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司法局关于“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初核结果的公示
来源 :泉州市司法局
时间:2021-08-31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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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司法局关于“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初核结果的公示
按照《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各县(市、区)自查,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初核审查,建议保留14个村(社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建议撤销1个村(社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8月31日-9月6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市司法局联系。
联系电话:0595-28386566
附件1、建议保留“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名单
附件2、建议撤销“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名单
泉州市司法局
2020年8月30日
附件1
建议保留“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名单
鲤城区海滨街道金山社区
丰泽区东海街道云谷社区
丰泽区丰泽街道源淮社区
泉港区前黄镇凤阳村
晋江市青阳街道永福里社区
晋江市龙湖镇前港村
晋江市西滨镇跃进村
石狮市永宁镇前埔村
南安市梅山镇蓉中村
安溪县尚卿乡尤俊村
永春县桃城镇丰山村
永春县五里街镇大羽村
德化县浔中镇浔中村
台商投资区张坂镇后蔡村
附件2
建议撤销“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名单
惠安县崇武镇潮乐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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