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传承弘扬“晋江经验”,深入落实省委、市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全面落实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大会精神,为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我市将开展涉及民营企业政府规章专项清理工作。
清理范围主要为:依据新修改的立法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以及国家、省、市出台的有关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公平竞争等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对我市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中有悖于平等保护原则、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等相关内容进行全面清理。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认为我市现行有效政府规章存在需要清理的情形的,可以在2023年5月1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访问泉州市司法局门户网站互动交流专栏下的民意征集栏目,直接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泉州市司法局立法和规章科,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章专项清理”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fjlfk@163.com。
附件:泉州市现行有效政府规章目录
泉州市司法局
2023年4月13日
附件
泉州市现行有效政府规章目录
序号 |
名 称 |
1 |
泉州市人民政府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 |
2 |
泉州市燃气管道设施保护办法 |
3 |
泉州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 |
4 |
泉州市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 |
5 |
“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世界遗产保护管理办法 |
6 |
泉州市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 |
7 |
泉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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