201件,业务收费2918.4万元。市局起草《泉州市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将于2015年在全市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完成省厅下达的2014年选派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达300家以上的任务。其中,丰泽区社区法律服务顾问覆盖率达到100%;石狮市宝盖镇财政每年补助各村(社区)5000元专项经费用于聘请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成为全市第一个法律顾问覆盖所有村(社区)的乡镇。市律协建立律师人才库,对接省、市政府2014年度中心工作向省政府推荐13名立法专家,向市政府推荐15名骨干律师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人选。各法律服务机构围绕全市 “二次创业”、“金改区”等战略举措,深入开展“百所千企”结对服务和“法律体检”活动为民营企业“二次创业”提供法律服886件次,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285件,审查合同443件引导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接访、电视电台接访、联合接访等活动178人次,接待信访群众889人次,调处解决涉法纠纷475件,推动社会矛盾纳入法制化轨道解决。为方便洛江区偏远乡镇群众办理公证,在省厅的大力支持下,市局从6月13日起在洛江区行政服务中心设公证受理点,由市直两个公证处轮流派员定时定点到窗口受理、发证。

(二)规范法律服务行业管理。以“案件质量评查”为契机,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行业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以及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年度考核检查活动,进一步规范法律行业监管进一步深化律师诚信等级评定,省司法厅在全省推广我市律师诚信等级评定工作经验。深入开展为期一月的全市法律服务市场不规范广告专项整治活动,全市排查清理共不规范广告牌30余块,对我局所辖的律师所或律师发布的不规范广告责成其限期整改,进一步规范执业行为和法律服务市场秩序。举行全市新执业律师宣誓仪式,80名新执业律师参加宣誓活动。协调石狮法院及湖滨法庭在全省率先设立律师休息更衣室,方便律师执业。加强与外地律师所的业务协作,组织10家律师所与三明、莆田的10家律师所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推动全市公证信息平台的建设和使用,首批完成硬件建设的公证处已开始网上办证。根据《福建省公证机构形象导视识别系统手册》,通淮、刺桐、晋江、南安、永春五个公证处已基本完成新标识更换工作深入开展司法鉴定行业行风建设建设活动,建立法医类司法鉴定登记管理平台;强化司法鉴定人协会行业自律建设,成立专业委员会;召开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理论研讨会,提高全市司法鉴定机构的管理水平,规范司法鉴定执业行为。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的学习、培训、宣传,确保条例得以贯彻和施行。把开展能力验证活动和规范化建设作为提高司法鉴定能力、确保司法鉴定质量的重要抓手,按照司法部的要求和省司法厅的部署,12家司法鉴定机构参与2014年度的能力验证活动,4家司法鉴定机构被省厅评为第一批规范化建设达标司法鉴定机构

(三)做大做强做优法律援助。积极打造城镇半小时、乡村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在全市已构筑市、县、镇、村四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的基础上,成立12个法律援助站(或联系点),其中新增看守所援助站5个8个县(市、区)完成临街一层法律援助接待室的建设,2个区(县)法律援助中心进驻县级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市法律援助中心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建设,合理安排接待窗口功能区域设置,设立隐私接待室,满足接待当事人和保护当事人隐私等方面需要。丰泽区在群众涉法上访数量较集中的区人民法院、区交通事故调委会均设立法律援助站,并指派律师轮流值班,为有诉求的群众直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石狮市依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石狮市法律援助中心法院联系点”,探索建立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相衔接的工作机制。鲤城区对本辖区内持有老人证的老人凭《老龄人法律援助卡》,即可不需再开经济困难证明而享受免费的法律援助服务。各法律援助机构开展案件回访、旁听庭审等活动,强化案件质量监督。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524件,同比增长11.82%,受援人7414人次。“123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先后接受群众电话法律咨询6364人次,接待来访咨询2666人次。

、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

(一)全面推动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2014年是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第二年,我市在2013年全面完成163个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任务的基础上,把司法所建设重点转移到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上,新申报32家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全市规范化司法所创建率达到83.4%,努力提高司法所软实力。市局按照省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司法所规范化标准》的通知(闽司办201248号)提出“队伍建设正规化、科技管理信息化、业务工作规范化、硬件设施标准化、经费保障制度化、服务大局优质化”要求,对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情况开展督导,在队伍建设、制度上墙、功能科室配置、宣传栏布置、作用发挥等方面一项一项地对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督促落实。石狮市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六化”标准纳入2014年镇(街道)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考评,有力地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的提升。10月,司法部郝赤勇副部长来泉调研城区街道和开发区司法所建设,对我市城区街道司法所建设给予充分肯定,并表扬了我市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普法教育等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人员配备。全市已配备副科级司法所长133名,配备率81.6%。全市有司法助理员专项编制387个,配备364名,编制使用率94.1%。市司法局有社区矫正专职工作人员4人、县(市、区)司法局有专职工作人员35人。全市有专职人民调解员262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聘315名司法协理员。全市2477个村居(社区)配备了2495名村级协管员,实现每个村居(社区)至少有一名协管员负责社区矫正工作,壮大了我市以司法行政机关执法工作者为核心、社会工作者为辅助、社会志愿者为补充的“三位一体”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

(三)进一步加强基层保障市委常委会听取政法工作情况汇报,将副科级司法所建设问题列入议事日程,市编办正在研究提出实施意见,推动司法所与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同职级、同建制、同保障标准。省司法厅分配给我市首批司法所执法执勤用车50部各县(市、区)司法局切实把执法执勤用车分配给司法所,并与司法所签订《司法局执法执勤用车承诺书》。市、县两级司法局分别制定《司法所执法执勤用车管理规定(试行)》,根据“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和谁用车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司法所执法执勤用车“统一标识、定点停放、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加强对驾驶人员的管理和教育,确保执法执勤用车行驶安全。安溪县财政拨付司法所执法执勤用车经费1年30万,作为6辆执法执勤用车日常运行、驾驶员工资等开支,确保执法执勤用车专用。市局组织开展全系统警车及司法所执法执勤车辆使用管理情况专项督导活动,严司法行政执法执勤用车使用管理。

六、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加强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一)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市、县两级司法局坚持把教育实践活动与当前的司法行政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推动司法行政服务民生工作的落实,做好“下沉式服务”,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市局党组坚持深入群众、依靠群众,先后组织开展“法律服务大回访”活动和以转作风访民情解民忧为主要内容的大接访、大排查活动,共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集中学习教育133次,专题学习讨论43次,每位参学党员、干部均完成1.5万字以上读书笔记,撰写3篇以上心得体会;累计征求基层群众意见建议219条;梳理边学边改项目11个,“立即改”项目12个;通过各种途径查找问题22条,制定整改措施28条,建立意见建议整改责任制,确保整改成效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大多数人满意。市政府郑市长、卢副市长专题听取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郑市长指出,市司法局班子团结,没有杂音,精神振奋,合力明显。

(二)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制定2013-2017年惩防体系的实施方案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实施方案,编印《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的实施意见市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制度》,进一步构筑具有司法行政系统特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格局。深入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保持风清气正、廉洁从政的良好氛围。开展以纠正“四风”为主题的教育月、廉政书法比赛、廉政短信征集等活动,筑牢干部职工思想防线。发放《党风廉政建设问卷调查表》105份回收率48.5%,满意率99%。市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得到司法厅陈义兴厅长批示在全省推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2013年相比,市局累计减少会议4次,减少公务接待40次232,简减文件、简报33份,控制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共节约经费16.53万元,同比压缩26%。认真落实《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办法》,规范法律援助投诉处理程序。严肃查处律师所和律师的违规行为,作出行业处分的1件,转为行政处罚的1件,净化律师行业风气。

(三)扎实开展队伍和精神文明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行政系统2011-2015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组织参加司法部、省司法厅和组织人事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63人次;举办各类培训班29期,培训干部1854人次,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抓好法律服务队伍的教育培训,举办公证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司法鉴定队伍教育培训班、律师论坛,有效提高法律服务队伍依法规范诚信执业意识。开展“百所千人”岗位大练兵活动、举办社区矫正法律文书和业务知识比赛、与市行政学院联合举办司法所长培训班,着力创新教育培训方式,提高教育培训效果。积极开展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和“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认真落实参与创建文明城市各项任务,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改善服务态度,不断提升全系统服务水平和质量。

(四)扎实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开展行政权力清单及公共服务事项清理工作,市局共清理行政许可7项,行政处罚19项,行政监督检查9项,其他行政权力16项,公共服务8项,推进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深化“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活动,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开展省市联动行政审批工作,审批时限由原来20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市局共办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的初审件,其中律师168件、公证1件、司法鉴定12件、基层法律服务管理5件,办理行政处罚1件,无一件或一人被投诉。做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领、备案、变更和调档工作工作,全年共办理法律职业资格备案710人次,变更26人次,调档30人次。

一年来,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队伍建设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县(市、区)副科级司法所长配备率仍偏低;有的县(市、区)乡镇专职调解员队伍需要加强;部分新任司法所长从外单位调入,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随着司法协理员队伍的不断壮大,有待统一组织各类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二是社区矫正工作保障有待进一步加强。随着社区矫正中心建设不断扩大,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保障不足。司法协理员待遇不高,流动性较大,部分已经熟悉司法所业务工作的司法协理员因考取其他岗位而离职,队伍稳定性较差。三是部分社会法律咨询机构扰乱法律服务市场。比如冒用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的行为,需要进一步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清理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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