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2020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时间:2020-05-15 11:08 浏览量: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开局之年。做好今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司法行政工作视频会议等部署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强基促稳”三年行动为主轴、以拓展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年”行动为主线、以履行“一个统筹、四大职能”为主责,致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司法行政制度体系,为奋力作答“三个时代命题”,加快推动“五个泉州”建设再上新台阶创造更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和优质的服务环境。 

  一、加强“一个统筹”,一体推进法治泉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  

  (一)积极稳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制定并落实我市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实施方案,坚持依法科学有序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制定2020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要点,确保年度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有序推进。根据省上有关文件,结合实际出台法治泉州建设规划、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加强法治督察,配合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省委依法治省办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开展地方性全面依法治市督察,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二)拓展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年”行动成效。延伸拓展“法治政府建设年”行动,制定出台我市本年度行动方案。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我市实施方案的总结工作。根据中央即将出台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及省政府实施方案,制定出台我市实施方案。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制定出台我市实施方案,部署开展示范点创建活动,力争全市综合类示范创建县(市、区)达75%以上,以创带建促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法治问题、法治政策、法治业务等内容,组织开展法治讲座、举办法治培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能力。 

  (三)纵深推进“强基促稳”三年行动之基层法治建设提升专项行动。强化各类调解衔接联动建立多元化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县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建设推动“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办理、限期处理”。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健全各类人民调解组织,推动村(社区)、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率,不断壮大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大力培育品牌调解室,让群众做群众工作。完善县级社区矫正中心标准化建设,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复制推广安溪县帮扶社区矫正对象就业创业“五个一”机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和案件办案质量。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规范化建设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深化法律服务“五在场”和示范点建设,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设立法律援助窗口,动态调整法援补贴标准。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鼓励创新若干促进公众参与法治建设“自选动作”。 

  (四)主动融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引导各类法律服务机构立足职责、积极主动为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按照市扫黑办部署要求,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社矫对象等摸排力度,力争涉黑涉恶线索数量和质量“双提升”;加强律师依法规范参与辩护代理指导监督,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检验;健全完善扫黑除恶常态化长效机制,发挥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等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助力三年专项斗争圆满收官。落实上级对安全生产工作有关部署,协调、督促、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主动对接省、市、县年度重点项目,发挥服务项目攻坚律师志愿团作用,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持续推进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商标、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围绕“一带一路”倡议,拓展法律服务对外交流合作领域。 

  二、发挥“四大职能”,一体贯通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各环节 

  (一)聚焦科学民主,提升行政立法质效。完善规章制定计划滚动更新立法项目库,增强立法项目的实用性、实效性、靶向性。坚持立改废并举,及时修改、废止不适应改革发展要求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健全民主公开的立法程序,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建立完善统一审议、专家论证、公开征求意见、立法听证、立法后评估等各项制度,确保规章制定科学、规范、有序。规范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工作流程。借鉴其他地市规章制定规则,编制规章制定工作手册、业务指南和流程图。 

  (二)聚焦严格严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执行《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实行重大执法文书备案,建立健全执法目录备案制度,打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升级版。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督促指导,对本行政区域内实施的行政裁决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完善执法监督员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经验总结推广。深化与法院行政审判部门的良性互动,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依法办理每一起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提升行政机关自我纠错和依法行政水平。加强人民陪审员、监督员选任管理。 

  (三)聚焦依法规范,扎实推进刑罚执行工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依法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和社区矫正机构,全面推行统一的社区矫正执行模式,深化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加快构建以县级社区矫正中心为主体的社区矫正工作体系,大力推进“智慧矫正”建设。总结提升原有经验做法,完善分类管理措施,落实个别化矫正,重点做好管制、暂予监外执行对象的监督管理。加强与公安网络信息比对,查实打击社区矫正对象不假外出违法违规行为。推广安溪帮扶社区矫正对象就业创业“五个一”机制,新接收社区矫正对象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占比5%以上。做好刑释人员摸排衔接安置帮教工作,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四)聚焦精准有效,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做好全市“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总结、检查、验收及迎检工作,谋划制定我市“八五”普法规划。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深入开展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系列集中宣传活动,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充分发挥“报、网、端、微、屏”宣传作用。围绕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战略、法治乡村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基促稳”三年行动、拓展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年”行动等中心工作和与人民群众切实利益密切相关领域,开展针对性普法宣传。统筹“法律八进”活动,推动立法、执法、司法过程中的实时普法,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推动丰泽区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活动试点工作并扩大试点面,继续开展“新法面对面”活动。抓住“关键少数”,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 

  三、完善“三个体系”,一体增强社会治理效能、司法行政治理能力、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 

  (一)健全专业协作的法制审核体系。继续加强对以市政府或市府办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协助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建立专家协助审核机制、文件审查会商通报机制,提高审核质量。建立、实施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和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持续深入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告知提示制度和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检查工作。做好市政府涉重大决策、重大具体行政行为、重要合同、重大国有资产处置等法律事务合法性审查工作。推动市委市政府各部门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政府合同中的参与机制加强专兼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业绩考核力度,建立能进能出、合理更新的动态政府法律顾问选聘机制。 

  (二)健全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制定市级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实施标准和发展指标,进一步理顺市、县、乡、村四级权责关系,推进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业务融合升级。发挥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等资源优势,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服务质量评价制度,着力打造司法为民的综合实体平台。统筹抓好热线、网络平台建设,推动所有法律服务资源进驻平台,构建集12348电话热线、网站、微信、移动客户端为一体的法律服务网,实现“一网通办”资源共享。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示范点建设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继续推动深化公证机构改革。坚持法律援助降槛扩面,实现“应援尽援”;深化“法援惠民生”法律援助品牌建设工作,深度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和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 

  (三)健全多元高效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坚持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配合市委政法委加快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建设持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最大程度把矛盾吸附在基层,实现矛盾不上交。积极拓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和企业调委会建设,创建调解品牌,建立符合行业专业特点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加强行政调解工作指导,督促在公安、民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行政纠纷量较大的行政机关实现行政调解组织全覆盖。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继续推动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推进人民调解员薪酬与等级挂钩,提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完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律师参与调解和信访工作。 

  四、锤炼“五个过硬”,一体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行政队伍 

  (一)推动信念过硬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探索健全完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推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做到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严格主题党日、“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确保意识形态工作“七纳入”完善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牢牢掌握舆论话语权、主动权;开展意识形态工作部署和研判分析,定期排查意识形态领域潜在问题和风险。 

  (二)推动政治过硬建设。深入开展分层分类政治轮训,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开展政治督察、政治体检,严防发生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行为。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推动“两个责任”协同贯通。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拓宽党员学习教育渠道,深入开展“达标创星”活动,继续推行党建工作项目化管理运行,持续提升支部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扎实推进律师党建全覆盖全规范全统领 

  (三)推动责任过硬建设。突出实干担当选人用人导向,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选拨优秀年轻干部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干部实绩评价指标体系和选拔任用工作制度注重深入安保维稳、疫情防控等一线精准考察干部,加强年轻干部培养。落实离休干部“一人一策”精准服务机制和老干部每月活动日工作。健全完善“两结合”管理体制机制,严厉查处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法律服务队伍的监管措施,全面加强法律服务队伍执业纪律、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每名律师每年参与不少于50小时的公益法律服务或至少办理2件法律援助案件。 

  (四)推动能力过硬建设。持续深化“一学三比”练兵比武规范年活动,重点抓好局机关科级以下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县(市、区)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司法所长培训工作全面提升队伍政治素质、法治思维、专业能力。践行“一线工作法”,继续推动司法行政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工作。大力推进信息化项目建设,推动市县两级指挥中心实体化、信息化、实战化运行。继续高质量组织实施好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平稳安全顺利;举行考试合格人员发证和宣誓仪式,增强职业荣誉感。加强高层次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和涉外法律人才培训,抓好法律服务队伍和人民调解员队伍业务能力建设。 

  (五)推动作风过硬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及省委实施办法,深入落实省委“三四八”工作机制,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深入开展“忠诚守纪、担当作为”警示教育活动,用好“四种形态”。督促县(市、区)司法局定期开展“三个规定”及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排查工作。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营造司法行政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贯彻落实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充分调动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马上就办”“真抓实干”承接好省厅新委托下放的审批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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