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司〔2024〕12号
泉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社区矫正中心标准化
和智能化建设三年行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
根据《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全省社区矫正中心标准化和智能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闽司〔2024〕23号)》,省司法厅决定组织开展社区矫正中心标准化和智能化建设三年行动,请各县(市、区)司法局对照《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全省社区矫正中心标准化和智能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有关工作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为确保完成社区矫正中心标准化和智能化的建设任务,请各县(市、区)司法局认真梳理现有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情况,如实填写《社区矫正中心标准化和智能化建设情况摸底表》,于2024年3月12日前报送市局社区矫正管理局。针对标准建设、组织队伍、智慧应用等方面存在的不足,特别是存在的场所标准化建设不到位问题,请各县(市、区)对照司法部《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规范(SF/T 0087-2021)》等技术规范,积极谋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3月20日前报市局社区矫正管理局。
泉州市司法局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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