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司法局坚持党建引领、构建“5+”模式,助力物业管理提质增效
来源 :石狮市司法局 时间:2024-11-29 16:34 浏览量:
  
  物业管理提升专项工作以来,石狮市司法局坚持以党建工作为引领,以构建“5+”模式为导向,全力推进物业管理提升工作,助力构建城市基层治理法治格局,为石狮市人民群众营造安居、宜居、乐居的生活环境。
  
一、“党建引领+物业管理”部署推动
  
  一是精心谋划部署。局党组迅速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关于“提升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效能”重要指示要求及上级关于物业管理提升专项行动部署,印发物业管理提升专项工作方案,组建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内设股室和下属单位主责主抓、协同配合的工作专班,部署推进物业管理提升工作。二是坚持示范带动。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深化落实党员“双报到”制度和挂钩联系村(社区)制度,选派8名司法行政系统科级干部挂钩住宅小区,积极融入小区治理法治化进程,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进小区,切实打通小区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11月20日,局党组书记带队到湖滨街道湖边社区帮扶指导物业党建联建工作,助力提升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二、“人民调解+物业管理”定纷止争
  
  一是指导纠纷调解。推动组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司法联盟,印发加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室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指导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定期参与“小区党支部、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集中接待日”,积极参与物业领域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依法、及时、有效地将物业管理纠纷化解在基层,实现矛盾不上交、不激化,助力维护社会安定稳定。今年来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物业管理纠纷43件。二是健全调解网络。指导建立物业纠纷领域人民调解组织,选聘镇(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业主代表、物业服务企业代表、“厝边楼嫂”等为调解员。目前,共建立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2个,调解工作室4个、小区调解联络点3个。如推动百德康桥小区设立全市首家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打造“百家议事厅”,设立“咱厝边”调解室,推动小区业委会、村委会、老人会、司法所等联动调解,同时引入美莲调解工作室,发挥妇女调解员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独特作用,经验成效接受各级调研并被肯定。
  
三、“法律服务+物业管理”疏通堵点
  
  一是优化法律服务。11月18日,召开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物业管理提升专项工作推进会,部署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五在场”工作,围绕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着力推动“电商枫桥服务团队”“法润狮城律师志愿团”等公共法律服务力量下沉小区,开展现场法律咨询、法治讲座、普法宣讲等活动,增强社区群众、物业人员法治观念。二是建立常态机制。建立每周定期报送机制,制定村(社区)法律顾问挂钩服务169个小区安排表,发动村(社区)法律顾问积极参与小区业委会成立及换届相关合同审核签订、物业纠纷解决,为小区治理提供专业法律意见。目前,村(社区)法律顾问为小区业委会及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法律意见建议3件、到党建+邻里中心值班3次,接受法律咨询人数5人、举办法治讲座1场。11月22日,泉州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惠昆带队到我市调研,对我市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保障物业管理经验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
  
四、“普法宣传+物业管理”答疑解惑
  
  一是落实普法责任。督促指导住建、城管、消防、市场监管等相关责任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积极引导物业规范管理、小区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促进良性互动、互利共赢。二是强化法治宣传。结合“法律八进”活动,组织“法律明白人”、“蒲公英”普法志愿者深入社区、家庭、学校、企业等开展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同时,利用“石狮司法”微信公众号,多形式开展线上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11月16日,联合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杨孙西文化馆等单位,到湖滨街道曾坑蓉园文化长廊开展物业管理普法宣传,提升群众对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知晓率。
  
五、“法律援助+物业管理”解忧办事
  
  一是深化法援服务。畅通服务渠道,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居民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对无固定生活来源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开辟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的绿色通道,助力经济困难群众依法维权。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进社区,为居民提供物业服务等相关法律咨询,持续擦亮“法援惠民生”品牌。二是完善联络体系。完善全市法律援助联络员服务体系,健全镇(街道)援助站、村级联络点建设,实现“一社区一联络员”,充分发挥站点作用,指引、帮助符合条件的居民申请法律援助。目前,各镇(街道)法律援助联络员9名,村居(社区)联络员12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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