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4小时成功讨回工资 农民工送锦旗致谢
时间:2022-01-10 09:39 浏览量:

  2021年12月31日,两名农民工为永春县五里街镇送来了“服务于民爱百姓 尽心尽力解民忧”锦旗,对工作人员帮助讨回工资表达深深的感谢。

  原来,29日下午3时许,一群情绪激动的农民工来到永春县五里街镇,反映某加工厂老板吕某拖欠工资,在多次索要未果情况下,请求镇政府做主,替他们追讨劳动报酬。

  了解诉求后,永春县五里街镇立即启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司法所、派出所和华岩社区挂钩领导、工作队、社区干部第一时间安抚劝导,并展开调查,分别与讨薪代表和某加工厂负责人沟通,详细摸清缘由。

  据调查,尤某等30余人受雇于某加工厂,按照约定完成各项工作,应支付工人工资共计约10万余元。某加工厂合伙人张某告诉工作人员:12月28日有一批货款约11万转到另一合伙人吕某账户上,他主张把货款先拿出来发工资。而吕某与张某意见相左,认为:这笔11万应先扣除买机台和自己先前垫付的8万元,实际可供支配只有3万元;同时,吕某提供一份2017年元月签订的《协议书》,约定吕某、张某、陈某三人合伙创办某加工厂。据此,吕某认为被拖欠的工资应由三名合伙人共同承担。

  工作人员准确抓住群体性讨薪事件的矛盾焦点——合伙人内部纠纷。通过解释相关法律法规,阐明劳动者合法收入依法受到法律保护,拖欠劳动者工资要承担法律责任;合伙人对外承担连带承担,对内则按照合伙协议约定,且合伙人内部纠纷不能成为拖欠工资的理由。

  通过法、理、情的劝导,促使吕某、张某二人矛盾趋于缓和。经过反复做工作,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由吕某、张某各自先拿出五万元支付拖欠工资,三名合伙人内部纠纷日后通过自行协商、人民调解、法院诉讼等方式解决。

  当日18时,工作人员让群众先回家吃饭再来领工资,群众朴实地说:“只要能拿到工资,就不饿,愿意等,感谢五里街镇政府”。拿到工资后的农民工笑逐颜开,纷纷称赞镇干部积极作为,为民工排忧解难,想民工之所想,解民工之所忧。至此,一起农民工集体讨薪纠纷得以妥善化解,有效预防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红色的锦旗,代表着群众对我们工作的信任、感恩、满意,代表着群众对我们的认可。今后我们将以此为动力,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主动热情为基层,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最大限度促进矛盾纠纷的化解,防止群体性事件激化,努力办好群众所托付的每一件事情。”永春县五里街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主任叶锦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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