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关于通过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的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时间:2018-07-03 17:37 浏览量:

  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现就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在我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办法 

  参加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应于2018年7月11日9时至17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申请人大学毕业后户口已迁回原籍,且原籍为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在内地就学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可自行选择我市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二、申请材料 

  申请人网上填写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地为泉州市的,应于7月25日至7月27日,前往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㈠居民身份证原件; 

  ㈡毕业证书原件; 

  ㈢与本人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照片如果丢失,可在司法部网站填写申请信息时自行下载); 

  ㈣因特殊情况,司法行政机关审核验证需要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审核机关对以上材料原件审验后复印留存,原件退回。 

  三、申请时间和地点 

  ㈠时间:7月25日至7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㈡地点: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 

  ㈢电话:0595—28380670 

  相关事宜可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查询。 

    

    

  泉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201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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