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经验丨永春县司法局创新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
来源 :《法治时代》杂志 时间:2024-01-25 17:08 浏览量:

  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是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有效实施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实践,是创新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助力乡村振兴的有益探索,是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有效措施。

  

  永春县紧跟中央、省、市部署,立足农村基层社会治理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于2020年5月21日,印发《关于在全县农村实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的方案》,在全县铺开“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2021年2月21日,又印发了《关于在全县农村进一步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探索打造一支精品“法律明白人”队伍,为助力乡村振兴、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农村治理新格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生态永春提供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抓规范、有重点,在选任上下实功

  

  一是组织保障选专家。永春县司法局出台在全县农村培育“法律明白人”的实施意见,明确全县236个行政村(社区)每村确定3名以上重点培养对象,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八五”普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强基促稳”、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等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同时作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乡村治理示范村的评选条件,为打造一支群众身边的法律专家队伍奠定了制度保障基础。

  

  二是严明程序选贤能。永春县司法局严格“尊法、善治、公道”3方面选拔基本条件,重点在村组党员干部、兼职辅警、大学生村官、网格员、人民调解员、致富带头人、农村“六大员”“五老”人员和社会贤达等9类人员中培育人选;明确“政策法规宣传、社情民意传达、法律服务联络、矛盾纠纷排解、社会事务监督”5大工作职责,采用“个人申报、组织审查、考核上岗”遴选“法律明白人”。

  

  三是规范建库选人才。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建立“法律明白人”花名册和个人档案,县司法局建立包含户籍、学历、专长等的“法律明白人”数据库,并实施动态管理机制,及时进行调整、充实、增补,不断优化队伍知识、年龄、文化结构。目前,县级已审核确认1386名“法律明白人”骨干的个人基本信息表、考核登记表。其中农村“法治带头人”达500人;这些农村“法律明白人”中有150人为中共党员,386人被推荐为村组干部,发展综治网格员、人民调解员450人,成为参与法治乡村建设和基层依法治理的一支重要力量。

  

抓帮带、有提升,在培育上出实招

  

  一是强化教学培训。永春县司法局围绕农村农民常用法律法规,编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宣传折页和《民法典亮点案例汇编》,作为培训对象的教学手册;把法治实践“五大”能力培训和家风家训家规教育作为必训内容,推进农村基层法治与自治、德治深度融合。截至目前,全县共组织“法律明白人”培训36场次。

  

  二是强化师徒培训。永春县司法局组织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律顾问等与“法律明白人”骨干建立“师徒结对”关系,不定期开展送法下乡、面对面指导和现场交流教学,推动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农村“法律明白人”队伍的培养。全县已建立“师徒结对”关系48对。

  

  三是强化实践培训。永春县司法局运用村(社区)远程普法课堂、农村法治讲堂(法治夜校)、普法(法律顾问)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开展具体业务培训。两年来已组织4批次近200名“法律明白人”参加旁听审判、观摩点评交通事故、医患纠纷、婚姻家庭等农村易发多发的矛盾纠纷调解活动。通过培训,促进了“法律明白人”积极融入法治实践,广泛参与法治宣传、矛盾化解、法律服务、社会治理等具体工作,让他们真正成为群众学法的良师益友、用法的参谋助手。

  

抓创新、有融合,在推进上见实效

  

  一是融入“三大创新任务”。永春县司法局推进法律明白人参与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示范村(社区)创建、“135”庭所共建和“村干部兼职辅警”乡村治理新模式三大创新工作,成立“村民说事点”“民情茶室”等具有乡村特色的村民说事议事平台92个,引导群众以“唠唠家常”的形式合理表达诉求,297人加入“村干部兼职辅警”队伍,450人兼任网格员和人民调解员,深入村民小组、户、家庭,全方位、零距离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在听民意的过程中捕捉、反馈、预警矛盾纠纷信息,将各类矛盾纠纷及时消除和化解在萌芽状态,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二是实施双向培养工程。永春县司法局建立乡村“法律明白人”和调解员双向培养机制,出台《永春县司法局 永春县人民调解员协会关于在全县乡村“法律明白人”队伍中培育评选乡村调解能手的通知》,制定《永春县“乡村调解能手”评选标准(试行)》,在全县乡村“法律明白人”队伍中培育评选乡村调解能手,将专兼职人民调解员纳入法律明白人队伍培养,制定《关于建立永春县“乡村调解能手”培养机制的通知》,首次把乡村调解能手纳入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评选,切实提高调解员待遇,召开全县第一届乡村调解能手表彰大会,评选第一届县级乡村调解能手81名、乡镇级乡村调解能手135人、村级乡村调解能手292人,2名县级乡村调解能手获评永春县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被纳入县第七层次人才培养。通过资金和政策鼓励,全力推进人民调解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建设。

  

  三是推进基层融合治理。以岵山镇茂霞村、坑仔口诗元村、外山乡草洋村等为试点,将“法律明白人”充实到村两委和治保调解队伍,广泛参与村(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村民自治、涉法涉诉信访、人民调解、农业产业发展等环节,强化基层治理法治示范引领。持续深化“三治融合”示范村(社区)创建,现已创建“法律明白人”培养示范村(社区)34个,打造一批可参观可学习可复制的示范实践基地,不断丰富基层社会治理品牌,形成基层社会治理县域样板,解决群众不会访、不懂访、“信访不信法”等问题。两年来,“法律明白人”共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10万余份,参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208起,参与化解信访案件11件,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夯实法治根基。2021年4月永春县被评为全国信访工作“三无”县,2022年1月获评“全国信访工作先进县”,2021年12月获评全国“2021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县”。今年8月,在由中国网主办的“2023法治获得感总结分享会”上,永春县获评“2023新时代枫桥创新实践优秀县”。

  

启 示

  

  通过“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永春县走出了一条乡村治理的有效途径,弥补了基层法治人才队伍的不足,有效带动了广大农村干部群众法治观念提升,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更加浓厚,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截至目前,全县已培育“法律明白人”4335人、“法治带头人”1195人,持证上岗“法律明白人”2601名,成为“八五”普法工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主力军。“法律明白人”能够在乡村治理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主要有以下三点启示:

  

  01高站位谋划,是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坚强保障。永春县高度重视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将其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举措,谋划早、行动快、推进实,高位推动,全面部署,泉州市第一个出台实施文件,坚持把“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放到法治建设全局中推进,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谋划部署,县委政法委主要领导统筹协调,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法院、检察院、人社局、农业农村局、民政局、财政局等部门多方参与协同推进,纳入“八五”普法考核指标体系和乡村治理等工作表彰范畴,构建了司法行政部门统筹协调、多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格局,有效推动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02高标准开展,是打造骨干“法律明白人”队伍的有效路径。细部署,强落实,永春县司法局注重“法律明白人”选任、登记、培育、管理、使用、考核等工作,并建立相应工作台账。选拔环节全民发动并有所侧重,既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又适当提高准入门槛,增强“法律明白人”荣誉感。紧扣行业特点和基层生产生活实际,培训注重结合基层治理面临的实际问题,切实提高“法律明白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通过多形式、多载体开展培训,以考促学,以学促践,以考促用,增强“法律明白人”工作能力和活力,形成一支群众身边素质高、结构优、用得上的“法律明白人”队伍,不断促进基层治理“三治融合”,让“法律明白人”真正成为群众学法的良师益友、用法的参谋助手。

  

  03高质量推进,是培育“法律明白人”队伍的重要目标。永春县司法局将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作为创新社会治理,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融合网格化管理、“综治+邻里中心”建设,细化培养措施,充分发挥乡村“法律明白人”在宣传政策法律、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延伸“法律明白人”服务触角,充分发挥法律法规“讲解员”、社情民意“传递员”、法治活动“组织员”、法治创建“监督员”、法律援助“引导员”作用,多维度促进“法律明白人”发挥作用,服务群众办实事,引领文明新风尚,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助推法治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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