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队伍教育整顿,聚焦司法行政机关先进典型,学习弘扬英模精神,从3月26日起,市司法局官微推出《学习身边的先进典型》系列专刊,宣传泉州市司法行政英模先进事迹,营造学习英模、崇尚英模、争当英模的良好风尚,激励广大司法行政干部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
本期推出
永春县司法局
五里街司法所 陈耀辉
先进事迹
陈耀辉,男,汉族,1949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2000年2月评为泉州市司法行政系统“人民满意的司法助理员”;2008年到华侨大学就读首届在职法律硕士学位研究生;2009年9月退休。退休时,即返聘为永春县五里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任专职人民调解员。2010年1月受聘为永春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2011年取得华侨大学法律硕士学位。2012年6月被中共五里街镇委员会授予“2010-2012年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2012年9月选任福建省首届人民调解员协会理事;2012年10月评为“泉州市人民调解能手”;2013年12月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2015年12月评为“泉州市2013-2015年度优秀人民调解员”, 2016年10月被泉州市司法局、泉州市人民调解员协会授予“五星级人民调解员”,2017年5月被表彰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2018年荣获“新时代全国最美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2019年陈耀辉个人调解工作被评为“泉州市金牌调解工作室”,2020年5月被评为“福建省金牌调解工作室”,5月22日省综合频道调解有一套栏目播出陈耀辉金牌调解室专题片《38年坚守调解一线 用心化解每一起纠纷》。
矢志不渝,终身学习
陈耀辉同志常说“调解工作是我一生奋斗的“事业”,要想把这一事业干成,就要不断提高干事创业的本领”。他深知没有扎实的法律知识,是做不好基层调解工作的。他常对同事说,“一次性学习时代”难复存在,人们已把终身学习当作21世纪首选的生存策略,任何干部都没有什么“老本”可吃,必须常“补钙”、常“健脑”、常“充电”,不断提高学习力。通过自己不懈努力,1987年,陈耀辉同志取得华侨大学法律专业大专学历;1995年,取得华东政法大学法学本科学历;59岁时成为华侨大学法学院2008级首届法律硕士研究生班学员,每周一早上6点骑着摩托车从永春县岵山镇出发,花2个多小时骑行约83公里到教室上课,退休2年后,取得法律硕士学历。
学习是他前进的基础,是他拼搏向上的源泉,当有人问他说:“老陈,你就要退休了,干吗这么辛苦去读研究生呢?”他是这样回答的:“我把调解工作当事业干,学好法律是干成事业的前提,只要活到老学到老,就能更好地为群众服务”。退休志不改,到现在老陈仍保持每天6点起床,读书一个半小时的习惯。上班期间,他更是一有空就拿起法律书籍“啃”,将每本专业书籍都至少温习5遍以上,做到熟记于心。参加工作以来,他自己投入学习的资金近3万元,购买图书140余册,藏书达1000多册,作学习笔记近5万字,写心得体会30余篇,理论文章近70多篇。
热心调解,一方平安
坚持将理论学习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不断学会用开放的、多维的、创新的思维方式开展工作,善于运用所学的法律技能去攻克疑难民间纠纷。不管是镇里的突发事件还是陈年累月的老矛盾,还是涉及亲情、乡情,纠缠大的案件,都能应对自如。在长期的调解工作实践中,他总结出化解纠纷四部曲:受理稳定人心---进行梳理,厘清法律关系---深入现场第一线,核实情况---拟定调解方案,多次耐心调解---促成调解成功。有位当事人吴某因脑瘤而丧失听觉,为调解吴某与丈夫的家庭纠纷,他与吴某用书写文字的方式进行沟通,等到调解成功,一本笔记本就用完了。
他还特别关心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他调解了一对年龄均为76岁老人离婚纠纷,年逾古稀的村民孙某丈夫要和她离婚,孙某没有谋生技能,离婚后晚景堪忧,他多次上门调解夫妻双方矛盾。孙某丈夫死后,孙某生活没有着落,他从中协调孙某的几个继子出钱给老人养老,又帮老人申请了困难补助。9年来,他都记不清为了孙某的事跑了多少趟。孙某每次到镇里都只找他,她说“就信他一人”。为帮当事人要回260元,他跑了三趟泉州;为了一起遗产继承纠纷调解不下8次,2013年县城规划为了化解一对养父子多年怨怼时不知磨破了多少的嘴皮、跑了多少的路、受了多少的苦……他也有心力交瘁的时候,经常可以看见他脖子上一串红色的印迹,那是在烈日下奔走中暑后刮痧留下的,常常是旧的印迹还没消退,新的印迹又已出现,但他始终坚持“群众无小事,件件挂心上”的理念,扎根基层,服务群众,在调解时间上,采取全天候方式,只要当事人有调解意愿,可以随时进行调解;在调解方法上,根据案件和当事人的不同特点,对症下药,有的放矢,因人而异,因案而异调解。
2010年1月,他担任医调会主任以来,他参与调解的案件共80多起,目前为止没有一起再走诉讼程序。2020年8月2日,老陈接到县卫计局医政股打来的调解急电,要他调解一起某村卫生诊所就诊死亡一名69岁老人的纠纷,8月7日下午医患双方在老陈的调解下成功达成协议,有效化解了这一起轰动一时的医闹事件;就在医调会办公室老陈对来采访他的县有线电视台记者说:“医疗纠纷确实棘手,双方的工作要做好几场。去当事人家里,去医院,去派出所……案件顺利的话一个下午或三五个工作日就基本完成,个别麻烦的拖了半年多才调解成功”。
“有句俗话叫‘单边状,告死人’,做调解不能偏听偏信,要听双方陈述,然后讲法理讲情理。”调解中,在情理讲不通时,他通过和对方讲法理,针对当事人争议焦点,释法析理,明辨是非,衡量得失,提高调解说服力和成功率。从事调解工作38年来,陈耀辉坚守一颗为民之心,奋战在基层一线,走遍了辖区的每个角落,成功调解纠纷1500多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9%。其中化解可能因民事纠纷激化转为刑事案件80多起,避免20多起重大恶性案件和群体事件发生,为集体和个人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清正廉洁 帮带队伍
在日常调解工作中,陈耀辉同志始终把群众的切身利益放在首位,牢记俭以养德,廉以立身的人生准则。至今他还保留着青年时代参加集体生产队劳动时,抄录在一张簿子格线纸上:一九七二年八月一日《红旗》杂志社论上毛主席所说的一句话“不吃(人家的东西)是很高尚的,而吃了是很卑鄙的”,这句话也成了他调解的座右铭和生活的方向标。在调解工作过程中,有些当事人会偷偷找上门,送礼送物送钱,承诺给予‘比例分成’的好处,要求调高调解赔偿金额。面对诱惑,耀辉同志都严词拒绝,给他们普及调解法等法律知识,讲清调解工作原则与纪律,打消当事人“拉关系,走后门”的念头。
他发挥自身工作时间长,调解经验丰富的优势,面对面传授,手把手帮带,先后20余次在县、乡(镇)、村调解培训会授课,向人民调解员讲解处理民间纠纷的法律基础知识,调解工作程序、技巧,并结合自己的调解实践进行以案释法;经常组织村级调解员进行经验交流,有复杂纠纷大家一起出谋划策,以老带新,带领调解员跟班调解,带出镇、村级调解能手80多人,辖区社会和谐,家庭和睦,刑事发案率逐年下降。
“手中技艺行,调解自然成”,“调解都是讲法的,矛盾调解过程就是普法过程,最好的普法就是调解案例,调解不仅需要一张能说会道的嘴,靠娴熟的法律知识维护正义,为民解忧;还要当好法律向导,引导群众尊崇法律,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些是陈耀辉同志嘴边常说的二句话,这也是他38年调解经验的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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