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司法局关于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核查及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的公告
时间:2018-12-05 15:26 浏览量: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有关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87号),现就我市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核查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核查 

  应试人员对主观题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申请分数核查。书面申请应写明申请人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所在考区、考点和考场,并提供本人准考证复印件。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规则》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规定,主观题考试分数核查只限于复核申请人试卷卷面各题得分的计算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考试成绩经核查并按规定通知本人的,不予再次核查。司法部及其考试机构不直接受理个人核查申请。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 

  ㈠申请范围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试人员,应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不受理异地申请。

  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且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符合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于12月20日至12月29日,到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19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现阶段无需办理网上申请及现场申请。

    ㈡申请方式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实行网上填报申请信息、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的方式。申请人应于2018年12月5日8时至12月14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按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通知的集中办理时间要求,本人到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特别提示:申请人务必如实填写网上申请信息,要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编号、毕业年份、毕业院校等信息,并提前登录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 

  ㈢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现场提交下列材料: 

  1.居民身份证 

  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证件信息有变更的,应当提交证明材料。港澳居民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2.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申请人员应当在网上准确无误填写或核对17位或18位毕业证书编号。申请人学历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不到的,须提交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3.与本人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其中2张贴在申请表上,1张贴在报名表上) 

  4.特殊情况审核验证需要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初审事项必须由本人办理,出国(出境)留学未归的申请人员,网上完成申请程序后可以委托直系亲属代为办理。受托人除提交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交与申请人系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申请人护照(照片页、签证页)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申请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复印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㈣现场审核时间和地点 

  ⒈时间:12月24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⒉地点: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海星街东海大厦) 

  3.咨询电话:0595—28380670 

  未尽事宜可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查询。 

 

泉州市司法局 

2018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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