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0-0200-2017-00032
    • 备注/文号:泉司〔2017〕5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7-24
    泉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司法局机关科室、直属单位2017年度工作考评细则》的通知
    时间:2017-07-24 11:02

     

     

     

     

     

     

     

    泉司〔2017〕53号

     

     

    泉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

    泉州市司法局机关科室、直属单位

    2017年度工作考评细则》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综治办,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泉州市司法局机关科室、直属单位2017年度工作考评细则》已经局党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泉州市司法局          

    2017年7月7日        

    泉州市司法局机关科室、直属单位

    2017年度工作考评细则

     

    为推动市司法局机关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和机关作风建设,促进市司法局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根据《泉州市司法行政年度工作考评办法(试行)》,结合2017年度司法行政工作要求,现就2017年市局机关科室、直属单位年度工作考评工作制定本细则。

    一、考评范围

    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二、考评方法

    考评实行计分排名制,总分100 分,由定性推荐得分(占30%)和工作点评得分(占70%)构成。

    1.定性推荐。推荐前,由市局各科室(单位)认真总结回顾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提出当年度最能体现本部门工作成效的三项工作(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主要成效等)和最不满意的一项工作(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剖析等),作为定性推荐的重要依据。定性推荐采取投票方式进行,由市局领导、市局各科室(单位)和各县(市、区)司法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综治工作办投票推荐工作优秀的科室(单位)。每个市局领导、科室(单位)及县(市、区)司法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综治工作办可分别推荐1-2个单位。市局主要领导推荐票计2票,其他推荐票计1票,按得票多少排序。定性推荐分值按100分制计算,每个名次相差5分,即第一名100分、第二名95分、第三名90分,以此类推。

    2.工作点评。工作点评分设100分,其中基础分50分,加分项50分。基础分由市局领导、市局各科室(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综治工作办结合实际工作,对市局机关各科室(单位)的日常工作进行点评(附件2、3)。工作点评的基础分按比例计算得出,分为市局主要领导、市局各分管领导、市局科室(单位)和各县(市、区)司法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综治工作办等四个组别的人员,每个组别人员点评的基础分分别占总基础分50分的10%、20%、30%、40%,其中每个组别人员点评的基础分取该组别所有人员点评分值总和的平均分。加分项部分参照《市局机关年度工作考评加分、扣分规则》(附件4)按项目对应的分值进行累计,加分上限50分。办公室为综合协调部门,其加分项得分取各科室加分分值总和的平均分。

    三、结果运用

    考评结果将进行排名、通报,排名前三的将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通报表扬。同时,考评结果将作为年度绩效考核和今后评先评优、向上推荐先进的重要参考。

    四、考评步骤

    1.准备阶段。市局各科室(单位)认真总结回顾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撰写“3+1”材料,并填写《市局机关年度工作考评加分申请表》(附件5)。

    2.考评阶段。市局领导、市局各科室(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综治工作办根据参评单位上报的“3+1”材料,结合日常工作,对参评单位进行年度工作考评,并填写《市局机关科室、直属单位年度工作考评定性推荐表》(附件1)和《市局机关科室、直属单位年度工作点评表》(附件2、3)。其中,市局领导、各科室(单位)填写《市局机关科室、直属单位年度工作点评表(A表)》,各县(市、区)司法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综治工作办填写《市局机关科室、直属单位年度工作点评表(B表)》。

    3.通报阶段。市局办公室对上报材料进行汇总、计分和排名,并将考评结果报告市局党组研究确定考评结果。

     

    附件:1.市局机关科室、直属单位年度工作考评定性推荐表

          2.市局机关科室、直属单位年度工作点评表(A表)

          3.市局机关科室、直属单位年度工作点评表(B表)

          4.市局机关科室、直属单位年度工作考评加分、扣分规则

          5.市局机关科室、直属单位年度工作考评加分申请表


    附件1

     

    市局机关科室、直属单位年度工作

    考评定性推荐表

     

    填报单位(盖章):                             

    推荐单位一

    单位名称

     

    推荐理由

     

    推荐单位二

    单位名称

     

    推荐理由

     


    附件2

          

    市局机关科室、直属单位年度工作

    点评表(A表)

    (基础分:50分)

     

    填报单位(盖章):                                  

    考评单位

     

    考评内容

    考评标准

    考评情况

    (多)

    (较多)

    一般

    (较少)

    工作完成情况

    工作量

    承担年度工作任务和临时性工作的业务量。

    系数1

    系数2

    系数3

     

     

     

    工作质量

    工作完成效率和成效。

    系数A

    系数B

    系数C

     

     

     

    注:

    1.该表格由市局领导和各科室(单位)填写;

    2.每一栏目各选项中只能选择一项,请在相应选项内划“√”;

    3.考评情况分“优”、“良”、“一般”三个等次,每个等次设定相应的分值系数,单个单位对该科室(单位)的工作点评分值系数,等于工作量、工作质量两项所得分值系数的乘积。单个单位对该科室(单位)的工作点评分值系数对应基础得分分别为:系数1A对应得50分,系数2A得45分,系数3A得40分,系数1B得40分,系数2B得35分,系数3B得25分,系数1C得30分,系数2C得15分,系数3C得5分。


    附件3

     

    市局机关科室、直属单位年度工作

    点评表(B表)

    (基础分:50分)

     

    填报单位(盖章):                              

    考评单位

     

    考评内容

    考评标准

    考评情况

    一般

    业务水平

    (15分)

    对业务的熟悉程度。

     

     

     

     

    工作作风

    (15分)

    与基层沟通上的工作态度和日常作风情况。

     

     

     

     

    指导力度

    (20分)

    指导基层开展工作的工作力度和服务基层的水平。

     

     

     

     

    注:

    1.该表格由各县(市、区)司法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综治工作办填写;

    2.每一栏目各选项中只能选择一项,请在相应选项内划“√”;

    3.考评情况分“优”、“良”、“一般”三个等次,分别占该考评项目分值的100%、80%和40%。单个单位对该科室(单位)的工作点评分值,等于业务水平、工作作风、指导力度三项所得分值的总和。


    附件4

    市局机关科室、直属单位年度工作考评

    加分、扣分规则

    类    别

    分值标准

    说  明

    扣分项目

    考勤工作

    市局机关科室、直属单位出现迟到的,每人每次扣0.1分;出现未签到等情况的,每人每次扣0.2分。

    本单位及其干部职工出现违纪违法、工作中存在重大失误、被上级或有关部门点名批评等情况,每件(次)从基础分中扣5分。

     

    加分项目

    级  别

    每件(次)

    分值

    加分项可累加计分,上限50分。

    获得上级表彰奖励

    省级

    +8

    涉及多个单位工作的综合性表彰或表彰对象为个人的不计分

    市级

    +5

    县级

    +3

     

    获得上级领导批示肯定

    省部级领导

    +15

    就同一项工作的批示,只计最高分,不累加。

    市级主要领导

    +10

    市级分管领导

    +6

    市局主要领导

    +4

    在本地召开工作现场会

    省级

    +10

    上级领导来泉参观考察召开座谈会或承办上级培训班的不计分。

    市级

    +8

    在上级相关会议上作典型发言或经验交流

    省级

    +8

    与会对象均作发言或交流的不计分。

    市级

    +5

    县级

    +3

    相关工作经验被上级转发推广

    省级

    +8

    需下发正式文件,其他形式不计分。

    市级

    +5

    县级

    +3

     

    在重要报刊、简报及各类媒体等刊登亮点活动、典型工作

    省委《八闽快讯》、省政府《今日要讯》、国家级主流媒体刊登

    +8

    同一条内容信息取最高分。

    省级以上纸质报刊、电视台报道

    +5

    市委《侨区快讯》

    、市政府《泉州要讯》刊登

    +3

    司法部简报、网站、省级主流网络媒体刊登

    +1

    省司法厅简报、微信公众号、市级主流媒体上报道

    +0.5

    备注:

    1.省级指的是司法部等中央各部委或省委、省政府;市级指的是省司法厅等省直单位或市委、市政府;县级指的是市司法局等市直单位或县级党委、政府;

    2.国家级主流媒体指的是: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杂志、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人民网、新华网;省级主流媒体指的是:福建日报、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福建电视台、东南卫视、海峡卫视、福建人民广播电台)、《海峡通讯》杂志、东南网,人民网地方频道、新华网地方频道,国家部(委、办、局)主管或主办的国家级权威行业报刊杂志相当于省级主流媒体;市级主流媒体指的是:泉州晚报、泉州广播电视台、泉州网,《福建法治报》、《福建司法》;

        3.以上统计时间的口径为每年1月1日至当年12月31日。


    附件5

     

    市局机关科室、直属单位年度工作

    考评加分申请表

     

    申报单位:                                        日

    项目序号

     

    责任单位

     

    申报分值

     

    申报项目

     

    申报依据

     

    市司法局

    办公室

    初审意见

     

     

    年  月  日

    市司法局领导审核

    意见

     

    年  月  日

     

     

     

     

     

     

     

     

     

     

     

     

     

     

     

     

     

     

     

     

     

     

     

     

     

     

     

     

     

     

     

     

     

     

     

     

     

     

     

     

     

     

    泉州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7年7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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