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提三效丨提升“三种能力”促进止争息诉
来源 :安溪县司法局 时间:2022-12-29 11:24 浏览量:
   日前,安溪县司法局指导推送的案例《安溪县张某甲、张某乙与某矿场山林土地纠纷调解案》成功入选司法部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并在中国法律服务网(12348中国法网)推广。据悉,这是今年全市为数不多的成功入选司法部12348法网案例库的人民调解类案例。
  
  今年来,安溪县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补短板强弱项,加强人民调解体制机制建设,增强调解组织和调解队伍的基础业务、联动协作和宣传引导“三种能力”,提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质效,促进定纷止争息诉,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有力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今年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7760件,调解成功7758件,成功率达99.9%。
  
  强基础提升业务能力
  
  一是持续推进“一所一品”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司法所“强基础、展亮点、创品牌”活动,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培育特色化业务专长,创建便民化服务品牌。2021年,选送湖头司法所“在名相故里建设中书写法治文化新答卷”项目参加全市第一届“一所一品”现场评述交流比赛,获得第二名的佳绩;在今年全市第二届“一所一品”评述交流会上,蓬莱司法所“文化助力纠纷化解‘四调’调出新风尚”和龙门司法所“持‘法治妙笔’绘乡村振兴新画卷”两个项目荣获并列第二名。
  
  二是加强专职化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加强乡镇村(居)专职调解员队伍建设,推动人民调解向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注重从“两代表一委员”和律师、法律工作者及“五老”人员中吸收选聘一批群众基础好“调解有一套”的调解员,以适应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工作专业化的需求。同时,全县每年举办不少于2期的专职调解员业务培训,持续提升队伍素质和工作能力。目前,全县每个乡镇至少配备2名专职调解员,村(居)专职调解员的覆盖面也不断提升。
  
  三是激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内生动力。按照不同类别和行业特点,分别制定乡镇调委会、县级多元化解中心和医患纠纷调委会、交通事故调委会、诉前调委会等5类专职调解员的考核办法,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考评结果与其绩效奖金挂钩,充分调动各级各类专职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实现有人调、调得好。
  
  强联动提升协作能力
  
  一是健全人民调解网络。以县级多元化解中心为龙头,以各乡镇调解分中心和各类行业性调委会为骨干,以村(居)调解组织为末梢,构建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环向到界的大调解网络。全县目前拥有各级各类调解组织516个。
  
  二是建立联动调处机制。整合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和信访等各方资源,大力推行公调、诉调、检调,访调“四调联动”调解机制。今年来,县多元化解中心积极对接法院和行政复议机构,探索建立案件移送调处机制,联合开展诉源治理和推进行政争议化解,取得明显成效。共接收县法院立案后移送的纠纷类案件175件,进行诉前调解,调解成功152件;县行政复议机构移送行政争议案件15件,成功化解6件。
  
  三是合力化解行政争议。把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以乡镇推行“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为契机,积极探索将行政调解工作向乡镇延伸,目前已在城厢、桃舟、福田、长卿等乡镇成立了行政调解组织。同时,先后在民政、市监、交通、环境、资源、公安、卫健、人社、住建、教育等部门成立行政调解组织。
  
  强宣传提升引导能力
  
  一是调解宣传有广度。将人民调解与普法宣传、法律援助、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有机融合,不断扩大调解宣传的覆盖面。深入开展人民调解“一法一条例”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手册、宣传视频和宣传海报、标语、短信,广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的优势、特点、成效。在“一村一法律顾问”微信群定期推送有关人民调解的知识和案例,引导广大群众遇事找法和通过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借助人民调解工作的生动实践,把调解过程扩展为普法教育、以法育人的过程,实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增强普法实效。
  
  二是调解宣传有深度。充分利用传统媒介和“互联网+人民调解宣传”新媒体平台,全方位、多渠道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做到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刊有文。加强对调解案例的深入剖析、宣传释理,积极配合福建电视台做好《调解有1套》栏目组到我县拍摄调解案例,全年共报送《调解有1套》拍摄线索70条,拍摄播出调解案例4个,报送线索、拍摄播出数量均处于全市前列。
  
  三是调解宣传有效度。福建日报、学习强国福建平台、福建电视台、泉州晚报等省市主流媒体多次宣传报道我县人民调解工作,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安溪县司法局连续8年获得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的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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