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掌握核心要义、增强行动自觉,4月27日,永春县县长吕建成主持召开县政府第49次常务会,邀请福建省律师协会理事、永春县政府法律顾问、福建鹏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群生律师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行解读。永春县政府正、副县长及县发改局、工信商务局等县直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参加。
王律师从“为什么、是什么、做什么、怎么做”入手,围绕《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制定背景、主要内容及市场主体保护、提升政务服务、创新监管执法、强化法治保障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系统深入的解读。此次专题学习,进一步增强了优化营商环境意识,强化了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为优化提升永春营商环境,依法谋事、依法办事,更好地服务企业和群众提供了有益借鉴。
Copyright © 泉州市司法局(sfj.quanzhou.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泉州市司法局
联系电话:0595-28386566 传真:0595-28380690 网络不良信息举报邮箱:sfj.qz@163.com 第数据还在加载中位访客
网站标识码:3505000027 闽公网安备 35050302000398号 闽ICP备100096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